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事務文書 > 合同範本

【精選】代理合同範文五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17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精選】代理合同範文五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代理合同範文五篇

【精選】代理合同範文五篇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 (簡稱“甲方”)委託 (簡稱“乙方”),代理託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若本合同中約定的相應價格因市場價格變化而需做出調整,調整方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4.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代理合同範文五篇2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託方):上海啟示商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範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於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户;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餘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週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説明甲方在上一結帳週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户信息等資料,並列明總銷售額折扣、淨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佣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並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於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並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範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複製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並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並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並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説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並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祕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祕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於本協議簽訂日期後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並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並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説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准後,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並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諮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採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精選】代理合同範文五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加工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加工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加工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祕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7、對生產的加工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加工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加工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加工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精選】代理合同範文五篇4

編號:

甲方:(姓名或單位名稱全稱)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訴訟/仲裁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擔任代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

1.案件名稱:

2.擬受理案件的機構:

3.甲方在案件中的身份或地位:

二、服務律師

乙方根據委託事項具體情況,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指派乙方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糾紛的訴訟/仲裁代理人,直至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安排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

三、乙方代理職責(在選擇處打√)

□1.向甲方解答與本案有關的法律問題;

□2.指導甲方向法院/仲裁機構提交證據;

□3.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調查收集證據;

□4.根據甲方提供的財產線索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財產狀況;

□5.代為辦理訴訟或者仲裁立案手續;

□6.代為簽收應訴通知書或者答辯通知書;

□7.代為申請財產保全;

□8.代為申請證據保全;

□9.代為申請管轄異議、迴避、訴訟/仲裁中止和終結;

□10.代為參加仲裁庭審或審訴訟出庭;

□11.代為簽收仲裁或者訴訟文書;

□12.代為起草上訴狀或者上訴答辯狀;

□13.根據法庭或者仲裁庭要求提交代理意見;

□14.其他需要由乙方完成的代理事項:

四、代理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代理(具體權限詳見《授權委託書》)。在代理期間內如需變更代理權限,雙方需另行協商,甲方應向乙方重新出具《授權委託書》。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通報服務或案情進展情況,對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有權提出意見或建議。

2.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及承辦律師提出的本委託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報酬要求。

3.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代理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證據線索。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關證據材料如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4.甲方保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差旅費用,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律師代理費用或不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及其律師應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妥當履行職責。乙方律師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2.乙方律師應依據法律及甲方陳述事實和證據對案件做出獨立判斷,向甲方做必要的法律風險提示。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證據等行為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基於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不退還甲方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有應付清的費用的,應在乙方終止代理關係後三日內付清。

5.在涉及與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七、律師代理費

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相關規定,結合甲方委託乙方所代理案件的難易複雜程度,雙方經過協商,甲方按照下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或差旅費用:

(一)甲方按照下列第項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1.固定費用

(1)按案件標的額比例收費,即,按本案標的額元的%計律師費人民幣元。

(2)按件收費,即本案律師費為人民幣元。

2.風險代理:

3.固定費用加風險代理計費:

(1)固定費用:

(2)風險代理:

4.計時收費

即按元/小時收費(計時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商定)。

(二)代理費支付時間

(三)乙方收款賬户

開户名:律師事務所

開户銀行:

帳號:

八、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預付辦案差旅費人民幣元。該差旅費按照下列方式結算(在選擇處打√)

□(1)包乾使用,多付不退、少付不補;

□(2)乙方在辦結委託事項後日內提交相應憑證與甲方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2.有關單位收取的訴訟費/仲裁費、執行費、保全費、拍賣費、公告費、鑑定費、公證費、評估費、翻譯費、查檔費或專家論證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通知、送達與簽收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由對方簽收,或按合同所列地址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郵件寄出之日視為送達。

2.甲乙雙方的文件往來應執行簽收制度,因文件缺失導致的不利後果將根據簽收記錄確定雙方責任。乙方律師只收取甲方證據材料的複印件或複製件,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律師存在重大過錯,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

2.乙方律師存在重大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3.如乙方基於甲方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證據等而解除合同的,不退還甲方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有應付清的費用的,應在乙方解除合同後三日內付清。

4.甲方無過錯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將收取的律師代理費全額退還給甲方作為賠償。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支付律師費用,乙方有權拒絕繼續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如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用超過60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按照應付律師費數額的每日千分一支付賠償金。

6.除非經證明乙方律師存在重大過錯,甲方單方解除合同都應視為隨意解除合同,甲方應按照下列約定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如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方式為固定費用加風險代理費的,甲方隨意解除合同視為乙方已完成委託事項,甲方的合同目的已經實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風險律師費):

(1)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2)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後至一審開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3)一審開庭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4)一審判決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5)二審開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的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5)二審開庭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而未付律師總額的%予以賠償;

(6)執行階段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照應付未付律師費總額的%予以賠償。

十一、糾紛解決

1.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勝訴方可以要求敗訴方賠償差旅費以及因聘請律師代理訴訟/仲裁所發生的律師費等費用。

十二、其他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自雙方簽署完成後生效。本合同於年月日簽署。

十三、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或者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乙方: 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精選】代理合同範文五篇5

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就有關商標註冊申請事項,

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作為全權代理人,乙方接受 甲方的委託,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其宣氏、宣氏圖形標誌二款 商標的註冊事宜。

第二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及時無誤地向乙方提供有關申報資料;

在規定時限內,對乙方轉來的官方來文,確認自已的意見;

向乙方指定的帳户匯款。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在代理人的職權範圍內,對甲方的商標申報事項,及時準確地提供良 好的商標法律服務,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申請人保密;

接受甲方委託,在收齊甲方的申請資料及相關費用之日起二日內,辦理 完申報手續,並向甲方提供有關證明;

及時、妥善處理好商標主管機關的補正、駁回等來文;

及時告知甲方委託案件申報後的相關信息。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方法:

合同簽訂後二日內甲方將下表所列費用匯至乙方賬户

第五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至申報商標案收到商標局決定之日終止。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另行解決。

甲方: 乙方:常

章戳:章戳:

20xx年 月 日20xx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