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高考成績準備填報志願的考生可能會有個疑惑:“應該怎麼填報平行志願?”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浙江平行志願錄取規則是什麼,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浙江平行志願錄取規則是什麼
普通類平行錄取。實行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
(1)志願設置。實行專業平行志願。以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志願單位。考生每次可填報不超過80個志願。
(2)錄取流程。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隨即投檔錄取;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願,再組織投檔錄取。以此類推。第三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後,如仍有院校專業(類)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徵求志願。
(3)投檔辦法。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範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投檔,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學校的.具體專業(類)。投檔比例為1:1。高校按規定在投檔前增加計劃的,投檔人數計算以增加後計劃為準。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願順序投檔,全部相同者一併投檔。
浙江平行志願填報指南
1、平行志願定位合理、梯度適當。平行志願投檔時,首先對考生按成績進行大排隊,每個考生投檔時會按照考生所填平行志願高校的順序進行檢索,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應根據本人的成績進行合理定位,在平行志願中體現適當的梯度,增加被錄取的機會。
2、平行志願的特點就是位次優先。按照考生成績進行位次排序,在平行志願投檔檢索時,按照位次先後順序投檔檢索。
3、因考生所填報的志願是平行的,故投檔檢索只能進行一輪,如果考生因幾個平行志願均未滿足院校條件而未被投檔,或投檔後由於某種客觀原因被退檔時,可以參加同批次徵求志願或下一批次的投檔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