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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學自主招生須知

欄目: 大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2.32W

中南大學由原湖南醫科大學、長沙鐵道學院與中南工業大學於2000年4月合併組建而成。原中南工業大學的前身為創建於1952年的中南礦冶學院,原長沙鐵道學院的前身為創建於1953年的中南土木建築學院,兩校的主體學科最早溯源於1903年創辦的湖南高等實業學堂的礦科和路科。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中南大學自主招生須知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報名條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德才兼備並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按數學物理類、化學生物類、人文社科類和中外合作辦學類等四個學科類型進行報名。

(一)在某一學科方面有突出特長,已取得一定成果,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學)五項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二等獎(含)以上。

2、高中階段個人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三等獎(含)以上,或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新概念作文大賽決賽二等獎(含)以上,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決賽二等獎(含)以上;或獲得全國創新英語大賽複賽全國優勝者三等獎(含)以上,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三等獎(含)以上。

(二)在某一學科具有較強的創新潛質和實踐能力,且能提供高中階段的與擬報學科類別相關的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的充分證明材料者。

二、報名方法

報名方式: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選擇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具體要求見該系統。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報考高校不得超過2所。

考生按照報名條件所屬學科類別選擇填報數學物理類、化學生物類、人文社科類或中外合作辦學類。學科類別不可兼報。每個考生可在其中一個學科類別中選擇填報三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志願。根據學校規定,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入校後不能轉換專業。

《中南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簡介》參見“中南大學招生在線”網站。

三、材料提交

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報名過程中考生上載申請材料(申請表格、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和中學、社會團體及專家個人在上載推薦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報名後將生成有關表格,與其他申請材料一起按以下順序用A4紙裝訂,提交至中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1、《中南大學普通自主招生申請表》(以報名系統生成的表格為準)。此表由所在中學校長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作為申請材料封面。

2、自我介紹信。突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學科優勢、創新能力等,由學生本人撰寫並手抄(不超過1000字)。

3、高中階段學業成績原始記錄的'複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相關支撐材料(證書提供複印件必須由學校負責人簽字確認並加蓋學校公章,論文、文學作品、專著等需提供原件)。

考生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概不退還。申請材料必須齊全完整規範,材料不齊全完整規範的報名無效。考生所在中學應對考生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考生的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考核資格和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按照報名條件(二)報名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學、或符合我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的省級(含)以上的社會團體、或兩位相關領域的專家(國家特級教師或正高職稱)提供推薦信(模板見報名系統)。推薦要求:中學或相關社會團體填寫的推薦信,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專家填寫的推薦信,須由推薦人親筆簽字,加蓋推薦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推薦信內容需包括被推薦者思想品德、遵紀守法等表現以及對其學業成績、取得成果的真實性的客觀評價。若向我校提供推薦信,則推薦信須由推薦人(單位)直接郵寄到我校,不可與學生申請材料一併郵寄,否則無效,並將取消其推薦資格。推薦信作為資格審核時的參考,不作為必須提供的材料。

材料寄出截止時間為3月31日(以郵戳為準)。所有郵寄材料均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寄送並在信封上註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及公示。

我校成立由相應學科和中學的專家組成的資格審核專家組,在紀檢部門的監督下按照報名條件對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於學科競賽獲獎證書,我校將聯合競賽主辦方和中學進行真實性驗證;對於專利、論文等將進行嚴格審核,必要時將對考生進行電話或現場詢問。我校按照不超過計劃數的5倍分學科類別擇優確定具有考核資格考生名單。具有考核資格考生名單于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學招生在線”網站公示,並同時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考核資格。

2、網上確認考試。

獲得考核資格的考生於5月15日前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考試,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3、繳費。

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大中專教育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6〕668號)文件規定,考試費為200元/人。獲得考核資格並確認參加考核的考生於5月20日前登錄報名系統支付考試費,逾期未支付者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考試費、支付途徑若有變動則另行通知。

4、考核。

考核方式為面試,主要從公民素質、人文素養、學科特長、科學思維、創新想象等五個方面考核學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

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麪試順序由現場抽籤隨機決定,杜絕暗箱操作。

考核時間為6月11—12日,考核地點以及具體事項另行公佈。

5、確認合格名單和擬錄取專業。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不超過計劃數1、3倍分學科類別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確定為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專業志願順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專業。對未能滿足專業志願,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考生報名學科類別的其他專業;對未能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放棄合格資格。

面試考核合格考生名單和擬錄取專業等信息於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學招生在線”網站公示,並同時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自主招生錄取資格。

請考生務必及時關注“中南大學招生在線”網站,瞭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體安排。

五、錄取辦法

1、志願填報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正確填報自主招生高考志願。對高考專業志願填報與公示擬錄取專業不一致的考生,作無效志願處理,由此無法錄取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承擔。非我校原因導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錄取原則。

獲得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含優惠分)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對應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錄取批次的省(區、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對於浙江省、上海市,“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其確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一段線)執行。對於江蘇省考生,我校對考生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為“A、A”。

3、錄取。

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區、市)自主招生錄取工作進度時間安排和要求進行。錄取名單在錄取完畢後即在“中南大學招生在線”網站公示,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