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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區幼兒園招生指南

欄目: 幼兒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1.97W

幼兒園教育作為整個教育體系基礎的基礎,是對兒童進行預備教育。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相城區幼兒園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相城區幼兒園招生指南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公辦為主、公益普惠的原則。

2、堅持政府統籌、教育主管的`原則。

3、堅持成本核算、合理分擔的原則。

4、堅持相對就近、方便入園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

幼兒園的招生年齡是:小班為3週歲(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為4週歲(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為5週歲(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託班為35個月~30個月(2017年9月1日-2018年2月28日出生)。

三、招生辦法

幼兒園招生按照“相對就近”“户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的原則進行,根據可供學位依次滿足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嚴禁不足齡幼兒入園。

1、具有本地户籍的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出具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有效預防接種證明原件、體檢健康證明(體檢健康證明於開學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明原件或購房合同原件(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實際居住證明)、家長身份證原件到幼兒園登記、報名,填寫相城區幼兒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2、非本地户籍的幼兒,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出具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有效預防接種證明原件、體檢健康證明(體檢健康證明於開學初收取)、户口簿原件、在相合法固定住所產權證明原件或購房合同原件;同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還應提供外來人口有效居住證原件、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原件、就業證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經營(營業執照)原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年以上記錄證明到幼兒園登記、報名,填寫相城區幼兒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根據《國家衞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開展預防接種規範管理專項活動的通知》(國衞辦疾控函〔2015〕790號)和蘇州市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蘇州市教育局關於《蘇州市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疫苗補種工作指導實施方案》(蘇衞計疾控〔2016〕18號)要求,兒童在入園、入學時,要查驗預防接種證。各幼兒園在招生時,要配合衞健部門做好兒童預防接種證的查驗工作。

四、招生要求

規範民辦園招生管理。根據《中共江蘇省委省政府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意見》(蘇發〔2019〕19號)文件規定,在現有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園中加快推行服務區制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應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公佈的時間和程序進行招生,優先滿足所在村鎮、街道適齡兒童入園。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幼兒園招生事項應報教育行政部門核准,民辦幼兒園招生簡章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五、實施辦法

1、招生諮詢。6月15日前統一公佈接待地點、組織專人接待,公佈與開通諮詢熱線電話。

2、報名時間。6月20日(週六)至6月22日(週一)。

3、招生管理。認真做好家長來訪接待工作,主動為幼兒家長提供服務與幫助,做到統一行動,統一要求,統一辦法。凡沒有登記註冊或不具備舉辦幼兒園基本條件的單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堅決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