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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模板集錦6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04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管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保管合同模板集錦6篇

保管合同 篇1

倉庫營業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寄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堆藏及保管寄託物訂閲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將所有開標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___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甲方保管寄託應注意妥善加以保管,並隨時注意檢查以保持該寄託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

價目表:(略)

第四條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第五條甲方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税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乙方對寄託物除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寄託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任,因寄託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契約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堆藏及保管寄託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返還於乙方或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主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甲方依前條規定行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價金,扣去因拍賣所發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甲方因寄託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於寄託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甲方對於寄託物應盡善良管理之責,如因其所保管寄託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託物。

第十二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料非習慣或有不得已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託物。

第十三條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寄託物,但甲方因不可歸現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寄託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甲方返還寄託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事由轉使第古代代為保管的,得於寄託物的現所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託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託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時,甲方有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對於滄庫堆藏的寄託物發生黴爛、發酵、蒸發、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損失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對於前二條危險通知的義務如怠於履行,致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維護權利因此所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甲方因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請求,應許其檢點寄託物使其可查悉寄託物的現狀以防止其損壞滅失或其他減少價格的危險,亦應允許其摘取樣本,甲方絕無異議。

第二十條甲方於本倉庫契約定合同應由倉庫填發倉庫單交付乙方收執。

第二十一條前條倉單如遺失、被盜或滅失時可請求補發。但應先由乙方或倉庫單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發倉單為無效後,始得請求補發。

第二十二條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填發後認為有將寄託物分割為數部分以便分別處分的必要者,甲方自當應其請求為之分割換髮各該部分的倉單;但原倉單同時由持有人交還甲方收回。

前項分割寄託物及填發新倉單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本倉庫契約除寄託標的物滅失保管期限屆滿,在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均可得隨時終止契約而請示歸還寄託物。

寄託物標示

物品品種______品質________數量________包裝的種類_______個數_______記號______(略)本契約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2

甲方(車主或被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保管方):___停車場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本車輛保管協議由上列各方於××年× 月× 日在×× 市訂立。

鑑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車輛保管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所有的汽車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時間為×××× 年× 月×日至××月×日。

第二條 甲方所有的汽車的品牌是××,型號為×,車輛號為××,汽車購買時間為×年×月×日,汽車行走里程(訂協議日)為××公里。

第三條 甲方應將其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上好保險鎖(杆)。

第四條 乙方承擔對甲方車輛的保管義務。

第五條 甲方支付的車輛保管費為每年人民幣×× 元,車輛保管費每季度初××天內交一次,協議簽訂後交第一季度。

第六條 甲方如在應交保管費××天內末交清車輛保管費,協議終止,乙方不承擔保管責任。

第七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車輛進行如下保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對甲方的車輛的被偷和被損壞承擔賠償義務。

第九條 如遇甲方的車輛出現被偷和被損壞的情況,甲方應在× 天之內將其購車和上牌、年審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於報案、賠償、索賠、訴訟用,糾紛解決後××天內將上述證件歸還給甲方。

第十條 乙方應為甲方的停車位購買車位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應保證其的車輛為合法途徑購買的車輛,否則,乙方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陳述和保證

12.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2.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停車場;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支付保管費,則乙方可不負保管義務。甲方應按乙方已保管天數支付保管費。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13.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未履行好保管義務,則應退還保管費給甲方,如甲方因乙方行為有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四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車輛保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五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議附件

16.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 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6.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停車場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二十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通知

21.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1.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21.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稱: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數量: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五、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員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3._________。

六、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現金交付。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保管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寄存人名稱(姓名)(簽字):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

地址(郵編):

聯繫人:

聯繫電話/傳真:

乙方:

地址(郵編):

聯繫人:

聯繫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倉庫並委託甲方負責其成品倉儲保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範圍

1、甲方同意將位於廣州天河棠下,計租面積為100平方米的倉庫,提供給乙方使用,並由甲方負責保管。

2、甲方負責乙方所儲物品的倉儲管理。

第二條服務內容

1、甲方提供的倉庫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對商品儲存的要求。

2、甲方對乙方產品的倉儲管理,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管理,嚴格按照生產日期及乙方的指令發貨。

第三條貨物保管條件及要求

1、貨物進出倉,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倉庫管理制度。

2、甲方嚴格按通常倉儲要求堆放貨物,乙方有特殊要求除外。

3、甲方接收入庫的同時應檢查貨物包裝是否有損壞,核對實際數量、品種規格是否與貨單相符,對任何異常情況,應與送貨方共同製作記錄並簽字認可,並在24小時內傳真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在三日內做出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考慮倉庫的最大利用率問題。

5、甲方應在每次乙方提貨及乙方轉運貨物到倉庫後,次日以傳真形式通知乙方相應的庫存報告

6、甲方憑乙方的進貨憑證、提貨單辦理進、出倉手續。進貨憑證、提貨單原則上當日有效,過期作廢。

7、每月由甲、乙雙方共同對乙方委託甲方保管的貨物進行盤點,具體日期由雙方商定。對賬人由乙方每次指定專人負責。程序如下:

乙方指定之盤點人持有乙方指定簽字人簽字和印章之盤點表及當月所有貨物轉運單,雙方核對數目無誤後簽字(甲方簽字人員為指定負責人),各自保留一份留底。如有差異,甲方應在盤點後做出説明或做出相應處理。

8、除甲方及乙方工作人員外,原則上其他人員不準進入倉庫參觀、拍照;甲、乙雙方以外人員進入倉庫應得到乙方負責人的認可。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妥善保存有關單據,以備必要時協助乙方查詢。

9、甲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倉儲保管的規定及乙方的倉儲要求妥善保管乙方貨物,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貨物不受潮、蟲蛀和鼠害等損壞,保證倉庫及貨物乾淨整潔。

10、甲方倉庫必須保持清潔乾淨,不能有漏雨、水浸現象,所有產品不得露天堆放(乙方認可的可露天堆放的產品除外)。

第四條其他配套服務及設備

1、甲方負責貨物的裝卸,如遇乙方急需的,確保乙方貨物隨到隨裝隨卸。

2、甲方所有儲存貨物的倉庫甲方必須配備足夠消防、滅火設備。消防設施要符合公安部門的消防條例規定。

3、甲方保證乙方所有貨物進倉都要按廠家生產批號堆放且數量準確。

第五條貨物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1、在庫商品的盤盈、盤虧(自然損耗及合理損耗不應由甲方承擔)由甲方負責;非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人為因素造成乙方貨物損毀由甲方負責賠償。

2、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在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前,貨物出現盤虧、損失、毀壞等情況,甲方按乙方當次貨物聲明價值賠償。

第六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方式

1、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15元人民幣。

2、甲、乙雙方同意 1個月結算一次,以銀行轉賬(或其他)的形式向甲方支付。

3、甲方在每個結算期滿後的頭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所付房租之正式税務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後的七個工作日內交付房租(以乙方銀行轉賬日期為準)。

4、收款賬户由甲方指定,具體資料如下:甲方對其指定賬户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其它費用的計算和支付方式

1、裝卸費,重貨按每噸20元,輕貨按每立方米7元結算(含一裝一卸);

2、裝卸費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憑國家正規發票及符合乙方要求的進出庫存貨、裝卸憑證辦理結算。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發票後的七個工作日內支付。(以乙方銀行轉賬日期為準)。

3、合約簽訂後,乙方必須預付一個月倉庫押金以及一個月租金,共計人民幣2400元(貳仟肆佰元)整。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 對貨物保管期間及裝卸期間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執行所造成貨物被盜短少、變質污染、損壞(入庫時有貨物損壞除外)甲方負責賠償;

(2) 對危險品和腐蝕品等未按國家和合同所規定儲存所造成的損毀、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 乙方的貨物因不能及時裝卸而造成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4) 由混堆而錯發貨物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 未經乙方同意而擅自移運乙方貨物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6) 甲方擅自將乙方租用的面積部分或全部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甲方負責賠償;

(7) 甲方負責賠償是指應當依據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貨物價款、包裝費、保管費等)賠償乙方,並支付實際損失的萬分之二點五違約金。

2、乙方責任

(1) 貨物進倉前應將貨物名稱、批號及數量提前一天通知(初次入倉應提前七天)甲方,如乙方未盡到通知義務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因乙方儲存危險品未在材料單上註明並向甲方提供裝卸儲存的技術資料及儲存辦法,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 貨物儲存超過有效期,乙方不及時處理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 由於乙方單據上的差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裝卸費等累計達一個月的(以乙方銀行轉賬日期為準),應按拖欠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的提前終止

1、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甲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需補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因業務需要而提前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無需補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可立即提前終止本合同,將倉庫交還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09月10日至20xx年07月26日。

第十一條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方提交有關有權出租該倉庫的有關書面材料並獲得乙方書面認可,及雙方在本合同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出租方、承租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件二、產品重量及聲明價值表

附件三、預留乙方指定簽字人員簽名及印章、甲方指定簽字人員簽名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保管合同 篇5

保管人:____________寄存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職務: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物的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六、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3.保管人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寄存人。保管人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4.寄存人應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違約責任:

(一)保管人的責任:

1.由於保管人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寄存人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人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寄存人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寄存人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寄存人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寄存人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寄存人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人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八、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九、不可抗力

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7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

十、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__________;

4.保管費用一律以______(方式)支付。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管人(簽章)寄存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保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保管檔案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_________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保管檔案。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及繳交檔案保管費後,按有關規定及時將檔案及相關資料轉入甲方,否則甲方不予提供相關服務。

2、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只為乙方提供出具檔案保管證明以及借閲檔案的服務,不提供其他服務。此外,乙方的就業及與其他機構的關係、工資福利、社保醫療、人身權益及人身意外等均應自理。

3、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管理的有關規定。

4、本協議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協議期滿,乙方應及時與甲方續簽或將檔案轉出;否則,視為乙方繼續委託甲方保管檔案,甲方可依規定的收費標準每年向乙方計收檔案保管費,並保留追收乙方欠費的權力。

5、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繳交檔案保管費_________元,協議期內如檔案調出,費用不予退還。

6、本協議由甲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及乙方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