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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欄目: 大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7.92K

浙江大學前身是創立於1897年求是書院,為中國人自己最早創辦的新式高等學校之一,1928年定名國立浙江大學。1937年浙江大學舉校西遷,在貴州遵義、湄潭等地辦學,1946年秋回遷杭州。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1年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其中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後,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複試前通知。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滿足以下條件: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報考相關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及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初試成績合格後,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複試前通知。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領域(代碼為125601)以及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領域(代碼為045101)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或大學本科結業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8、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工作單位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我校單獨考試只限在工程師學院相關工程類專業、醫學院公共衞生(105300)、護理(105400)專業學位招生。

9、報考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劃,需參加全國統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辦法招收學生,重點向學校優勢學科專業傾斜,漢族考生錄取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區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碩士人才計劃。考生除滿足上述1、2、3、4條件外,須提交各生源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蓋章的《報考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詳情請查閲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10、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二、招生專業和考試科目

招生專業、考試科目及相關説明請見《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1、全國統考:四門考試科目詳見專業目錄(教育學、歷史學、醫學為三門考試科目),其中政治理論、外國語(英一、英二、日、俄)、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化學(農)、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臨牀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其餘科目均由我校命題。

2、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聯考:考試科目為英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3、法律碩士(JM)聯考: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課,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三、報考方式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將在複試階段進行嚴格核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複試、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中報考我校美術專業且選考709中國書畫篆刻創作科目的考生、單獨考試考生、強軍計劃考生必須選擇浙江大學報名點(報名點代碼3312),在浙江大學考點參加考試。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時間: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信息即為網報有效信息。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網址:,以下簡稱“中國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6)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

2、現場確認(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選擇浙江大學考點的考生,將在“中國研招網”現場確認(網上確認)系統辦理確認環節,具體請於10月下旬關注我校研招網通知。在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網上確認)系統上載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在校研究生報考須上載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選擇其他考點的考生:現場確認(網上確認)時間由報名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安排,請考生自行查閲。在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寄送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寄送“同意報考”的證明。請在11月10日前寄達我校研招處。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後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應當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初試

1、考生根據教育部安排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內登錄“中國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和書寫。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複試。

3、初試時間: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

4、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複習資料。

五、資格審查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於複試階段統一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複試、錄取。

複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具體要求及安排屆時見網上通知。

六、劃線與複試

我校原則上學術學位類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專業學位類按專業學位類別分別劃線。各學院(系)根據各招生專業計劃、考生考試成績和差額複試比例,在學校基本分數線上確定各專業的複試分數線,並以此確定入圍複試的考生名單。複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系)根據專業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準確定,並在複試前通過各學院(系)網站向考生公佈。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複試中進行。

七、體檢

考生擬錄取後須參加體檢,體檢須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衞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複試、體檢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在考生正式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參加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和高層次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生。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九、學費與獎助政策

(一)學費: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的相關文件精神,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經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准(備案),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參見附件1。

(二)獎助學金:

1、有關浙江大學獎助學金具體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見研究生院網站(網址:獎學金和各類資助)。

2、學校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評選國家獎學金及各類專項獎學金。

3、學校設置學業獎學金,碩士生8000元/學年,獎勵對象為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專業:金融、税務、國際商務、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社會工作、應用心理、藝術碩士廣播電視領域、新聞與傳播、漢語國際教育、會計、工商管理碩士等專業學位和軟件學院各專業。強軍計劃、少民骨幹計劃等國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專項計劃研究生,可向學校申請另設的專項學業獎學金。

4、學校設置崗位助學金(含國家助學金等)。

5、學校和導師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助研、助教、助管崗位,並根據崗位工作發放津貼。

6、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學校設立了綠色通道,可申請助學貸款等。

獎助學金的詳情參見學校文件:《浙江大學研究生學費管理辦法(試行)》,《浙江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試行)》,《浙江大學研究生資助管理辦法(試行)》,《浙江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試行)》。

十、其他

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能源工程學院和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生全程在工程師學院住宿。

工程師學院寧波分院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生全程在寧波住宿。

海寧國際校區的學生全程在海寧住宿。

十一、聯繫方式

研究生招生處

地址:杭州市餘杭塘路866號研究生教育大樓702室

郵編:310058,電話:0571-87951349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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