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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運輸承包的合同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2.52W

隨着時間的推移,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運輸承包的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車輛運輸承包的合同

車輛運輸承包的合同1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以下簡稱乙方)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詳見發貨單(碼單№: );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時;貨物運到期限 小時。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託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收貨人要求驗貨,並要求收貨人在隨行的碼單上蓋章或有權人簽字。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向託運人結算運費;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直接向收貨人結算運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託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託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給託運方違約金 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條件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

3.承運方沒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給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損失的,應及時取證,積極向保險部門索賠。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託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運輸承包的合同2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車主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閉廂式貨車、普通貨車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閉廂式貨車、普通貨車,車牌分別為 部分貨物運輸,按照規定路線行駛。

1、 貨車採用班車運輸方式

2、 國家法律規定節假日根據甲方需要發車

3、 貨物由乙方負責安全,如發生車輛交通事故或貨物被搶、被盜、被騙、被污染及遺失、損壞均由乙方負責

第一條 合同時間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 結算方式

每月30日分別支付乙方下月汽車租賃費用,以計件製為準。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 按照約定的時間準備好貨物,確保託運貨物符合國家法規

2、 負責貨物包裝,並確保包裝符合要求

3、 負責貨物的裝卸工作

4、 負責押車元的工資、保險

5、 根據合同規定,按時支付工資、汽車租賃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 確保運輸車輛手續合法,車容整潔,貨箱衞生

2、 乙方向甲方保證按約定使用車輛

3、 保證每輛車車輛保險為50萬

4、 確保司機手機24小時開機,並保證司機及時回覆甲方信息追蹤人員的查詢

5、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貨、換車、配載。如車輛途中發生意外,應及時調配其他車輛完成貨物運送任務

6、 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對甲方客户進行業務接觸

7、 乙方要確保司機服從甲方指派人員的指揮

8、 如果發生意外情況造成貨物損壞、丟失或可能晚到等情況,要在10分鐘內通知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不認真履行上述義務,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下列約定外,違約方要承擔應付汽車租賃費用100%的違約責任。

2、 甲方不按時支付汽車租賃費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應付汽車租賃費用0.1%的滯納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況除外

3、在乙方驗貨簽收至甲方收貨簽收前,如發生貨物丟失、損壞、變質和污染的,乙方按貨物實際損失的價值賠償甲方。若不賠償,甲方有權用應支付乙方的汽車租賃費用抵扣

4、 乙方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使用,甲方另外租用車輛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5、 由於乙方責任導致貨物晚到,應賠償甲方部分經濟損失。每輛車輛故障造成的扣罰500元/趟,如無車輛故障認為或操作不當造成延誤扣罰20x元/趟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合同自簽訂起生效,甲乙雙方若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如遇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變更或中止合同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進行仲裁。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運輸承包的合同3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運輸承包的合同4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以下簡稱乙方)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 。

本批次貨物運費價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託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

第六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後,持收貨人簽收單向託運人結算運費;

第七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託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託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