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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州荔灣區積分入學申請指南

欄目: 小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1.2W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户、子女入讀公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廣州荔灣區積分入學申請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申請條件

(一)來穗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須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29日);

2、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一個險種),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住所

關於合法穩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申請人或其配偶或隨遷子女在廣州市擁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等證明材料之一。

②申請人在廣州市租賃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合同,並且已在市(或區)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房屋所在地街道(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權辦理備案機構辦理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③在廣州市服務單位提供的住所居住的,提供服務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以及單位宿舍用房產權、租賃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

(2)在荔灣區有合法穩定職業

關於合法穩定職業是指:

申請人提供在廣州市範圍內(含在廣州市登記註冊的用人單位和住所地在廣州市的用人單位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最近一份須在有效期內)等證明材料之一;

或提供在廣州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的營業執照或工商企業登記證(須在有效期內)。

(二)其隨遷子女須符合以下條件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截止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週歲,且尚未入學;

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須為當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申請材料

(一)積分申請材料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指標認定及申請材料。

(二)積分入學申請材料

1、《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表》

2、其他相關材料請登錄“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網上申請系統”查看

申請流程

申請人必須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系統”註冊並按要求填報資料,取得積分分值後,才能參加2020年荔灣區積分制入學申請。

積分制入學是按照《2020年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指標及分值體系表》(見下文【分值表】),對申請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的同一法定監護人(父或母一方)各項指標進行量化並賦予一定的分值,按指標體系表計算、排序,按積分由高到低順序公示積分結果。

積分分值相同時按照在廣州市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時間排名;在廣州市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時間也相同時,按照在本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時間排名。

(一)積分申請

網上申請時間:4月20日前

網上申請系統: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現場遞交資料時間:5月9日前

現場遞交資料地點:居住所在街道積分制服務管理窗口(見下文【受理窗口】)

申請報名參加2020年荔灣區積分制入學(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的申請人,即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前須登陸“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申請積分或提出積分調整、積分異議,在收到預審通過的通知短信後於2020年5月9日前持相關材料原件到積分制服務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二)積分入學申請

網上申請時間:5月18-29日

網上申請系統: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網上申請系統

現場遞交資料時間:5月18-29日

現場遞交資料地點:居住地所屬街道政務中心受理窗口(見下文【受理窗口】)

申請人取得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系統積分後,應詳細閲讀並遵守本方案的相關要求,準備相應的基本材料及積分材料後,在“荔灣教育信息網” ()註冊登錄“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網上申請系統”填報申請資料,上載資料圖片,並在系統確認提交。

預審通過後,按規定下載打印《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表》,並持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屬街道政務中心受理窗口遞交。

(三)積分入學審核

時間:6月1-10日

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組織各街道來穗服務中心依照“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系統”的信息資料開展審核,必要時組織區相關單位進行匯審。

(四)公示及申訴

時間:6月12-16日

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將積分計算結果通過荔灣區網站、荔灣教育信息網、各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等渠道向社會公示,有異議的申請人可於公示期間向原受理街道政務中心申請複查。

6月18日前,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將公示後無異議的積分申請人名單移交區教育局。

(五)公佈招生計劃

時間:6月24日前

區教育局在荔灣區政府網“荔灣教育信息網”公佈今年荔灣區招收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和政府實行補貼的民辦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並對獲得積分制入學資格名單進行公示。

(六)填報志願

時間:6月26-28日

取得積分制入學資格的申請人於規定時間通過指定網站填報志願。逾期未上網填報志願視為放棄積分制入學資格。

(七)安排學位及學位確認

時間:7月2-3日

區教育局安排學位;按照來穗人員積分計算結果以及申請人的入學志願進行電腦派位,優先招收第一批公示名單的隨遷子女;招收完第一批公示名單的隨遷子女後,根據當年招生人數招收第二批公示名單隨遷子女。登陸“廣州市荔灣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網上申請系統”確認錄取結果。

(八)報到註冊

時間:7月6-7日(暫定)

申請人攜帶已安排學位的隨遷子女及相關書面材料到錄取小學報到。

(九)初中領取錄取通知書

時間:7月5日 (暫定)

已安排學位的初中隨遷子女領取錄取通知書

注意:

1、今年的學位安排有微調,明確按照申請人實際居住地分片。即以珠江為界分南北兩片,其中:原荔灣地區與大坦沙島為北片,原芳村地區為南片,以南北兩片安排學位。

2、隨遷子女須於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學校辦理報到註冊手續,逾期不辦理或不服從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該申請人本年度參與積分申請所獲得的積分自動失效。

3、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證(兒童有身份證也要提交)、兒童出生證;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需提供:户口簿、父母及學生份證、學生學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