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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萬安中心小學招生範圍

欄目: 小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1.74W

萬安中心小學,成立於1997年,位於洛陽古橋南畔的小學。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泉州洛江萬安中心小學招生範圍,希望大家喜歡!

泉州洛江萬安中心小學招生範圍

泉州洛江萬安中心小學招生範圍1

招生範圍:

塘西、杏宅、後埭、院前、琯頭社區三二四國道以北的適齡兒童;

香港、澳門、台灣、華僑和外籍適齡兒童。

(1)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適齡兒童申請在我區入學的,其父親(母親)為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其父親(母親)房產所在地或居住地統籌安排入學;其父親(母親)為洛江區户籍的',區教育局根據其父親(母親)户籍所在地相關學校統籌安排入學;其父母親均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且均非洛江區户籍的,申請就讀公辦學校,參照隨遷子女入學條件執行。

(2)持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適齡兒童,因家長在泉購房置業或工作需隨父親(母親)在泉生活而要求在我區就讀小學的人員,依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台辦、財政廳、團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台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210號)《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閩教合作〔2018〕22號)要求,由區教育局審核後,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近入讀。

(3)華僑、外籍學生申請在我區就讀小學的,依據教育部《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管理暫行辦法》(教育部1999年第4號令)的有關規定,由區教育局審核後,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所屬片區內小學就讀。

泉州洛江萬安中心小學招生範圍2

一、招生原則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認真落實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要求,堅持依法招生、規範招生、陽光招生,落實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規定,組織具有學校招生服務區域户籍的小學畢業生就近免試對口直升,嚴格執行教育優待照顧政策,統籌安排居住在我區的隨遷子女進入初中就讀。

二、公辦初中招生辦法

招生對象

根據學生户籍、學籍情況,我區公辦初中學校招收以下5類學生:

第一類:具有招生服務區域户籍的區內小學畢業生;

第二類:申請回户籍地就讀初中的洛江户籍小學畢業生;

第三類:教育優待政策照顧對象;

第四類:區內小學畢業且在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隨遷子女;

第五類:區外小學畢業且在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隨遷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