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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在江蘇可以高考嗎

欄目: 高中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1.99W

高中,是高級中學的簡稱,我國中學分為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兩者同屬中等教育的範疇。高級中學是我國九年義務教育結束後更高等的教育機構,上承初中,下啟大學,一般為三年制。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外地户口在江蘇可以高考嗎,快來看看吧!

外地户口在江蘇可以高考嗎

外地户口在江蘇可以高考嗎

外地户口在一定條件下可在江蘇高考。江蘇省教育廳下發通知:“從2013年起,凡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並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其監護人在江蘇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江蘇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和本科、專科層次錄取。”

2013年,異地高考政策“破冰”,共有12個省份啟動實施。2014年,異地高考實施地區繼續增加。教育部近期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將有28個省份開始解決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問題。江蘇省是外來務工大省之一。來自省教育廳的統計顯示,2013年參加江蘇高考的異地考生有374人,其中263人被各類高校錄取,錄取率近76%。

江蘇異地高考政策是什麼

隨遷子女考生須由考生本人向現就讀中學提交《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由現就讀中學彙總後報就讀中學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和縣(市、區)招生辦,經審核批准後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

在我省定居並符合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護照和省公安廳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可在我省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時,考生須交驗身份證、户口簿,其中往屆生還須提供畢業證等有關證件。

拓展閲讀:

考試指南

考試時間

1979年—2002年時間固定在每年7月7、8、9日。

從2003年起,高考時間改為每年6月7、8、9日。

2020年,高考時間因疫情推遲至7月7日-8日,部分新高考省份為7月7日-10日。

高考閲卷

普通高考的閲卷是實施網上閲卷的方法,當考試結束的時候,省教育考試院將試卷答題卡全部收集起來,先召開閲卷大會,然後將在指定的一所普通高校內的計算機辦公大樓組織人員展開閲卷。

答題卡是先拆封後進行掃描錄入計算機系統,這一部分將由公安機關單位負責(確保答題卡內容能順利掃描進計算機系統不被泄露出去),試卷進行切割,選擇題部分由工作人員將標準答案錄進系統,由計算機自動判別,解答題和作文部分實行的是人工評分的方式只要是考生回答有理都能獲分。閲卷結束的時候,省教育考試院將試卷答題卡重新裝訂密封進行保管,任何人不得查看,3年後進行銷燬處理。

高考試卷的所有客觀題批改都是由電腦完成,所有的主觀題都實行雙評制度,如果兩位老師給出的分數差距超出了閾值,那就會自動啟動三評程序,如果三評老師給出的分值也超出了閾值,則將啟動仲裁程序。

錄取方式

高考的錄取方式採用網上錄取,志願填報方式,將全國的大學分為2個批次,此外,還有許多高校進行自主招生,但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應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試點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截至2015年,絕大部分省份取消三本批次,將三本與專科進行合併。

2014年11月29日,北京教育學會第27次學術年會在京開幕。

為了實現“教育均衡”的目標,教育部研究建立現任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制度,計劃2014年開始用3至5年時間,實現縣(區)範圍內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優質學校每年需有不低於10%的教師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連續任滿兩屆後原則上也要交流輪崗。各省市都在制定相應的輪崗規定

2019年起,北京市將實施本科普通批次合併改革,本科一批與本科二批將合併為本科普通批,設置16所平行志願高校,每個志願高校設置6個志願專業,考生填報志願時須註明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從2019年起,寧夏調整高考錄取批次,將第二批本科錄取與第三批本科錄取合併,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志願數由原來4個調整為8個。

高考保送

①教育部批准的16所外國語中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2016年起逐步減少外國語中學保送生名額);

②獲奧賽一等獎、並被選為奧賽國家隊集訓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③省級優秀學生(2017年秋季及以後進入高一,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的,不再具有保送資格條件);

④符合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

⑤公安英烈子女。

高考加分

取消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項目,此後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蹟、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

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保留“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各省(區、市)要不斷改進和完善相關政策,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範圍。

大幅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相關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定執行。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

規範和完善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

根據國發〔2014〕35號文件要求,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有關地方要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