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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南岸幼升小怎麼報名

欄目: 小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2.97W

針對幼升小問題,國家出台了相關的政策,隨着小學劃片入學政策出台以來,幼升小逐漸不被幼兒家長所重視,孩子無需進行小學入學考試,而是按照户口、房產所在地就近入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重慶南岸幼升小怎麼報名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慶南岸幼升小怎麼報名

一、報名時間

6月15日至6月19日。

二、報名流程

(一)公佈招生入學信息

2020年6月10日前,區教委指導學校向社會公佈招生入學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計劃、報名程序等相關信息,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向社會發布入學登記通告

(二)信息採集和報名審核

我區將繼續開展隨遷子女新生網上報名。6月10日起,隨遷子女新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關注“書香南岸”微信公眾號,登錄“南岸中小學隨遷子女新生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流程,申報就讀學校並完善基本信息,申報學校將分批次、分時段對申報就讀學生條件、申報資料等進行審核。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中小學校入讀的適齡兒童家長,須按照區教委和學校公佈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政策、工作安排、報名程序等相關信息,登錄“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採集系統”(網址:或關注重慶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信息採集。學生若選擇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學校報名,且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對已完成網上信息採集的適齡兒童,由各校按規定對報名對象、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三)複審材料及錄取

1、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民辦中小學於6月20日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南岸户籍適齡兒童由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件,按轄區對口中小學招生簡章提供的相關信息到對應中小學審核報名資料,經審核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學校於7月30日前發放《入學通知書》。6月26日,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2、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按照申報學校統一時間安排(短信通知),由法定監護人到申報學校進行資料複核;學校在審核相關材料後,將統一計算相應積分,公示積分結果和錄取名單,學校將對確認錄取的學生髮放《入學通知書》,並將錄取情況上報區教委基教科。未被申報學校錄取的學生,學校將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家長,以便家長另作安排。

三、報名材料

1、本區户籍學生入學

凡户籍在南岸區的適齡兒童,由其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到對口小學、初中辦理入學手續。

(1)提交材料

①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户口簿;

②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的房屋產權有效證件(公房為房屋使用證);

③適齡兒童如因法定監護人無自購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處,並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務區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報名時需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出具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父母雙方)無房證明,因父母離異而只能出具單親無房證明的,還需出示父母離婚證和子女撫養的.證明;

④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2)招生類別

①適齡兒童與父母户口、房屋產權證明、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含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户籍且父母一方擁有房屋產權的情況);

②適齡兒童為孤兒、户籍隨法定監護人,且法定監護人擁有房屋產權,並居住於學校招生區域內;

③適齡兒童户籍從出生之日起就一直跟隨父母掛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户籍所掛靠房產屬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父母一直無產權房,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於學校招生區域內;

④適齡兒童户籍在我區,但不符合“三對口”原則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委統籌協調安排户籍周邊有剩餘學位的學校就讀。

2、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凡申請就讀我區小學一年級和七年級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堅持“兩為主”“兩納入”政策,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我區實行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政策,各校要結合實際合理設置積分條件,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努力確保符合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應入盡入。申請就讀我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須符合其法定監護人在南岸有合法穩定的工作(務工),且在南岸有合法穩定住房(含租住)的入學條件,並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書香南岸”微信公眾號進行新生信息填報。

(1)提交材料

①申請就學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的户口簿;

②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公安部門辦理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

③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購房證件或在我區居住的租賃合同(須為住宅用途)、租賃房屋產權證(公房為房屋使用證);

④法定監護人與我區用人單位簽定的合法工作證明(含就業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攤位或門面租賃合同等)和相關社會保險繳納費記錄;

⑤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轉學生需提供學籍證明。

(2)量化標準

學校根據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穩定住所和穩定職業(簡稱“兩穩定”)量化積分,按照累計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適齡兒童入學(具體辦法按照《南岸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積分安置暫行辦法》(南教辦〔2015〕39號)文件執行)。

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要求持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居住地附近的定點學校申請就學,相應學校按照《南岸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積分安置實施辦法》,根據適齡兒童居住地位置、量化積分、招生學校學位數等情況計算積分,公示並錄取。

3、公租房項目業主子女入學

凡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配住公租房項目的業主子女,區教委將根據實際統籌安排入學。

(1)提交材料

①申請就學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的户口簿;

②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申請的公租房項目的配租合同或入住確認書;

③法定監護人與我市用人單位簽定的合法務工證明(含工商營業執照、就業勞動合同、攤位或門面租賃合同等)和相關社會保險繳納費記錄;

④法定監護人(從事家政服務、自謀職業等未列入社會保險範圍的)提供由現居住地所屬街道(社區)開具的從業證明;

⑤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轉學生需提供學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