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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欄目: 工作計劃 / 發佈於: / 人氣:3.02W

時間過得太快,讓人猝不及防,我們的工作又進入新的階段,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長,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計劃了。什麼樣的計劃才是好的計劃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1

為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在校在園學生計劃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兒童疫苗免疫接種率,防止疫苗針對傳染病在托幼機構和學校的發生流行,建立入學新生的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受種的兒童,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報告,並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接種單位督促其監護人在兒童入托、入學後及時到接種單位補種。”

1、做好入學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發現未種、漏種兒童要認真做好登記,並於開學後一週內向所在地預防接種門診報告未種、漏種兒童名單,配合預防接種門診督促其監護人及時到指定的預防接種門診補種。

2、查證時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要求完成相應疫苗接種或接種記錄不完整、不真實或無《預防接種證》的幼兒應及時將書面補種(補證)通知發放給幼兒家長或監護人,並督促家長或監護人帶幼兒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或到原接種單位(原發證單位)補證。

3、嚴把入口關,及時發現漏種幼兒,確保在園幼兒免疫接種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切實保證我園幼兒的身體健康將起到積極作用。

4、對於漏種疫苗種類或針次較多,不能及時完成補種的幼兒,應協助接種單位督促家長或監護人儘快完成補種。

5、加強規範化管理和監督檢查,促進該制度的不斷完善。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內市區衞防[20xx]號內江市市中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關於印發《20xx年幼兒、學生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技術方案》的通知,為加強轄區內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防止疫苗針對傳染病在學校托幼機構暴發流行,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幼兒、學生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實施方案。

一、20xx年秋季入托、入學查驗時間安排:

1查驗工作20xx年9月1日起,9月30日結束,需要查驗第十小學校、機關幼兒園、婦聯幼兒園、新華幼兒園。

2 9月1至9日:準備階段。準備、印製、發放查驗表冊。召開學校、幼托機構查驗工作培訓會。開展預防接種證查驗宣傳。9月10日至20日,預防接種證查驗階段。各幼托機構、學校收集本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對照印發的免疫程序和應種針次,逐一核對,並按要求填入相應的表冊內。同時對無接種證的或未完成疫苗免疫針次的兒童,填寫、發放通知單。

3 9月20至30日,統計報表階段:統計查驗結果,彙總、報告統計表。

二、查驗工作

我單位配合學校根據下發的查驗通知要求,逐一核對每位新生的接種記錄並登記造冊,再統計本校每位新生各種疫苗接種情況,重點統計各種疫苗已種和本次應種數據,並實施補種。

三、補種(證)工作:

(一)補種原則:按照國家擴大免疫規劃規定的程序和疫苗,對漏種的疫苗進行補種。免疫規劃規定的疫苗實行免費接種,需自願接種二類疫苗的,經家長同意後,可自費接種二類疫苗:如流腦4價疫苗,水痘、流感疫苗等。

1、未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兒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進行補種;

2、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規定劑次的兒童,只需補種未完成的劑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聯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3月齡-6歲兒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聯合疫苗,7-11歲使用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12歲以上兒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4歲以下兒童未達到3劑次(含強化免疫等)的應補種完成3劑次。4歲以上兒童未達到4劑次(含強化免疫等)的應補種完成4劑次;

5、未完成2劑次麻疹減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應補滿至2劑次;按國家擴大免疫規劃實施方案規定,第二針含麻製劑

加強使用麻腮或麻腮風聯合疫苗,20xx年以前出生的兒童需自費接種。

6、如需補種多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兩種疫苗可以在不同部位同時接種。兩種減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則接種注射時間應至少間隔4周。嚴禁將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種。

7、特別強調,應加強流腦A+C和白破二聯及含麻製劑的補種。

(二)補種對象:玉溪轄區範圍內各幼托機構、小學內未完成免疫程序規定針次或無接種證的兒童。

(三)補種時間:9月15日至9月30日。

(四)補種方式: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的情況下,原則上以定時、定點接種為主。各幼兒園、學校要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提供必要的接種環境,確保查漏補種安全。

(五)補種實施:由我單位對所在轄區的學校及幼托機構實施。

四、補證:

1、原則:在初始建卡建證原接種單位補辦卡證

2、接種記錄:以原始檔案(接種卡)記錄為準,無原始記錄的,可以家長回憶的做為接種記錄,家長不能準確捆接種時間的,識為未種,可以補辦空白接種證,再按預約時間補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

五、工作總結

在預防接種證查結束後,完成各種資料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和資料上報工作。做好資料的歸檔保存備查。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3

為進一步依法實施新生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加強學校的傳染病控制,保護學生身體健康,根據省衞生廳、教育廳《山東省兒童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實施方案》,從20xx年起,每年秋季入學時,對新入學或轉學的學生進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按要求及時進行查驗預防接種證和疫苗補種工作,以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防止傳染病在學校的暴發與流行。

一、查驗接種證工作程序

(一)學校必須在秋季入學時依法對新生進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在報名須知上要求新生監護人提供新生的預防接種證接受查驗,以辦理入學手續。新生接種證遺失的,請其到區衞生院防保站補辦接種證後才予以辦理入學手續。

(二)學校須在學生入學時按要求查驗預防接種證,將其接種信息填入《江西省入學、入托兒童免疫狀況登記表一覽表》,將學生免疫狀況填寫入一覽表相應欄目,查對各疫苗免疫劑次和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斷是否完成全部規定劑次的'疫苗接種。對已全程完成接種的學生將預防接種證複印件歸入學生健康檔案,納入學籍管理。查驗完畢《預防接種證》應交還學生監護人保存。

(三)學校發現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的新生,應將其接種信息填入《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兒童登記表》,其中一份於30日內送達區衞生院,同時填寫《補種通知書》,並督促監護人攜帶學生持通知書到區衞生院進行補種。在學生補種或補證後複驗。

二、職責分工

(一)學校憑預防接種證入學工作列入評估考核內容並開展定期檢查。協助區衞生院落實有關預防接種工作,確保學校查驗接種證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學校補種學生較多時,容許接種單位進入學校開設臨時接種點(利用空閒教室)。

(二)學校負責漏種學生補種工作的領導和管理,負責對未接種同學開展補種和補證情況進行檢查。配合教育局對學生開展查驗工作督導檢查。

(三)學校負責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的具體實施,將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納入常規業務工作範圍,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加強日常性檢查,指定專人負責查驗接種證工作。負責健立學生預防接種證檔案並納入學籍管理。查驗完畢《預防接種證》應交還學生監護人保存。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4

為做好學校傳染病預防工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要求,對入學新生(包括學期中轉入及暫時借讀的學生)實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制度。

一、查驗方法

1、在新生入學報名時,學校在辦理相關報名手續時,要求新生家長或監護人出示該新生的預防接種證或有效接種證明。驗證時根據接種證上的接種記錄,認真逐項填寫附表。如學生的《預防接種證》已遺失,應儘快到原來的預防接種單位根據其預防接種信息補辦《預防接種證》。如果學生是外地來的,應出示原籍辦理的《預防接種證》。

2、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要求完成相應疫苗接種或接種記錄不完整、不真實或無預防接種證的兒童,將出具書面補種(補證)通知發放給兒童家長或監護人,通知並督促家長或監護人,帶學生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或到原接種單位(發證單位)補證。在完成工作1周內將無證或未完成相關疫苗接種學生的名單向當地的接種單位進行報告。

3、兒童在完成補種(補證)後,將補發的接種證或補種完成的接種證交學校驗證登記。對於不能及時補證或補種的學生,應督促學生家長儘快完成補證、補種。

4、完成新生入學驗證工作後,學校建立專門資料管理檔案,存檔備查。

二、查驗原則

國家規定在16歲內應完成接種的疫苗共8種(包括基礎免疫和加強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種1針,乙肝疫苗3針,脊髓灰質炎糖丸4次,百白破4針,百白破2針,麻疹疫苗2針,乙腦疫苗4針,流腦4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