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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範大學招生指南

欄目: 大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3.27W

大學從產生到至今已有上千年的歷史。起初,主要是從德國、英國等國家最早發展起來的。中國現代大學源起於西方,現代西方大學又是從歐洲中世紀大學、英國大學、德國大學再到美國大學這樣逐漸演化過來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湖南師範大學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根據國家的政策方針和湖南省教育廳的統籌安排,結合學校近年來各地生源質量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兼顧地區平衡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辦公室將分省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省(區、市)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所有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錄取批次由各省(區、市)招生部門向社會公佈。考生也可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二條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平衡各省(區、市)優質生源以及解決同分考生錄取的問題。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投放原則。

考試與考核

第十三條我校是面向全國選拔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員的高校。學校依據招生計劃組織對高水平運動隊員專項測試,根據專項測試成績,結合學校競賽組隊需求,確定考生名單並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四條我校面向全國具有保送資格的16所外國語中學招收外語類保送生。學校組織外語類保送生的考核,根據考核成績,確定入選考生名單並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五條我校是面向湖南省進行自主招生的試點院校。學校組織自主招生的考核,根據考核成績,確定入選考生名單並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六條我校是面向全國進行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單招)的院校。學校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成績,確定入選考生名單並報教育部備案。

第十七條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對應專業的統考。

第十八條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體育教育、運動人體科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對應專業的統考。

第十九條報考我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2個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體育總局組織的`全國統一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測試。

第二十條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組織港澳台相關類型的招生考試(考核)。

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在考生德、智、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其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願為依據,公平公正錄取。

第二十二條我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我校在該省(區、市)招生計劃數的110%。

第二十三條我校按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全國性高考加分)提檔,依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專業錄取,專業志願不分級差。

第二十四條對於進檔考生,同一專業錄取時,若考生分數相同,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數、外、文綜,理工類依次比較語、數、外、理綜,上海考生依次比較語、數、外和與學校選考科目要求一致的單科成績最高的一科。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校將增加計劃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若批次投檔完成生源不足,將徵集志願。對於填報徵集志願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佈的缺額計劃擇優錄取。若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六條對於有選考科目的省(區、市),在某些專業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我校參照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也可錄取其他科目並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對於根據分數和等級投檔的省(區、市),我校實行先分數後等級的錄取規則,選測科目最低等級要求為AB+,必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執行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規定。在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選測科目等級高的考生;在分數和選測科目等級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必測科目等級高的考生。

第二十七條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我校錄取原則按相關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對於湖南省高考文化科目單科成績位於全省前萬分之一的考生,若專業服從調劑,我校將根據湖南省相關部門的文件要求按照相應科目安排專業錄取。

第二十九條對於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原則,依據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湖南師範大學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三十條對於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體育教育、運動人體科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區、市)對應專業錄取原則執行;對於體育教育專業(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按我校公佈的專項招生簡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自主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列計劃、支援吐魯番地區定向計劃、職高對口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公費定向師範生、運動訓練和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港澳台聯招生、香港免試生、澳門保送生、台灣學測等招生錄取工作按國家和我校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英語、翻譯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或者日語;俄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或者俄語;韓語、法語專業不受語種限制;其他非外語專業考生不受語種限制,但我校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第三十三條報考英語、翻譯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於130分,報考俄語、日語、韓語、法語專業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於120分(滿分150分,滿分不是150分需折算分數),且均要求外語口試合格。自主招生、高校專項、高水平運動隊、民族班招生、公費定向師範生、華僑和港澳台地區學生不受此條件限制。

第三十四條報考金融學、會計學、經濟學專業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原則上不低於115分(滿分150分,滿分不是150分需折算分數)。高水平運動隊、民族班招生、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不受此條件限制。

第三十五條我校今年試點大類招生為物理學類,專業包括物理學與應用物理學,高考招生專業性質為普通類,就讀一年以後分流為三個方向(不含定向培養計劃):物理學(師範)、應用物理學(非師範類)、光召班(非師範,應用物理學專業實驗班)。

第三十六條除特殊註明的專業外,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衞生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因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