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收費管理,嚴禁幼兒園自立名目收費和違規收取贊助費,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重慶幼兒園收費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一、保育教育費《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幼兒園收費行為的通知》(渝價〔2012〕30號)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一級幼兒園(全日制)400元/生·月(市政府指導價,各區縣定具體標準)。
1、寄宿制收費標準在同等級全日制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0%。
2、市級示範幼兒園在一級幼兒園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5%。
3、保育教育費中含20%管理費,幼兒家長可憑繳款收據回單位報銷,由幼兒父母所在單位共同負擔。二級幼兒園(全日制)300元/生·月(市政府指導價,各區縣定具體標準)三級幼兒園(全日制)200元/生·月(市政府指導價,各區縣定具體標準)未定級或未達等級(全日制)120元/生·月(市政府指導價,各區縣定具體標準)未提供午餐午睡(全日制)按本等級標準的70%收取(市政府指導價,各區縣定具體標準)。
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於開展普惠性幼兒園認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1〕79號)規定認定的普惠性幼兒園,保教費最高不超過每生每月400元,各區縣(自治縣)必須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並公佈本地區普惠性幼兒園保教費具體收費標準。《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幼兒園收費行為的通知》(渝價〔2012〕30號)。
寒暑假期間幼兒園辦班,其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可在平時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0%。
二、伙食費具體收費標準由幼兒園與家長委員會根據兒童平衡膳食的需要和實際物價水平協商確定,報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幼兒園收費行為的通知》(渝價〔2012〕3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