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户、子女入讀公校。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惠州積分入學申請條件基本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積分入學申請條件基本條件
隨遷子女出生應年滿六週歲
滿足基本條件後,各區縣的條件有所差異
惠城區
1.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城區居住,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年滿6週歲的非惠城區户籍適齡兒童少年。
2.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城區內户籍地以外的鎮(街道)居住,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年滿6週歲且具有惠城區小金口、水口、三棟、汝湖、馬安、橫瀝、蘆洲等7鎮(街道)户籍的適齡兒童。
仲愷高新區
1.其父或母或法定監護人及本人均為具有我國國籍的`非仲愷高新區户籍人員。
2.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仲愷高新區生活,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少年。
惠陽區
年滿六週歲(即2011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有學習能力的兒童(以下簡稱“適齡兒童”),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惠陽區户籍;
2、非惠陽區户籍、享受政策性照顧人員的子女;
3、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陽區生活,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年滿6週歲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注:即便擁有惠陽户籍,也需要積分入學
大亞灣區
1、大亞灣區適齡兒童
2、父母單方為大亞灣户籍,孩子為區外户籍的適齡兒童
3、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大亞灣區生活,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少年。
注:即便擁有大亞灣户籍,也需要積分入學
惠東縣
凡在惠東縣各鎮(街道、管委會)轄區內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通過積分方式,申請入讀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地所屬服務範圍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其中,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其父母雙方、單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惠東縣各鎮(街道、管委會)轄區內居住的非該鎮(街道、管委會)户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