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手,當然不完全是指敵人,也有朋友。我就有這麼“對手”。 她學習,只不過有些土裏土氣。“男子漢”很嫉妒她,叫她“醜姑娘”。可是她卻一點也不生氣,還整天樂呵呵的,好象有喜事兒似的。這可讓自稱是“男子漢”的人生氣了,連女生都不如!於是決定讓我來當男生的“代表”,來和醜姑娘作對。我可是次當男生的代表,去和女生作對。也可以説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吧!我可是處處都不讓着這位醜姑娘。發本子搶在她前面,有好事先做,沒事就拿她開玩笑。説是女士優先,可是我卻一點也不在乎。可是讓她受盡了委屈。終於有一次,她生氣了,火冒三丈,怒氣衝衝的對我説:“你不要欺人太盛!不要以為很了不起,其實也!”我也生氣了,説:“我就,怎麼着,你還能呀?哼!不自量力!”只見他臉憋的紅紅的,一下子跑到坐位上哭。我瞟了她一眼,也沒理他,就回到了坐位上。
過了一會兒,我正要寫作業,打開文具盒才發覺鋼筆掉了。急得我大顆大顆的汗珠掉落下來。這時,醜姑娘看見了我很着急,便問我事情,我給她説了,以為她會不管,還有會幸災樂禍。而事情卻剛好相反,她居然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把她唯一的`鋼筆借給了我,用圓珠筆寫。這件事,還被老師批評了一頓。我為此很不好意思。向她賠禮道歉,而她卻説是她不對,不該和我吵架。我心裏非常內疚。 這件事,我的“對手”醜姑娘,哦,不對!應該是李思琪,了我的好朋友,一起攻克難題,一起問題。我現在才,原來對手是可以好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