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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山區小學招生入學須知

欄目: 小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3.11W

小學教育除了教育的特點外,還有獨特的基本特徵:一是全民性;二是義務性;三是全面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蘭山區小學招生入學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屬地管理原則。

根據《義務教育法》等法規的相關規定,按照“市區一體、以區為主、屬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區政府負責研究制定義務教育招生政策,並統籌組織、指導協調義務教育招生相關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做好轄區內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整體規劃和建設工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規範有序入學,並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協助當地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適齡兒童、少年依法依規入學。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根據蘭山區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劃定服務片區範圍,繼續實行以單校劃片為主,多校劃片、彈性學區為輔的方式,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實現就近入學或相對就近入學。

(三)堅持學區一體化管理原則。

原則上每個鎮(街道、經開區)劃分為一個(或兩個)學區,學區內各級公辦中小學實行招生一體化管理。學區內每所學校有各自招生片區,學校招生時優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區內常住人口子女,剩餘學位向學區內(或其他學區)其他學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開放,並按批次錄取。加強學區內入學户籍、住宅等信息數據庫建設,為適時實施“學區户房”年限制度作準備(即小學6年、初中3年以內,招生學校只為片區內同一住宅的同一户口簿的適齡兒童少年提供學位)。

(四)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

今年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全部採取網上信息採集,報名就讀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需登錄“2020年蘭山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服務平台”予以註冊入學報名信息。民辦學校仍採用現場報名的辦法。區教體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和各學校將及時通過媒體、網站、公告欄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佈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開。

二、招生辦法

小學招生工作

1、蘭山區常住居民子女入學

(1)報名條件:①年滿6週歲,且尚未註冊義務教育學籍。②身體健康,具備基本學習能力。③具有蘭山區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或父母(監護人)在學區內有自有住宅且實際居住。

(2)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學區內房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監護人身份證的原件與複印件。

(3)工作流程:登陸蘭山區人民政府官網→進入“2020年蘭山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服務平台”→進入“小學招生入學服務平台”→進行網上註冊→入學信息填報→申報學區內學校→比對審核報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實→統籌學位→法定監護人打印《適齡兒童信息登記表》→現場確認→錄取新生→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4)辦法説明:根據《義務教育法》“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況,按照“住、户一致”優先的原則,分以下五個批次依次錄取。同一批次遇有學位不足時,以適齡兒童户籍登記時間、自有住宅購買時間長短為依據,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①蘭山區户籍的學齡兒童,户籍地址與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學校片區內的;

②蘭山區户籍的學齡兒童,户籍地址與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學校片區內的;

③蘭山區户籍的學齡兒童,户籍地址與蘭山城區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學校片區的;

④蘭山區户籍的`學齡兒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學校片區內的(祖孫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蘭山區户籍的學齡兒童,但其監護人在學校片區內有自有住宅的。

條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適齡兒童本人或監護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權證(或通過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且已實際交房入住的住宅。產權人為共有的,產權份額不少於50%。房產用途(性質)須為住宅,工業用房、商業用房(含公寓)、儲藏室、車庫等非住宅不能作為入學房產。

政府拆遷還建的,提供政府徵收部門蓋章的《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書》。具有蘭山城區户籍,兒童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在城區無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區學校能容納的情況下,可按照户籍遷入時間積分錄取;如不能容納,由學區招生管理辦公室按照屬地管理和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在學區內調劑到其他公辦學校入學。

2、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報名條件:

①年滿6週歲,且尚未註冊義務教育學籍。

②身體健康,具備基本學習能力。

③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蘭山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且在之後一直按規定辦理,原則上連續滿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蘭山區務工或經商原則上滿一年以上。

(2)所需材料:

①身份證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證、父母至少一方持有蘭山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②從業證明:在蘭山區務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有我區或市屬用工單位(或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最近連續滿一年(報名時提供社保卡信息或參保一方身份證號,由人社部門核對審查參保繳費信息);在蘭山區經商者,父母至少一方需在我區税務部門進行納税申請(報名時提供父母一方納税人的身份證號和識別號,由税務部門核對審查納税信息)。居住證、社保繳納或納税申報等信息需在2020年7月21日前完成辦理並填報,否則,平台讀取不到相關信息而無法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