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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分包合同模板集錦7篇

欄目: 合同範本 / 發佈於: / 人氣:9.14K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分包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分包合同模板集錦7篇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人:張家界市路橋總公司慈茶公路A01標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慈茶公路A01標段工程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乙方承建本項目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慈利縣蔣家坪境內。

二、承包內容

乙方承建甲方工程項目中 路面底基層、基層 施工,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全部路段水泥穩定層的施工,(1、攪拌水泥穩定層材料的一切機械設備、管線、等材料設備費費用如、中縫模板、鋼絲、鐵鉛,等人工施工費用,4、水泥穩定層的攤鋪、找平 、及道路維護等人工費用。 )

三、工程數量

工程數量詳見施工圖,中間計量數量以實際完成並經有關技術部門驗收合格產品數量為準。由於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不改變本協議各項條款的執行。

四、工期要求

根據本項目工期要求,計劃工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共 天。

五、工程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

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及行業現行的技術標準、施工規範組織施工。本合同項目必須全部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且工程一次驗收合格 。乙方必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及甲方現場人員的質量監督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對不服從管理、不按設計文件和規範作業、偷工減料、更換不合格材料等造成本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者,建設單位、監理及甲方現場人員有權責令乙方無條件返工,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直至達到本合同規定要求。

六、承包形式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採用固定單價方式承包,單價詳見附件1《勞務報酬清單》,合同價格一經確定,不再進行調整。《勞務報酬清單》中單價包含了乙方完成本項目所發生的一切施工費用,包括本項目承包過程中發生的所有人工費、材料費及設備運費及保管費、機械使用及進出場費、小型臨時設施費、供電、供水、排水、通風、照明、通信、與工程有關的協調費用、各類差價,管理費、利潤及税金(除營業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七、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大寫: 整(小寫RMB: 元)。待本項目末次清算後一個月內無息返還乙方應得的履約保證金餘額。

八、中間計量及價款支付

乙方按規定時間向甲方報送當月工程技術資料及數據,由甲方核實後統一向建設單位報送計量支付報表,在乙方達到計量1萬立方米後,甲方可以支付給乙方的工程勞務費用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用比例為 85%,餘下部分款項在本合同工程項目交工驗收後7日內支付 15% ,一次性全部結清。

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駐工地機構名稱:張家界市路橋總公司慈茶公路A01標項目部,甲方駐工地代表:

2、組織供應施工設計圖及有關設計文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技術交底,下達施

工進度計劃,組織協調有關各方工作。負責本項目的控制測量、試驗檢測,負責制定及施工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物資、計量支付、財務管理等控制管理辦法,指導、督促、檢查乙方在勞務承包過程中的執行情況。負責本項目竣工文件的編制、收集、歸檔、整理和上報工作。

3、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進展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工程作適量調整。當

乙方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措施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在結清乙方所完成工程款後,甲方有權另行組織勞務隊伍進場施工,乙方無條件退場。

4、負責以項目部名義統一購買建築工程團體意外傷亡保險,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乙方

駐工地代表(現場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2、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按甲

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十、違約責任

1、因乙方施工原因向甲方進行處罰,甲方則按處罰金額的1~1.5倍對乙方進行相應處罰。

2、出現一次重大質量事故,除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外,並處乙方10000元以上違約金; 出

現一次民工上訪事件,則對乙方處以5000元違約金;出現一次傷亡人事故,則對乙方處以

10000元以上違約金。

3、凡因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境保護或其他事件,被新聞媒體曝光,給甲方企業信譽造成影響的,除由乙方採取補救措施外,每發生一次對乙方處以人民幣20000元違約金。

4、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5、當乙方管理人員不到位、勞務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危及本合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作業、環境保護和社會治安等,甲方有權對乙方責任人實施經濟處罰,要求相關人員限期離開現場,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並對乙方處以10000元以上違約金

6、乙方以甲方及甲方下屬單位名義對外發生任何民事行為,視為乙方違約,則對乙方處以10000元以上違約金。

7、乙方中途退場,視為乙方違約,甲方除沒收乙方繳納的全部履約保證金外。

8、在計量確定的前提下,甲方拖延支付勞務價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各項損失予賠償。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因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當協商仍不能解決時,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事宜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驗交併辦清財產移交手續後,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完勞務費用後即告終止。本合同正本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慈茶公路A01標項目經理部 簽訂日期:二〇20xx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 (一期)3#樓工程“的塗料分項工程委託乙方施工,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質高效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性質:框剪結構,地下一層,地上24、24、33層,建築面積約27500m2

4、承包範圍:本工程1-16軸±0以上和所有地下室塗料工程

5、質量等級:達到福州市“榕城杯”優良標準

6、承包單價:

序號項目名稱單位榕城杯單價 (元/㎡)閩江杯單價 (元/㎡)

1外牆塗料(含線條)㎡3638

2內牆膩子㎡7.38

3天棚膩子㎡8.39

4內牆、天棚刮膩子兩道+水泥漆一底兩面㎡1213

5油漆滴水線m1.52

6地下室天棚直接噴白兩遍㎡67

承包單價含乙方提供材料發票費用。

7、合同造價:約30萬元

二、承包內容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小型施工機具的方式進行承包,即甲方除提供垂直運輸機械、各樓層水電接口、外架外,其餘週轉材料、機具、砂紙、刷子、滾桶、鏟子、門架、水管、末級箱、照明燈具線等均由乙方自備。

承包內容:基層處理、膩子刮底及塗料底、面層。包括刮膩子、打砂、磨平、修角、刷塗料等工藝,刮膩子和麪漆部位及遍數按圖紙設計、施工方案、技術交底、技術規程規定施工。工完場清,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處。

三、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1、根據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等資料按實際完成部位的結構尺寸計算面積作為雙方結算工程量。

2、進度款按當月完成量的75%審批(次月25日前支付),餘下25%作為安全生產、質量、文明施工的保證金,工程全面竣工驗收後付至完成量的90%,工程結算待竣工驗收合格後兩個月內辦理完畢,工程結算完畢後付至結算造價的95%,餘款5%待質量保修期滿後七天內付清,質量保修期為兩年。

3、乙方申請進度款,必須提供當月完成工程量計算書及勞務工簽字的工資發放清單,經現場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和技術副經理確認當月存在的質量、安全問題及扣款後,由甲方預算負責人審核,最終由項目經理簽字後支付。否則,甲方有權拒付進度款。

4、甲方將所有工人工資以轉帳形式轉入雙方約定的勞務公司帳户,勞務公司所收取的管理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施工工期

乙方必須保證不少於15個以上技術工人及1個以上管理人員現場作業,同時乙方本人必須在現場管理。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項目經理部統一進度工期安排,以達到甲方所要求的進度計劃,甲方腳手架拆除完畢後10個日曆天內,乙方應完成合同內所有工作內容,每拖延一天罰乙方500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因人員、設備或技術力量不足造成進度或質量達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權另聘班組進行趕工,其趕工的費用按本合同承包單價的三倍付給另聘班組,分割項目結算價款作為乙方借支工程款,乙方應無條件予以簽字認可。

五、施工質量

1、乙方應保證按施工圖、會審紀要、設計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及規範等組織施工,若有臨時更改,以甲方的技術副經理書面通知或在施工圖上簽字為準,方可施工。

2、乙方材料進場時,需提供材料合格證,廠家檢測報告書,外牆塗料採用“立邦”品牌,材料品牌應通過甲方認可,否則無條件退場,乙方對此負全部責任

3、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項工程經驗收必須一次性合格,如驗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誤所產生的費用將由乙方負責,每延誤一天處罰500元。

3、乙方完成的成品項目經有關部門檢查及驗收後,若發現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及時無償修復至規定的驗收標準,同時項目部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經濟處罰,具體整改期限:分項驗收前,在發出通知的一天時間內;分項驗收後,在發出通知的三天時間內。若乙方不執行整改,甲方將派他人進行修復,所產生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須先做樣板,經驗收合格後方可大面積施工,並保證通過各種驗收。

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確保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如安全事故或被有關部門處罰的,其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一切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不得任意盲目生產,若不按操作規程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其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自負,並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

3、應保護施工現場的各類防護設施,不得私自亂拆亂搭,如發現每處罰300元,如施工需要須向項目部彙報後再實施。

4、乙方所有現場施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文明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胸卡及其它防護用品)由甲方負責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

5、各種機具電纜必須合格,禁止私拉亂接,絕對禁止使用防護措施不合格的機具和漏電系統不全的電器、機具。

6、嚴禁拋擲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以免墜物傷人。

7、乙方按照福州市文明工地標準管理施工現場,若乙方範圍內工作達不到文明工地要求,結算單價按達不到優良約定執行。

8、各種電動工具應保證有完好的防護罩,電線應用電纜線,不得使用交織線、電線應架空,否則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電動工具要有專人使用,特殊工種應持證上崗。

9、不得損壞已安裝的成品,每發現一次處罰乙方300元。

七、甲、乙雙方的職責

㈠、甲方責任

1、甲方應於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監督乙方按照施工方案或單項作業計劃進行施工。

2、甲方應根據工程特點與有關規定製定技術安全保證措施,掛設施工所需的安全網及防護欄杆,以保證工人的施工安全。

3、 甲方應提供水源、電源。

4、甲方提供材料垂直運輸機械。

5、若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1至2間工人宿舍,乙方須支付300元/月·間的費用。

㈡、乙方責任

1、嚴格按規範及施工設計圖紙要求施工,做好具備施工條件的部位清理及維護工作,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2、材料進場前應報甲方確認,提供產品合格證並服從現場取樣送檢。

3、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食宿臨舍場所。

4、工程竣工驗收移交給甲方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教育工人嚴禁偷盜行為,若發現乙方工人偷盜甲方項目部或其它班組材料、機具等,每人次罰款乙方1000~3000元,直接從進度款中扣除,並將當事人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有沒有涉及到檢測費問題)

八、主要規章制度及違規處罰

1、乙方進場的施工工作人員身體應健康強壯、素質高、不得出現各種疑難病症病人和傳染病人,以及犯罪人員,否則立即清出工地。

2、嚴禁包庇窩藏各類違法犯罪分子,如違反本規定的班組長承擔主要責任。不準聚眾、打架鬥毆,在本工地如發生打架鬥毆應及時制止並報項目經理部處理,情節嚴重者交送公安部門處理;乙方施工人員若在工地及鬥毆,每次處罰3000元,從乙方進度款直接扣除,參與人員無條件退場。

3、不得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熱棒等大功率電器、煤油爐、液化汽,否則發現沒收,並每次處罰200元,從乙方進度款直接扣除。

4、乙方工人進場應持進城勞務證、身份證、計劃生育證、當地派出所暫住證、職業資格證、並持證上崗。工人進場應上交一寸相片二張,身份證複印件二份。

5、乙方應組織工人做好安全活動及安全教育,並向甲方提供每次活動的內業資料,無提供資料者每次罰款100~200元。

6、乙方嚴禁聘用18週歲以下55週歲以上(女工50週歲以上)的作業人員乙方工人不得帶家屬和小孩進入工地,否則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7、乙方不得穿“三鞋”、打赤腳上班,並正確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否則每次罰款50元,由乙方進度款中扣除。

8、密切配合好兄弟班組的施工,以免耽誤工期。

9、不能隨意拆除或挪動工地安全防護設施,否則將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並追究責任。

九、違約

在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務合同並將乙方清退出場,乙方必須自行退場並付清所屬人員的勞務工資,甲方按乙方所完成量的50%給予結算,同時本合同終止,乙方應在甲方退場通知後叁天內無條件退場,藉口拖延每天罰款壹仟元:

1、違反法律、法規和治安管理條例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且屢教不改的;

3、施工過程中,經相關人員連續叁次檢查達不到甲方對工期、質量、安全生產的要求的;

4、違反操作規程,經教育不改的;

5、如乙方因技術力量、機械設備或勞動力不足導致進度嚴重滯後;中途發生較大的質量事故;乙方技術力量不足,施工質量差;

6、多次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合理的指揮調配的;

7、乙方現場管理人員未經請假連續2天不在工地,或把該分項工程再次進行轉包的(現場管理人員需經甲方認可)。

十、其它

1、乙方本應支付合同履約保證金貳萬元,雙方協商同意將乙方前期施工圍牆工程款與合同履約保證金抵消。

2、甲方臨時需要乙方工人時,雜工按50元/工日、技工按80元/工日計算人工費,該費用當月進行結算。

3、乙方每次進度款,須現場項目經理、預算、技術、質量、安全、材料人員簽字後以轉帳形式支付。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價款付清後自行失效。

我 作為該工程 樓塗料分項工程的承包人,已仔細閲讀上述合同內容,我有能力並自願承擔合同約定責任,同時,自願接受甲方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處罰,若各項工作均達不到甲方的要求,自願退場或被強制性退場,我自願接受對所有已完成工程按完成工程量的50%進行結算,其餘部份甲方不予支付,用以彌補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隊伍所增加的費用和其它損失,由此造成本人應發農民工工資不足部分,由我本人承擔,其相關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8月10日

分包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上海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 1.3承包範圍及內容: 。

1.4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餘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曆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

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2.4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甲方同意並報業主書面簽字蓋章認

可後,可考慮工期延長:

a. 因不可抗力影響;(不可抗力的定義和範圍按總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設計變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進度無法按原計劃進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電、停水造成停工時間連續12小時以上;

d. 因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e. 因業主原因無法正常施工。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為 。

3.3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3.4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3.5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後,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3.7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 標準要求,並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4.2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並採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4 乙方應編制乙方範圍內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4.5 乙方必須根據施工規範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的供應商中採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後的使用前驗收。

4.6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7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8 甲方為保持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罰款通知,甲方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9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願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五條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暫定為人民幣 萬元整。

5.2 本工程計價方式為:

5.3上述計價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計價方式含税金,則由甲方實施代扣代繳。

5.5本工程所採購的建築材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採購,要滿足圖紙及政府有關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指定和供應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週轉設備材料、腳手架設施、工地用各類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滿足政府有關法規或規定的要求,滿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對不滿足上述要求的機械、設備、物資和設施,甲方有權提出整改、更換直至清退指令,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結算單由乙方在該分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4天內編制完畢,並遞交甲方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在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8天內由甲方提交業主單位,經業主及審價單位確認後形成正式的工程結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

5.8本合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各種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5.9由於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業主、監理、甲方的各項規定,連帶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包括內部罰款)乙方應給予賠償,賠償金額為甲方的實際損失另加20%的費用。

5.10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6.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6.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後 天內,並在第一筆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6.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後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

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於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衝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開始,扣合同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並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約擔保的其他約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七條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與業主約定的付款方式。具體付款比例約定為: 。當業主工程款暫不到位時,乙方不得因此延誤工期,並應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討工程款;同時,因業主不及時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為造成甲方不能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承諾決不向甲方追究責任和提起訴訟。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條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報當月實際形象進度的月度工作量,該月度工作量經甲方審核後並報業主通過審定;②根據甲方與業主付款條款的約定,當甲方收到業主工程款後,在扣除約定的款項後,餘款作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並在 個工作日內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約定的款項指甲方的項目總包管理費(按工程造價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約保證金、政府規定的各類應繳費用(如質監安監費、定額編制管理費、上級行業管理費、外來人員綜合保險費等)、工程相關費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開支的費用或工程罰款)。上述款項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規定的各類應繳費用由甲方代扣代繳,項目總包管理費及工程相關費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預留工程保脩金為合同總價(如已結算,按結算總價)的 %。待工程保修期滿及業主將保脩金餘額返還後一週內甲方與乙方結清保脩金。在保修期內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內容不能得到及時響應,則甲方有權使用工程保脩金對本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維修,如工程保脩金尚不足於承擔全部維修費用的,乙方承諾不足部分繼續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職責

8.1甲方任命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以下簡稱“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8.1.1甲方代表發出指令,以《工程聯繫單》形式送達乙方,乙方應予以執行。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8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作出執行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以執行。

8.1.2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的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範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8.1.3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資質、機械設備、週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並做好相應台帳。

8.1.4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8.1.5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複核後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人應負的責任(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8.1.8 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各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程協調,便於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

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執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規定的工程項目主要資料歸檔要求、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要求、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標準。

8.1.10 當乙方由於業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時,甲方應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並積極做好有關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甲方滬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號文件《關於加強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出門制度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8.2乙方任命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以下簡稱“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約中對甲方負完全責任,同時對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約負連帶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這種連帶責任不會被免除。

8.2.2乙方對甲方發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指令,不論何種情形均必須立即執行。對不屬於上述性質的指令,如乙方認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的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如甲方決定仍繼續執行的,乙方應予以執行。若,事後甲方指令確屬錯誤性的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按以下約定處理:該錯誤指令被證實為甲方轉發業主指令而發生的,除業主承擔賠償責任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該錯誤指令為甲方單方面發出的,則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2.3乙方的要求、請求或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蓋章及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後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甲方,並需得到甲方的認可方可執行,後任繼續承擔前人應負的責任(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8.2.5乙方以下人員,經監理或業主或甲方提出,經甲方代表確認同意,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範圍,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同時,乙方應在3天內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任何人員。

① 甲方有證據確認無法勝任工作者,包括: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不熟悉本專業工作的施工人員等;

② 不能積極配合監理、業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違反甲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④ 無證上崗者(適用於按規定必須有上崗證);

⑤ 與乙方進場人員花名冊不符者;

⑥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8.2.6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在階段施工前十日內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專項施工方案,在滿足規範標準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經甲方批准和業主認可後方可組織施工,對擅自改變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8.2.7 乙方應按規定對水準點引測、軸線標高、預留洞、預埋件位置、沉降點觀測、皮數杆設置等進行技術複核。

8.2.8 乙方應按規定製作混凝土試塊、砂漿試塊,正確養護,按時送試,對需送試驗的過程產品(如鋼筋焊接件等)應及時送試。

① 根據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由甲方代付的與該合同發生的相關

的一切費用(如交易費、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擔;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並從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後,再由甲方支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

③每次專業分包商/供應商提出付款要求後,乙方須先認真複核應付金額數後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經甲方複核後甲方給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損失情況均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與該交易合同所發生的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為乙方所有

的權利和義務,甲方與與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對該合同的責任。

⑤該交易合同的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⑥該交易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甲方受到處罰以及甲方的聲譽、品牌、形象受到損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無形的損失全由乙方承擔;

⑦該交易合同最終結算價由乙方與合同的另一方決算,甲方憑乙方提供的該合同的最終決算書原件按合同規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結算,或故意拖延結算時間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與該合同的另一方進行決算,乙方承諾承認該決算的結果。

8.2.10 對乙方自行發生的各類專業、勞務、材料採購等合同,乙方簽訂後需將該類合同及時上報給甲方備案,該類合同的實際付款情況(付款情況需附上有效憑據複印件)、結算情況每月需定期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不得瞞報。

8.2.11 乙方應全面貫徹執行8.1.9款的各項要求,遵守國家和

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並承擔對乙方職工的教育責任,實現施工範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並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8.2.12 乙方負責各類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並完整地將工程資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後14天內移交給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工程總進度網絡計劃、生產資源配置計劃(人、機、物)報甲方審批;在收到施工圖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預算書(可分階段編制);每月25日前上報當月工作量月報及下月工程進度、材料及勞動力計劃;必要時還要及時提供工程進度、材料及勞動力季、周計劃,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資料在24小時內提供給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予以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

8.2.15 乙方應嚴格控制好施工隊伍人數,杜絕私招亂用社會閒

散人員,禁止無證人員混入本隊伍中進場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的現場專管

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複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複印件,並按規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

8.2.17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

甲方專管人員的同意,並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複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須遵守上海市政府有關規定,乙方的現場操

8.2.19乙方施工隊伍應組建相應的工會組織,進場後一個月內

應明確項目工會負責人,並及時報甲方項目工會組織員,參加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8.2.20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須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勞動報酬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保障線,並嚴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用於支付工人勞動報酬。乙方施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每月須定時上報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8.2.21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民工宿舍內應配備電扇等防暑降温設備、工人須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如鋼筋工手套、電焊工服裝、電焊工眼鏡、電工絕緣鞋等)。

8.2.22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的,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設中採用不正當的手段拉攏甲方人員,損害甲方利益,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後果扣除乙方單位合同總造價的1—5%直至終止本合同,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單位承擔。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參與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員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險、機械設備和財產保險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員在內)所發生的依法應該支付的損失賠償費, 撫卹費和法律責任均應由乙方負責, 甲方不承擔此等責任。

8.2.25 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2.26 乙方對自身施工現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範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的專業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8.2.27 乙方對施工現場應配備足量的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 圖紙

9.1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 套(已包括竣工

圖在內)。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後14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圖 套。

第十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10.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

方自檢互檢合格後,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後無法判斷質量的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和管理

第十二條 竣工驗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範圍內施工部位在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包括機電設備的調試已按規定進行),乙方應儘快做好竣工驗收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準備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複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區域所管轄的質監站有關規定進行編制,並需符合當地、區域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竣工圖及竣工資料編制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書面竣工驗收請示報告後及時組織業

主、監理等核驗各方進行驗收,並給予乙方批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工期不順延。

12.3 竣工日期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範圍內施工內容,並經甲方、業主、監理等核驗各方驗收通過簽字的日期。需整改後才能達到要求的,應為乙方整改後再次提請甲方驗收並經甲方、業主、監理等核驗各方簽字驗收通過的日期。承包內容中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未完工或經各方組織的驗收評定為不合格,均視為工期延誤。

12.4乙方在驗收通過之日14天內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資料。

12.5竣工驗收通過後,乙方在現場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等均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一週內全部撤離施工現場,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執行。

12.6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項目在使用中對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均承擔保修責任,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約定執行,具體約定保修期限為:

保修起始日為: 。

12.8在保修期間,如乙方保修不及時有損甲方聲譽,甲方可代為修理,由此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條 工程索賠、簽證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索賠、簽證事件時,乙方應在事件將要發生和事件發生約定有效期限(根據甲方與業主約定的有效期限)內提出報告,及時向甲方報送發生索賠、簽證的詳細清單和計算依據,經甲方審核後報送業主確認。對業主不認可的索賠、簽證,甲方對乙方也不予認可,且乙方放棄對甲方的追索權。若乙方逾時沒有報送,無論索賠、簽證事件發生與否,均不予考慮。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按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不可抗力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費用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工程停建和緩建

工程停建和緩建約定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工程停建和緩建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工程停建和緩建造成的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總承包合同終止

16.1 總承包合同終止:如總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完全履行其義務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則總承包方應在此後的任何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僱傭關係,分包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此時,分包方應儘快從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機械和設備財產並撤離其人員。

16.2 總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引起分包方的僱傭關係一旦終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條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權獲得按照分包合同內所列的費率或價格計算合同終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項(該價款或款項至今為止未得到總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總承包方根據本項規定向分包方支付該款項的義務僅在總承包方收到總承包合同項下有關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後生效。

第十七條 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17.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業主使用、結算完畢、甲方支付完畢(不包括保脩金)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擅自將本工程項目進行轉包或將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進行分包。

②工期延誤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或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

③乙方由於非甲方或業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全面履行合同的行為。

④乙方沒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組織體系,進入現場的項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擔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甲方的聲譽面臨嚴重威脅。

⑤乙方已無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約,尤其是甲方對業主的承諾面臨不能兑現。

⑥乙方有損害甲方聲譽的嚴重行為,如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員不服從甲方的管理並嚴重危及甲方的品牌聲譽。

17.3發生上述17.2款情形時,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進入本工程的人員、物資、設備應在48小時內撤離施工現場,且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第十八條 附則

18.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並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18.2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

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8.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產協議書》(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協議書》(附件二)

③《工程建設項目廉政責任書》(附件三)

合同簽訂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分包合同 篇4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為,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方工作人員與第三人簽訂分包合同,判斷該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否及於建設方的主要依據為,該工作人員是否有權代表建設方並且是否以建設方的名義對外簽訂分包合同。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後交給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劉甲作為乙方簽字,一冶集團公司作為甲方(由劉乙簽字),雙方訂立《工程分包合同》,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實業公司發送《關於徐涇新廠房項目工程款支付的確認函》,載明:“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貴公司在徐涇新廠房項目施工過程中,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經貴公司、我公司及現場項目部代表劉乙三方核對,均無異議,該函上分別由五天實業公司和劉乙蓋章、簽字。劉乙在劉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結算彙總表》中確認:“所有項目以640萬元(陸佰肆拾萬元正)結算。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於20xx年10月19日向劉甲提供材料,顯示:五天實業公司新建廠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負責單位為中國第一冶金建設公司,工地企業聯繫人信息為劉乙。上海市青浦區建築管理所網上載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區建設工程項目不良行為通報”中載明“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項目經理為劉乙”。20xx年10月8日,劉甲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支付工程餘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辯稱:其與劉甲之間無合同關係,劉甲從劉乙處分包係爭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劉乙已經結算清楚並全額付清款項,故不同意向劉甲承擔付款義務。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為,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係。一審法院審理認為,係爭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承接,對外顯示一冶集團公司為總包單位。一冶集團公司稱係爭工程項目經理並非劉乙,但未提供證據,而現有證據可以顯示劉乙為工程的項目經理,工地企業負責人為一冶集團公司,而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合同,因此劉甲有權向一冶集團公司主張工程款。但在實際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確認該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於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劉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中顯示劉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義承接工程進行施工,因此可以確認工程實際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負責。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與法無悖,可予支持。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劉甲主張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主張涉案工程系由劉乙分包給劉甲,故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係是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依據上海市青浦區建築管理所網上記載,包括係爭工程在內的五天實業公司相關工程的項目經理為劉乙,雖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對此予以否認,但作為行業管理網站,其發佈的相關信息的準確性通常應得到認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發送給五天實業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確認函中記載劉乙的身份為項目部代表,故本院對劉甲關於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的主張予以採納,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應及於一冶集團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為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實際負責係爭工程的施工管理並對外支付工程款,原審法院判決由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餘款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並無不當。因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已向劉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確已付款數額,故依據劉甲確認其收到的工程款數額,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還應向劉甲支付工程餘款1,430,000元及相應的利息。原審法院所作判決並無不當,可予維持。

二、案件來源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20xx)青民三(民)初字第2242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xx)滬二中民二(民)終字第1831號

三、基本案情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天實業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一冶集團公司承包五天實業公司徐涇新建廠房車間一的土建及水電,工程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17,900,000元。同年9月25日,五天實業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補充協議書》,約定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五天實業公司徐涇新廠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設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總計107,900,000元(包括前述合同金額)。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後交給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劉甲作為乙方簽字,一冶集團公司作為甲方(由劉乙簽字),雙方訂立《工程分包合同》,約定劉甲承接五天實業公司新園區水電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工程造價為5,897,554元,付款方式為保固期滿一個月內,付清全部工程款,保固期為驗收合格後12個月等。20xx年1月9日,劉乙在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內部工程結算單》上簽字確認,該表格上載明:“工程名稱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新建廠房工程,總包單位為一冶上海分公司,承包單位為劉乙作業隊,承包範圍為土建及安裝總體,對外結算金額為81,500,000元,提取固定管理費2,100,000元,內部結算金額(含税)為79,400,000元,財務部意見中寫明釦除税費2,603,886元”。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實業公司發送《關於徐涇新廠房項目工程款支付的確認函》,載明:“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貴公司在徐涇新廠房項目施工過程中,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經貴公司、我公司及現場項目部代表劉乙三方核對,均無異議,基於以上事實,現對貴公司支付徐涇廠房項目工程款作如下確認:1、貴公司支付至我公司銀行賬户工程款51,000,000元,2、貴公司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以上兩項合計68,500,000元經三方確認後即為截止20xx年1月31日貴公司支付給我公司徐涇新廠房項目的工程款,三方財務據此入賬”。該函上分別由五天實業公司和劉乙蓋章、簽字。 五天實業公司發包給一冶集團公司的上述工程分項最晚竣工驗收時間為20xx年11月28日。 20xx年6月26日,劉乙在劉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結算彙總表》(水電工程)中確認:“所有項目以640萬元(陸佰肆拾萬元正)結算,保修期一年從質檢站竣工驗收開始”。該彙總表上由劉甲的代表張仲青簽字。20xx年1月19日,劉甲申請工程款20萬元,由劉繼平作為經辦人在用款申請單上簽字。一冶上海分公司於20xx年1月20日電匯崑山興達揚機電工程有限公司20萬元(該公司於20xx年9月16日出具證明,表明其代劉甲收取工程款)。劉甲確認截止至原審起訴前,其共計收到工程款4,770,000元。 劉乙於20xx年11月17日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載明:“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本人(劉乙施工隊)承諾,本人以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名義於20xx年3月25日承接了旭懋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廠房工程、於20xx年9月23日承接了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徐涇新廠房工程,並承包該兩個工程,因這兩個工程而產生的材料費、人工費等對外欠款都由本人(劉乙施工隊)承擔還款責任。……5月本人(劉乙施工隊)又承包了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世天威K7—1總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現承諾儘快辦理我(劉乙施工隊)在世天威K7—1工程所做工程的結算,並對因我(劉乙施工隊)在世天威K7—1工程中所欠的材料款和人工費等對外欠款承擔全部還款責任。鑑於

以上債務將給貴司帶來訴訟風險,我願將我本人全部財產(含股權)抵押給貴司,對以上債務的償還提供還款擔保,並配合貴司辦理相應的抵押登記手續(包括我方相關人員的簽字手續),如貴司因以上債務導致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訴訟費、律師費等訴訟相關的各項費用將由我全部承擔”。 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於20xx年10月19日向劉甲提供材料,顯示:五天實業公司新建廠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負責單位為中國第一冶金建設公司,工地企業聯繫人信息為劉乙。上海市青浦區建築管理所網上載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區建設工程項目不良行為通報”中載明“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項目經理為劉乙”。 一冶上海分公司於20xx年10月19日工商註冊成立,一冶上海第一分公司於20xx年10月24日工商註冊成立。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為一冶集團公司曾用名。

20xx年10月8日,劉甲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其所承建的涉案工程項目結算價經雙方確認為6,400,000元。但對方只支付了工程款4,970,000元,餘款至今未支付。故劉甲請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支付工程餘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從20xx年7月1日開始計算到實際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兩倍的標準)承擔連帶責任。原審審理中,劉甲表示堅持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不要求劉乙承擔付款義務。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辯稱:其與劉甲之間無合同關係,劉甲從劉乙處分包係爭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劉乙已經結算清楚並全額付清款項,故不同意向劉甲承擔付款義務。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承擔連帶責任一節無異議。

四、法院審理

原審法院認為,係爭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承接,對外顯示一冶集團公司為總包單位。一冶集團公司稱係爭工程項目經理並非劉乙,但未提供證據,而現有證據可以顯示劉乙為工程的項目經理,工地企業負責人為一冶集團公司,而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合同,因此劉甲有權向一冶集團公司主張工程款。但在實際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確認該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於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劉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中顯示劉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義承接工程進行施工,因此可以確認工程實際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負責。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與法無悖,可予支持。

關於工程款的結算,劉乙為項目經理,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且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表示第三人可確定工程款,因此劉乙可代表上述兩公司確認工程款金額。劉乙與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間就工程款進行了結算,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總共支付的工程款不會超過該金額,實際施工人領取的款項也計算入劉乙應得的款項,因此劉乙多結算給劉甲工程款有違常理。因此,劉甲應得工程款為640萬元。至於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與劉乙間的款項可另行處理。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支付143萬元工程餘款的訴訟請求,於法有據,予以支持。付款義務人逾期付款,理應承擔利息損失。劉甲認為其承包的工程是在20xx年6月30日完工的,因此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從次日起承擔未付款之義務。因劉甲和劉乙就雙方結算的工程款支付時間在分包合同中明確予以約定,因此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從20xx年7月1日承擔利息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係爭工程最後竣工驗收時間為20xx年11月28日,結合分包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應自20xx年12月29日開始承擔利息損失。原審法院據此判決: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劉甲工程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以本金1,430,000元為基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從20xx年12月29日開始計算到實際支付之日止)。

二審法院認為,劉甲主張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主張涉案工程系由劉乙分包給劉甲,故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係是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依據上海市青浦區建築管理所網上記載,包括係爭工程在內的五天實業公司相關工程的項目經理為劉乙,雖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對此予以否認,但作為行業管理網站,其發佈的相關信息的準確性通常應得到認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發送給五天實業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確認函中記載劉乙的身份為項目部代表,故本院對劉甲關於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的主張予以採納,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應及於一冶集團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為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實際負責係爭工程的施工管理並對外支付工程款,原審法院判決由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餘款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並無不當。就劉乙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承諾書》,因相關承諾只在劉乙與一冶上海分公司之間發生效力,並不能對外約束劉甲,故一冶上海分公司以此拒絕承擔工程餘款的支付義務沒有依據。因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已向劉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確已付款數額,故依據劉甲確認其收到的工程款數額,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還應向劉甲支付工程餘款1,430,000元及相應的利息。原審法院所作判決並無不當,可予維持。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與本案及類似案例相關的法規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分包合同 篇5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施工範圍:

4.建築面積:

二、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工程合同價款為: 元(人民幣 整)

2.支付方式: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竣工。

四、甲方工作

1.按本合同約定,供應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對乙方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

2.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工程中間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負責協助和配合乙方解決工程中出現的問題。

3.乙方未按圖紙施工或不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不遵守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甲方有權讓其停工、返工(工期不順延),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簽訂3日內,乙方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2.乙方負責甲方供應的主要材料、設備的保管和使用,保證材料設備的完好。

3.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工和交付使用。

4.對已完的工程及已完工程的安裝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

5.乙方在進場及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進場道路、施工現場附近的鐵路、房屋及現場附近的既有設施。

6.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給他人。

六、材料設備供應

1.甲方負責本工程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鋼材、木材、水泥、磚、門窗、防靜電地板、塗料、防水材料、暖氣片、電燈電線等材料的採購供應工作。

2.乙方負責採購的材料應符合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質量負責,乙方在材料到貨後24小時之內通知甲方檢驗和清點。

3.乙方採購的材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質量檢驗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及有關規範、標準的要求。

2.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率達到100%。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返工仍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在通知甲方對每個分項、隱蔽工程檢查前,乙方應嚴格進行自檢,乙方自檢合格後,通知甲方到現場進行檢查,甲方及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八、合同的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工程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否則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違約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清工程款後終止。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發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字: 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分包合同 篇6

發包方:巴中廣廈建築工程窘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鋼筋製作工任務,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本工程自基礎開始,至結構結頂的所有鋼筋及屋面鋼筋工作,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1、基礎及主體結構的所有鋼筋下料、製作、綁紮、焊接、安裝等工作:以及所需的扎絲、焊條、鋼筋工程所需的一切機具和輔料。

2、輔料由甲方提供,乙方領取後在結算工程款時扣留。

3、鋼筋餘料、廢料的歸類及堆放工作;乙方應合理搭配使用鋼筋,若出現浪費或人為報廢現象,由乙方雙倍賠償。

4、無償負責任區內的標準化管理工作。做到每天工作結束前,剩餘材料歸類,工具歸庫,堆碼有序,規範作業。

5、配合甲方施工人員、模板工,核校樑柱水平及垂直度,發現木工支模變形不合格,乙方要極時報告糾正。

四、承包形式:本工程承包內容為以上工程內全部工程造價、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實行全承包。若出現一起安全、質

量責任事故,由乙方全部白行承擔一切經濟、行政責任,甲方必須投入安全設施。

五、食宿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自備鋼筋工所需的一切機具及設備,高處作業時需繫好安全帶,不準穿帶釘、易滑鞋、拖鞋或赤腳。操作時不準嬉戲打鬧。

六、嚴禁酒後作業,違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鋼筋吊裝時要栓繫牢固,避免吊裝過程中散落傷人。否則,出現安全事故乙方全部承擔一切經濟、行政責任。

七、乙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人數滿足工程進度需要,確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已經確定的施工計劃不能按期完成時做如下處罰:

1、每個工期段達不到進度要求的罰款l000元;

2、總工期達不到要求的除按每個工期段處罰外,所承包的總工程量單價下調20%。

3、乙方連續兩個工期段不能按期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的工作量按合同單價的20%結算。其餘部分作為甲方另招用鋼筋工種隊伍延期窩工的補償;或者甲方白行充實施工人員單價按合同單價的2倍記取,從乙方結算中扣除。

八、承包單價及付款方式:

1、承包單價:本工程鋼筋工程按實際完成使用鋼筋的淨工程量計算,鋼筋製作、綁紮、安裝的樁基單價為20元/m,城台基底單價為30元/m3,基礎地樑至三層單價為45元/m3,安全文明施工費為35元/m3,合計80元/m3,焊接工資本層清付。(箍筋

製作在外)標準層至屋頂單價為45元/m3,安全文明施工費35/m3,合計:80元/m3。

2、(1)乙方須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先自行結算,每月25日向項目部提出月結算申請。由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及項目經理確認審核。

(2)工程量結算以樓層計算,基礎及框架每層完工天內支付工程款,二樓製作完工,標準層二層完工天支付,結算一樓。80%的工程款,依次類推。其餘部分待主體收工驗收合格後25天內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主體竣工驗收合格後付清剩餘全部工程款。

(3)乙方承包人須將職工工資分配清單造冊上交甲方財務,由甲方財務審核後發放到每位職工,領取工資時隨帶身份證核查,否則甲方財務可以拒絕支付工資。

(4)乙方應按月提供考勤情況。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協商解決。税金在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工程部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結算後失效。

甲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7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湖北大學琴園項目部 12號 樓的鋼筋工項目勞務分包給乙方,為維護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築工程質量管理相關條例》,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專用條款

第一條:分包項目內容

1.本工程所有鋼筋綁紮及所有鋼筋接頭電渣壓力焊,直螺紋連接,電焊機搭接焊接施工等相關工作,以及其它工種所需半成品的製作。其主要內容包括:所有鋼筋安裝,二次結構鋼筋的預置和後期安裝,樓梯、窗台的預埋後期安裝,砌體用植筋的安裝,載人提升機基礎鋼筋的製作安裝等等所有鋼筋工程。乙方自備各種施工設備和工具以及施工輔料(甲方只提供施工用鋼筋)和施工安全用品。

2. 負責提供材料計劃、報驗。配合資料員取樣送檢,所有料表報工程部留存。

3. 配合施工放線,配合其他工種糾偏工作。

4. 負責廢材按指定位置歸堆,保持現場材料及半成品的堆放整齊。

5. 做好文明施工現場,工完場清。雨具自備,不得影響雨季施工。

6. 臨時用燈線自備,三級箱外的機械用線自備。

7. 負責勞務分包合同的備案。

第二條:施工要求

1.合理利用原材料,短頭不得超過定額消耗規定,否則超標的材料由乙方承擔,結算時在乙方勞務費中扣除。

2.乙方負責鋼筋翻樣,並向甲方提供鋼筋規格及數量,同時交工地技術人員複查,按圖施工,乙方應按技術人員的意見及技術交底的要求,按規範進行施工。

3.要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鋼筋驗收工作,力求一次性通過,如驗收通不過,及時返工。否則甲方將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材料損失責任。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力創武漢市優良(黃鶴杯)工程,文明樣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須達到建築規範標準,否則按合同價的80%結算。

堅決禁止漏筋,堅決禁止鋼筋移位,堅決禁止剪力牆及暗柱豎向鋼筋間距移位,混泥土澆注過程中必須有專業鋼筋作業人員照筋。

堅決按甲方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項目部管理處罰標準執行各項管理。

第四條:勞務費及支付辦法

按設計圖紙標註建築面積計算 ,圖紙標註面積和實際計算面積不符不得另行調整(基礎,屋面不另行計算建築面積)。承包單價為 元/m2 。主體施工至二分之一時,建設方支付進度款後支付完成工程量工程款 50% ,主體封頂後相應進度款到賬付總造價的 80%(扣除原支付進度款),餘款到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月內一次付清,除此中途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中途退場,作違反合同處理,甲方按已完成工作量工程款的50%支付。其餘作為合同違約金處罰。

工程完工或者春節乙方應該確保工人有序退場。不得以各種方式討要工錢。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除合同關係,拒付工程款,不退還履約保證金,並且按惡意欠薪罪交由法律機關處理

第二章:通用條款

第一條:進場人員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員要有身份證明,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花名冊,花名冊中應有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

2.乙方進場人員不得少於 人/天,如乙方減少人員須經過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

3.乙方必須是合同簽字人指定的全權委託人( )並且有合同簽字人的委託函,必須常駐工地指揮施工,配合甲方把好工程質量關、進度關、安全關。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權委託人有事外出都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離開,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按離場時間30元/小時罰款(從乙方的勞務承包費中扣,以下罰款均按此辦理)。

4,乙方負責提供:勞務分包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上崗證,特種工作業證,勞務分包備案證。

第二條:工地管理

1.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服從建設方、監理方及甲方的管理,嚴格遵守工地規章制度。如發生打架滋事行為,處以500元/次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2.乙方人員應愛護工地財產,不得有偷盜行為,工人外出必須經甲方人員檢查所帶物品後方能離開,如發現偷盜行為罰款500元/次,情節嚴重的交當地派出所。

3.講文明,施工現場必須工完場清,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進行清理,如通不過行業主管部門的文明施工現場檢查,罰款1000元/次。生活區應每天打掃乾淨,收拾整潔,不得隨地大小便,不得亂扔亂倒垃圾,如有違反,情節嚴重的,罰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務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種,不得對其他工種造成施工障礙,如造成其他工種的施工延誤,甲方將根據其他工種的損失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5.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會議,每週壹晚上6點左右例會,並落實好會議精神。

第三條:施工安全

1. 乙方配備1-2名以上兼職安全員上報甲方並參加培訓,嚴格執行安全規範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員在施工中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自備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帶),消除事故隱患。

3. 嚴禁設備帶病作業。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停止操作並報甲方安全員或項目部處理。如因不聽指揮,野蠻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因不按安全操作規程及甲方制定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條例),擅自進入施工場地,不聽從管理人員的勸告、制止,強行操作、野蠻施工以及不按安全規定,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等原因而造成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其經濟責任在5萬元以上的甲方承擔10%,5萬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與甲方發生糾葛,甲方只作人道主義慰問。

5.注意安全用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隨意接電,否則罰款500元/次。

6.嚴禁樓面作業人員帶火種上樓或者亂丟煙頭,一個煙頭罰款50元,如果造成損失按損失多少兩倍處罰。

第四條:工程質量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質量須達到優良標準。本項目質量要求嚴格,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如造成質量事故由乙方承擔材料費及返工費用,並負責返工達到驗收標準。如造成工期延誤,還將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堅決執行各管理部門的各項質量處罰規定,其處罰多少按合同和項目部的處罰標準執行,只告之而不需要被處罰人簽字,結算時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條:材料管理

1.乙方人員有義務對甲方的材料及設備進行保護。歸乙方人員使用的材料及設備如因保護不當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2.鋼筋工不得出現錯下材料、短頭過多等現象,否則甲方將按實際損失進行扣款並另處罰款300元/次。

3.節約施工及生活用電、用水。

第六條:工程工期

1.本工程乙方分包項目的工期為 250個有效工作日,乙方應保證工程工期併力爭提前完成。非天氣原因及他方因素影響,工期每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天氣原因及他方因素影響的工日,雙方辦理簽證,未簽證的延期工日無效。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2.無論何種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場,作違反合同處理,甲方不予結帳。如乙方人員技術素質差、自備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與計劃工期相差超過5天,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結帳。乙方不能拒不退場而無理糾纏,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和經濟責任。

3.工程開工前,甲乙雙方根據建設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進度計劃並辦理簽字手續,其效力等同於本合同。

4.服從大局,無條件參加甲方組織的突擊性工程任務,乙方不得討價還價。

5.工期緊張時,乙方應自覺安排加班。

第七條:質量保修

1.本分包工程質量保修期為 壹年 。

2.保脩金為勞務費總額的 5 %,無質量問題,保修期滿後30日內全額返還。

第八條:其它事項

1.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交納 元信譽保證金,工程竣工驗收後全額退還。進場時間由甲方通知,在規定時間未進場合同作廢,乙方的信譽保證金不退。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建築行業規範執行。

3.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屬自願簽訂,簽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區簽定。

6. 本合同有項目部管理處罰條款附件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