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一般在新學期開學前後各一週內進行。考慮到各校教學進度安排的`差異,學期中間一般不辦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天津市武清區高一高二轉學手續辦理指南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天津市武清區高一高二轉學手續辦理指南
高中一、二年級於2020年5月11日至29日工作日辦理。其中外省轉入,必須是已在2020年1月10日前登記完畢的學生方可辦理。
高三年級不在此次辦理範圍。
拓展資料
1、學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口所在地變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須轉學者,由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並備有户口簿、住址遷移證明及學生成績報告單等證明材料,經轉出轉入學校同意,在學期結束後或新學期開學前一週內辦理轉學手續。
2、外市(縣、區)轉入的小學、初中學生必須先到市教育局普教科辦理轉入手續,普教科視其實際情況,轉到有關學校或鎮(街道)教辦,鎮(街道)教辦將其轉入有關學校。
3、本市往外縣市轉學的小學、初中學生,由所在學校開具轉學證書[鎮(街道)屬學校經鎮(街道)教辦簽署意見],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轉出。
4、市內鎮(街道)之間小學生轉學由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書,報教辦同意,並經轉入地鎮(街道)教辦同意,安排鎮(街道)內有關學校就讀。市屬小學學生的轉學,應報市教育局普教科審批。市內鎮(街道)之間初中學生轉學由轉出學校開具轉學證書、鎮(街道)教辦同意,報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轉入有關學校。
5、鎮(街道)內一般不得轉學,如確有特殊情況的須經轉出轉入學校同意,報教辦批准。
6、轉入學校應在學生轉入後出具轉學回執,發送到轉出學校,然後由轉出學校提供學籍檔案。
7、畢業班學生一般不轉學。學生在休學期間不準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