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事務文書 > 合同範本

精選安全合同範文合集6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1.3W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精選安全合同範文合集6篇

安全合同 篇1

聘用單位:湖南東方紅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被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一、聘用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

二、聘用工作內容

1、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法》和有關的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具體落實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管理規定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參與各項方案安全措施的編制,有權行使安全一票否決制。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節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種換崗教育和特殊工種培訓取證工作,並記錄在案。健全各種安全管理台帳。

4、參加每週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檢查,及時處置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參與制定整改和預防措施。

5、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生產發生衝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

6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並做好記錄。

7、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子並及時採取預防措施,組織班組

開展安全活動。

8、檢查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反饋使用信息,對進入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配合材料部門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9、貫徹安全保證體系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10、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彙報工程項目或生產中的安全狀況。

11、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出處理意見,協助處理重大工傷事故、機械事故,並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12、參與對施工班組和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教育工作,負責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連續監控,並作好監控記錄。

三、聘用期限 年 月日至 項目部工程竣工。

四、聘用報酬

甲方確保乙方月薪 元,年終獎視工作業績、工作時間進行發放。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確保乙方任職期內合法權益和工作待遇。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專職安全員的工作職責。

3、完成公司和項目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六、辭聘或解聘事宜

1、如解聘或辭聘,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及項目部負責人提供移交的各項資料和手續。

2、下列情況可立即解聘

①、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②、乙方嚴重違法亂紀或工作嚴重失職的

③、乙方因患病或非公受傷超過60天;因公受傷醫療期滿60天后不能從事崗位工作的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辭聘

①、連續三個月領不到薪金的

②、乙方的其他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

以上合同所列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公司分管負責人、項目部負責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項目經理部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年 月日

安全合同 篇2

工程名稱:

一、抹灰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凡不符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一律禁止高處作業。並嚴禁酒後高處作業。

3.嚴格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遵守高處作業規定,工具必須入袋,物件嚴禁高處拋擲。

4.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5.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台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鑑定或驗證方可使用。

6.多種施工機械和電源電器必須由持證人員操作,無證人員不得開機和接電,防止傷人。

7.在外腳手架下穿行要戴好安全帽,在高空危險處操作要繫好安全帶。

8.對腳手板不牢固之處和蹺頭板等應及時處理,要鋪有足夠的寬度,以保證手推車運灰漿時的安全。

9.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應分散堆放,不得超載。腳手板上不允許許多人集中在一起操作, 一塊腳手板上不得超過兩人集中操作。禁止與其他工種垂直交叉作業。

10.砂漿機應有專人操作維修、保養,電器設備應絕緣良好並接地。

二、外牆面磚: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凡不符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一律禁止高處作業。並嚴禁酒後高處作業。

3.嚴格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遵守高處作業規定,工具必須入袋,物件嚴禁高處拋擲。

4.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違章操作後果自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安全合同 篇3

為確保公司職員因工作外出辦事期間的人身安全、增強職員安全意識、嚴格責任界限。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就安全事宜約定如下:

一、甲方責任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甲方提供乙方完成工作所需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3、制定相關安全規章制度、規定。定期舉辦安全學習培訓,做好安全教育。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積極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自願接受甲方舉辦的安全培訓學習,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及不被他人傷害)

3、外出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甲方報告,並積極做好求援,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4、外出工作期間,嚴格按照甲方指定路線、地點出行。未經甲方相關部門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改變出差路線、目的地或外出遊玩、探親等活動。

5、外出使用交通工具時,嚴格按甲方要求乘坐相應的交通工具。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的車輛和非客運車輛。

6、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意外的發生。

7、外出住宿時,遵守賓館、酒店的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8、外出工作期間應舉止文明,不酗酒、不打架、不賭博,不參與各種非法活動。認真瞭解並尊重當地的鄉俗民風,避免與客户、陌生人發生任何形式的衝突。

9、注意飲食安全,不食用對健康有害的食物、飲料,不到沒有衞生許可證的攤點就餐。

三、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止。

2、協議簽訂範圍:凡在甲方工作的人員(包括試用期間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的員工)均應簽訂本協議。

3、一方未按此約定履行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強化安全意識,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施工能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合同:

1、 每位職工都自覺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章者自負。

2、 本班組班長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教育本班組人員遵章守紀,充分利用“三

寶”,如有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的損失,項目部將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罰,所罰款項在工資中扣除,因違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3、 對於項目部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4、 認真執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5、 服從工地的安全檢查及上級有着部門的監督,指導工作。

6、 為保證安全生產,有以下違紀現象者工地給予處罰:

a) 安全帽佩戴不規範或不戴安全帽,第一次發現罰款50元,第二次加倍罰款,第三次清退出場.

b) 對於工地打架鬥毆現象,將視情節罰款500-20xx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c) 在工地偷竊集體及個人財物者,扣除工資,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

處理。

d) 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料淨,場地清,道路通暢。嚴禁高空拋物:如建築材料、建築垃圾等。發現一次罰款壹仟元。

e) 施工工地嚴禁隨地大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f) 施工電梯進料枱安全防護門隨手關好,做好各樓層臨邊防護欄杆、各種預留洞口、電梯井口防護、樓梯口的安全防護。

g) 生活區內遵守宿舍制度,保持整潔,不酒後鬧事、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不進行活動。嚴禁將小孩帶人工地。嚴禁私自使用各種大功率用電設備做伙食,宿舍內嚴禁煙火。

7、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項目部 乙方(各班組長):

2014年 月 日

外牆施工班組安全交底記錄

安全合同 篇5

協議雙方:

甲方:南通宏建築安裝有限公司B-3地塊二期商住樓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瓦工班組(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甲方將二期工程A#B#樓水電安裝工程,項目部委託乙方施工班組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管理,雙達標創建安全、文明工地等方面的工作事項,在簽訂《項目責任承包合同》後,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執行。

一、承包工程項目按按班組主合同:

1.工程名稱:按主合同

2.承包範圍:按主合同

3.工程地址:鹽城市解東則

4.工程內容:按主合同

二、工程項目期限:按甲方計劃工期。

三、協議內容: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及當地派出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外來人口管理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相關勞動保護法規、條列。

四、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交底記錄或資料。

2、甲方有協助乙方做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義務。

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3、甲方由徐欽明同志負責監督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工作。

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設備事故,甲有責任調查、統計上報。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施工班組,由班長同志負責本班組的全面安全生產、社會治安、文明施工等各項工作。

1、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每個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應認真填好三級教育記錄卡與勞動保護教育卡。

2、新工人進場要及時組織做好三級教育,填寫好人員花名冊,新工人身份證復件在8~12小時內及時報送項目部入保,備案登記,提供的個人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身份證複印件、一寸相片一張,未經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辦理任何手續進入施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3、乙方應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督促職工進入施工現場戴安全帽、扣帽帶,做好班前活動記錄,寫好本班組的安全上崗記錄,建立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以及現場其他相關管理制度的執行。

4、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

5、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6、乙方因管理或違章作業原因造成,停工整頓,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對易燃易爆物品要設置顯著的禁標牌,乙方施工人員動用明火須派專人監護,消防器材不得隨便使用或挪作他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執行“十不燒”規定,嚴禁在工地,酗酒鬧事、打架鬥毆、使用電爐、電飯煲、煤氣灶具等器具等。

8、使用塔吊吊物起吊時,空中迴轉未經任何碰撞物體突然墜落傷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掛勾人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權協調處理,造成重大事故報送當地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

9、宿舍活動板房作廚房、生明火煮食、使用電飯煲、電磁爐、電爐、電水壺、電熱杯,碘鎢燈取暖,碘鎢燈作照明,私燒火爐等電熱毯上班沒有切斷電源,私自改動板房的電氣線路,限荷自動控制器私自拆除或破壞,發生火災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視情節嚴重送公安部門處理。

10、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本施工區域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造成停工整改損失由乙方承擔。

11、使用患有精神病史的、聾啞人、心腦血管病、高血壓病、未成年人、年齡偏大超過60歲以上等疾病人員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和責任,甲方有權協調處理。

12、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繫帽帶、酒後上班、打赤膊、穿拖鞋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

13、垂直運輸機械遇到高峯時,不服從調配,員工互不相讓,強行使用機械導致關電帶來安全隱患或打架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視情節嚴重送公安部門處理。

14、對使用工器具使用不當或不屬於本工種所用的機械,如機修,電焊工使用的電焊、氣割、砂輪機、樹脂砂輪切割機、鋼筋工機械等其他工種的機械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發生事故由該班組自己承擔。

15、乙方員工在工地外,有流氓活動行為、聚眾鬧事、酗酒鬧事、偷盜、打架鬥毆或特發心腦血管病、高血壓病事故由乙方承擔。

16、嚴禁乙方員工攜帶家屬、小孩進入工地,如出現意外和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乙方必須正確使用安全“三寶”,保護工地一切防護措施,乙方施工時不得擅自拆除防護設施,腳手架軟硬拉接點、安全網、臨邊洞口、樓梯、電梯井口、採光井口等所有的安全防護,擅自拆除安全防護,造成人員傷害一切經濟損失由該班組承擔,造成嚴重後果報送當地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8、施工過程中確實需要解除安全網的,必須通知項目部,由安全管理人員在現場監督,誰施工誰隨時恢復,如不及時恢復造成負面影響對當事人處罰,同時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該班組承擔,造成重大事故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9、吊運週轉材料不超載,接料時不得站在物料下方,如超載,材料長短不一,扣件吊籃裝到過滿墜物傷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該班組承擔,造成重大事故報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20、施工過程中各班組所有的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故障或遇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開關;下班時鎖好開關箱,如由此造成的人員傷害負責。

六、乙方(員工)安全責任

作業人員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安全生產規定;安全生產製度。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佩戴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具,未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生安全事故,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3、乙方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沒有按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施工,,盲目野蠻無序操作、人為造成的傷害損失,由當事人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4、住宿必須按照甲方有關制度統一安排,每間住人不少於六人,甲方不提供夫妻房同時認真做好宿舍衞生管理和保潔工作,做到門窗明亮、衣物堆放整齊、嚴禁亂到髒水,工作場所及宿舍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未按有關規定及制度執行造成傷害自己承擔。

5、.堅持文明施工、文明用語,遵守社會公德,綜合治理雙達標,嚴禁、偷盜、打架等不良行為以及刑事犯罪案件的發生,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乙方施工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操作或未按規範施工,由此造成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重大事故報當地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七、甲乙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凡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及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事故,壹萬元以下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費用,壹萬元以上乙方承擔40%費用,甲方幫助乙方承擔60%費用。甲方為乙方操作人員購買建築工程團體意外保險,如發生事故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事故保險賠償,在壹萬元以內保險賠償費全部歸乙方所得,在壹萬元以上保險賠償費須先滿足甲方賠償費後,剩餘部分歸乙方所得。

3、因乙方原因出現的安全事故每一例承擔1000元的管理責任處罰。

4、如乙方人員施工時不慎發生工傷,乙方應本着節約的原則檢查、看傷,如超過常規的費用,甲方不予報銷;傷者經檢查無大問題時、堅持要住院的費用自付;傷者住院治療到能出院時、傷者必須出院,如果還堅持住院的,費用自付。

5、工傷,傷者治療康復期間的,人工費按國基本工資的80℅補貼、休息時間按醫院真實證明,工日按國家規定每月不超過21.75工日:

6、傷者發生傷殘的補償,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地方勞動總裁處理。

7、發生工傷甲乙雙方應本着協商、諒解,承擔工傷各自應盡的責任,如果把工傷擴大化或提出無理要求的甲方將不予理睬,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關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或聚眾鬧事,違反者將罰款1000.元/次、參與者罰款500元/人次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細則:

為了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制止違章行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現制定本細則:

A、遵守制度:

1、班組長安排工作不對工人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者處罰50元/次。

2、班組長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者罰款200元/次。

3、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或刁難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者處罰視情節嚴重處罰100~500元/次。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甲方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5、禁止酒後作業及作業時間打鬧,違者罰款1000元/人/次。

6、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穿背心、打赤膊、穿塑料硬底鞋,除停工更換外,處以50~100元罰款/人/次。

7、進入施工現場不佩戴安全帽罰款50元/人/次、不繫帽帶者處罰30元/人次。

8、高處作業不繫安全帶,穿滑底鞋者,除停工外更換罰款50~100元/人次。

9、嚴禁高空向下扔拋材料、建築垃圾或造成高空墜物事故的,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另處罰5000元/次。

10、嚴禁施工現場及生活區,打架鬥毆、鬧事,違者不論誰對誰看先罰1000元/人,再處理此事,情節嚴重者報送當地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1、嚴禁在各樓層及施工現場大便,違者處以1000元罰款/人次舉報人獎500元。

B、安全防護:

1、違章拆除腳手架構件軟硬拉結點或安全網者處罰50元/點.次。

2、腳手架,防護棚堆放鋼筋、週轉材料者處罰1000元/次。

3、違章拆除安全通道者處罰100元//次。

4、擅自拆除防護設施,臨邊洞口、電梯井口內外防護欄杆者不修復處罰200元/次。

5、腳手架鋼管上纏繞電線者處罰100元/次。

6、違章利用腳手架作模板支撐或連繫杆違者處以50元處罰/個扣件。

7、人貨電梯樓層防護門不關閉者處罰50元/次。

8、使用卸料鋼平台超載或材料在平台上過夜的處罰100元/次。

9、非塔吊操作人員上下樓層或上下班、嚴禁翻越塔吊、翻越腳手架、人貨電梯吊籃頂上下,違者處罰100元罰款/次。

10、垂直運輸機械遇到高峯時,不服從調配,員工互不相讓,強行使用機械導致關電等原因者處罰500元/次。視情節嚴重者報送公安部門處理;

11、未經安全部門同意或施工過程中亂拆安全網、防護設施違者處以100元罰款/次;損壞安全設施情節嚴重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次;造成事故者送當地派出所處理追究刑事責任。

12、吊運週轉材料時需要解除安全網的,施工後必須及時恢復,如不恢復,對當事人進行處罰100元/次,同時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該班組承擔,造成重大事故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C、施工機械:

1、機械操作工下班前未鎖電箱者罰款50元/次。

2、非機械操作工違章操作機械者罰款50元/次。

3、違章乘物料提升機上下,違者每次每人罰款200元/次;

4、用物料提升機載人操作者,罰款操作者100元/次。

5、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操作,非電工私拉亂接電源或機械設備無插頭,用樹枝竹枝代替插頭,使用不合格電線,花線等(除沒收外)違章用電者罰款100元/次。

6、損壞施工現場電線線路和電氣設備按原價格賠償外,另外處罰100元/次。

7、偷竊工地材料,和其他工種的材料及個人物品,按失竊材料價格10倍賠款外,另處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者報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8、塔吊帶物起吊時空中迴轉未經碰撞時因物體突然墜落傷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掛勾人承擔傷者醫藥費及一切費用,如因碰撞而造成物體墜落傷人物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塔吊司機承擔,按情節嚴重處罰,造成重大事故報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9、嚴禁本不屬於本工種所用的機械,如木工機械平創機、壓刨機、園盤鋸、機修工使用的電焊、氣割、砂輪機、樹脂砂輪切割機、鋼筋工機械等其他工種的機械,違者處罰100元/次。造成傷害或他人傷害報送公安部門處理追究刑事責任。

10、嚴禁使用樹脂砂輪切割機磨鋸片,磨鋸片、鑽頭、鑽頭,應用砂輪機磨,違者處罰100元/次。

D、安全防火

1、電焊、切割作業前未辦理動火證,私自動火者罰款100元/次。

2、在木工房內、倉庫或存放有易燃品處吸煙者罰款50元/次。

3、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煤氣灶具等器具,易燃品,爆炸品、碘鎢燈取暖,碘鎢燈作照明,私燒火爐等電熱毯上班沒有切斷電源,私自改動板房的電氣線路,限荷自動控制器私自拆除或破壞,白天上班後不關燈者處罰200元/次。

4、消防器材不得隨便搬動和使用或挪作他用,違者處罰100元/個。

九:以上條款:本細則為安全責任附件,處罰由安全員,現場施工員執行,罰款單一式三份,被罰班組一份,項目財務一份,安全員一份。違規罰款由財務在該班組保證中直接扣除。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消失。

本協議作為項目責任承包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代表:

20xx年月日

聯繫電話:

乙方:

代表:

20xx年月日

乙方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聯繫電話:

安全合同 篇6

中建六局土木公司濟寧匯翠園項目部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方(全稱):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濟寧項目部

承包方(全稱):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1、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管理規定;

2、嚴格遵守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產,保證施工人員的身體及生命安全;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

4、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履行並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承包方均無異議。

五、 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發包方對 承包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 3 ‰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統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確保發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項目經理及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發包方批准不得隨意更換,如有違反, 承包方必須接受罰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須為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承包方的所有外來工人必須到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 《暫住證》,否則發包方有權不予辦理《出入證》。任何承包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 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應遵守發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外協隊伍的管理制度及規定。

6、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

1、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佈實施的有關安

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

(1)《國家建設部關於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3)《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

(4)《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5)《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6)《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7)《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9)《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1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

(11)《勞動合同法》

2、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承包方承擔。

4、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並經發包方批准後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發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6、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相關安全防護措施應嚴格執行。

7、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發包方通知召開的

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並委託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蔘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 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託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 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 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發包方將對承包方進行50元/次的罰款。

7.2、 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7.3、 承包方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 承包方承擔。

7.4、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7.5、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發包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後方可上崗。

7.6、 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7.7、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工作內容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7.8、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並將制度和日程安排報發包方審批後嚴格執行。

7.8.2、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發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8.3、 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持證上崗),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7.8.4、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發包方的檢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