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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東專升本考試政策

欄目: 大學教育 / 發佈於: / 人氣:2.08W

專升本考試是指專科層次學生進入本科層次階段學習的選拔考試,是中國大陸教育體制,大專層次學生升入本科院校的考試製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1年廣東專升本考試政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2021年廣東專升本考試政策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勤奮學習且具培養前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體檢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廣東省户籍的普通高校應、往屆專科畢業生。

2.具有廣東省户籍,在報名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含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證書落款日期在2021年2月2日前)。

3.非廣東省户籍,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及在擇業期內(畢業兩年內,下同)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4.非廣東省户籍,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錄取並就讀的應屆及在擇業期內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5.報考職教師資專業的,需符合上述條件之一,且必須在志願填報開始前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等。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應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佈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教育部等四部門實施的“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簡稱1+X證書)、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具體證書種類由招生院校根據專業培養要求指定,並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佈。

6.報考退役士兵類別的,需符合户籍、學歷等相應報考條件,且為普通高校專科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報考的人員。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有關精神,實行招生計劃單列。

7.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需符合户籍、學歷等相應報考條件,且必須為省級以上扶貧管理部門登記在冊人員。廣東省户籍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為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登記在冊,2021年有建檔立卡資料的考生(以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提供的數據為準);外省户籍建檔立卡的考生,原則上應為國家層面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之外的各類高等學歷教育在校生;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報考費

2021年普通專升本報名實行網上預報名、網上審核和網上交費。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1月25日至28日;考生提交預報名資料後,原則上省招生辦在48小時內完成資料審核,考生可登錄“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系統”(下稱報名系統)查看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待驗證”的考生可以交費;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2月2日17:00。

根據國務院全面推動證明事項等告知承諾制度要求,考生報名時,須認真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及上載相關材料,並確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考生如憑無效證件或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證件報名,一旦發現,取消考生報名資格,已錄取考生取消其報名及錄取資格。

(一)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具體如下:

1.預報名。2021年1月25日至28日(共4天)為網上預報名時間,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閲讀相關報考規定、要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錄入報名信息,綁定手機號,關注省教育考試院官微(gdsksy)小程序採集相片,上載資料,獲取預報名號並設定密碼。逾期不再辦理預報名手續。

(1)考生須自行進行在線專科學歷學籍驗證。

已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往屆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專科學歷驗證”模塊輸入專科畢業證書信息,進行專科學歷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須自行前往學信網()網上申請專科學歷認證,報名後續流程請參見第(5)點中第②項。

尚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應屆專科畢業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專科學籍查驗”模塊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和姓名等信息,進行專科學籍查驗,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學籍查驗“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報考。

考生在報名前可以根據本人專科畢業的實際情況提前辦理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下簡稱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以下簡稱電子註冊備案表)。

(2)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就讀外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專科畢業生。預報名時須自行進行在線專科學籍驗證,在填報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後,還需在專科學歷學籍驗證界面上點擊“驗證專科錄取信息”按鈕進行普通高校專科錄取信息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的考生才能上載報名資料供審核;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考生報考的姓名、身份證號與專科錄取時的不相符),可諮詢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聯繫電話:020-89338633。

(3)參加自學考試且已獲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符合畢業條件,已成功辦理2020年12月畢業手續,但未領取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畢業生可以報考,在預報名時填報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後,點擊“自考畢業情況驗證”,由系統反饋驗證結果。驗證結果分“通過”和“不通過”兩種,驗證結果為“通過”的考生才能上載報名資料供審核,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不予報考。

(4)考生須將以下資料掃描或拍照上載至“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報名系統”(須確保資料真實、完整、清晰),供報名審核:

①户口本(首頁、本人姓名頁)。

②已取得專科畢業證,但報名系統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還必須上載專科畢業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備案表。

③報考職教師資類專業的,考生還須上載報考院校招生簡章公佈的與專業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技能證書或專業技能課程B級及以上證書。

④報考退役士兵類別的,考生還須上載:A.義務兵退出現役證;B.屬於往屆畢業生的,須上載專科畢業證書;C.服義務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退役士兵考生,須上載立功登記表、立功證書等證明資料。

⑤非廣東户籍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考生還須上載有關建檔立卡的證明資料。

⑥符合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須在報名結束前上載相應的獲獎證書等證明資料。省招生辦審核後,普通專升本錄取前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符合加分資格的考生名單。

⑦考生須依據《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體格檢查表》的規定,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填報志願開始前將體檢結果上載至報名系統中(體檢表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5)資料審核。

①考生上載的資料由省招生辦在網上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分為“通過”“待驗證”和“不通過”3種,不通過的將反饋不通過的原因,1月30日18:00前完成所有預報名考生資料審核。審核結果為“不通過”的考生,根據不通過的原因,須在1月31日18:00前上載補充資料,逾期未上載補充資料的,視為放棄報名。

考生選報了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的,由招生院校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初審。各院校必須認真對考生上載的資料進行審核,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嚴格把關,認真按照報考規定審核考生上載的資料。初審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辦進行復核。

②考生預報名時學歷驗證結果為“不通過”,且在報名期間還未獲得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備案表的考生,可選擇“申請補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備案表”,閲讀並簽訂“補報資料承諾書”後,審核時將考生設置為“待驗證”,設置為“待驗證”的考生可以交費。考生須將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備案表上載至報名系統,由省招生辦審核,上載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逾期未提交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註冊備案表的考生,將被取消報考資格,不予打印准考證,不安排考試。

③報名系統中,“考生類別”中的“退役士兵”“榮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選項,是指按教學廳〔2015〕3號文件精神,可以享受計劃單列和免試入讀本年度招收普通專升本的招生院校、專業政策的考生,考生必須按規定選擇,並按規定上載相關資料。

2.選擇考試科目。考生須認真查閲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簡章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下稱《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詳細瞭解各招生院校招生專業的相關要求。按擬報考院校專業的學科門類選擇專業基礎課科目;對於專業綜合課,考生要結合自身擬報考院校及專業實際,選擇報考省統考或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也可同時選擇報名參加1個省統考科目組和1個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的進行考試。

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1門,增加1門專業課。

3.確認報名。2021年2月2日17:00為報名交費截止時間。

(1)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自行查看審核結果,審核結果為“通過”或“待驗證”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交費,確認報名資格。

(2)交費成功的考生才能參加編排考場座位、打印准考證;未交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二)報考費

報名考生需交報考費40元/科。已成功報名(交費成功)的考生,若放棄報名,原則上不予退回報考費。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一)2021年普通專升本考試科目共設4門,分別為2門公共課、1門專業基礎課、1門專業綜合課。公共課、專業基礎課每科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滿分值100分;專業綜合課每科考試時間150分鐘、卷面滿分值200分。

其中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1門,增加1門專業課,專業課考試時間120分鐘,卷面滿分值100分。

公共課為政治理論和英語2門,其中外國語言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公共課為政治理論1門。

專業基礎課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分設的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學科門類進行設置。

專業綜合課分省統一命題和院校自行命題兩種。部分專業的專業綜合課實行省統一命題考試,其他省級統考沒有覆蓋的專業,招生院校可選擇用相近的省統考專業綜合課替代,也可自行組織命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在省招生辦規定的統一時間舉行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在省統考科目後。

廣東省2021年普通專升本招生專業對應的專業綜合課詳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或報名時登錄報名系統查閲。

(二)省統一考試科目的考生考場座位統一編排管理。為了適應網上評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編排考場和座位號,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證。

(三)省統一考試科目的考試要求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專科升本科同一層次的要求編寫確定,詳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

(五)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時間為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兩天。

四、錄取批次及類別設置

2021年普通專升本設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檔立卡三個錄取批次。其中提前批為需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職教師資類專業。普通批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2個學科門類的專業。建檔立卡批次僅限建檔立卡考生報考,在普通批次錄取完成後進行投檔錄取。

退役士兵考生仍實行單獨劃線、單列計劃,在相應批次投檔錄取,根據最低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志願進行投檔後,增加計劃錄取。

各批次投檔順序為提前批→普通批→建檔立卡批,一個批次結束後才進行下一批次錄取。

五、招生院校及專業計劃

2020年已經開展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的院校及專業,原則上2021年需開展普通專升本招生。2021年普通專升本的招生計劃在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本科招生計劃之外單列安排,招生數納入本科高校生均辦學條件計算範圍。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辦學地點、專業基礎課、專業綜合課、收費標準,由省招生辦彙總後向社會公佈。廣東省2021年普通專升本招生院校和專業計劃詳見《專業目錄及考試要求》或報名時登錄報名系統查閲。未經審核批准、公佈的計劃及專業,不得招生。

各招生院校根據審核通過的招生專業及計劃編印學校招生簡章,並在招生簡章中公佈招生專業的辦學地點、專科專業要求和專業對身體條件的限制等規定,以及錄取原則和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的專業綜合課指定參考書等內容。院校須於2021年1月15日前將招生簡章上載至“廣東省普通高校專升本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並在院校網站上公佈。

我省普通專升本招生專業名稱按照《教育部關於公佈2019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號)要求執行,具體招生專業由各院校在《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擬招生專業與公共課和專業基礎課對應表》中選定;其他省級統考沒有覆蓋的專業,招生院校可選擇用相近的省統考專業綜合課替代,也可自行組織命題,鼓勵同一專業實行校際聯合命題。

各招生院校須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檔立卡考生的計劃,並根據實際情況分配到有關學科門類(專業)。

各招生院校於2021年1月7日前登錄管理系統,按照招生錄取批次,結合本校招生實際,分院校專業組編報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廣東省教育廳發展規劃處、高等教育處、職業教育與終身教育處及省招生辦公室將對院校申報的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等信息實行網上聯審。

六、志願填報

2021年普通專升本實行考後知分填報志願,考試成績公佈後,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按院校專業組模式進行志願填報。

(一)志願設置。提前批(職教師資類專業)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志願,普通批設置6個院校專業組志願,建檔立卡批次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志願。每個院校專業組最多可填報4個專業志願及1個是否服從調劑選項。

(二)志願填報。考生只能按自身報考的考試科目組選擇相應院校專業組志願及專業志願進行填報,參加了專業綜合課省統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命題科目考試的考生,可同時填報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檔立卡批次中符合條件的院校專業組。

志願填報的具體安排和要求在考試成績公佈後另文通知。

七、錄取

(一)普通專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年度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按考生類別(職教師資、退役士兵、建檔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學科門類分別劃定四門考試科目總分和專業綜合課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省招生辦在劃定的兩條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平行志願投檔原則,按考生四科總分和院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即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和院校專業組計劃,按考生成績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位靠前的考生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組志願逐個檢索,在考試科目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專業組計劃1:1比例從高到低投檔,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擇優錄取,不得跨院校專業組錄取或調劑。

(三)考生成績排位規則如下:

1.不同學科門類和不同科目組(含省統考科目組和院校自命題科目組)分開、單獨排位。

2.根據考生四科總分(含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四科總分(含加分)相同時,比較四科總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優先。

四科總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較專業基礎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二位序,比較公共課中政治理論科目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三位序,除外國語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外,比較公共課中英語科目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四位序,比較專業綜合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五位序,外國語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再比較專業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六位序,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四)符合退役士兵報考條件,且在服義務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考生,可申請免試入讀。

(五)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精神,符合上述相應報考條件的高職應屆畢業生,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以保送錄取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和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關院校提交相關資料申請保送生資格,經院校審核同意後,由院校按規定進行公示,並向省招生辦進行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六)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省將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以下簡稱建檔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檔立卡考生招生計劃,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

(七)2021年普通專升本繼續實行徵集志願。在正式投檔錄取結束後,若院校因上線生源不足、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視情況進行徵集志願錄取。

(八)省招生辦負責打印普通專升本錄取新生名冊一式兩份,並具有“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及領導簽章的電子簽章,一份郵寄有關錄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辦存檔備查。高等學校依據省招生辦核准並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打印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或授權簽發),不再加蓋省招生辦錄取專用章。學校在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後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直接寄送至被錄取考生。

八、普通高校專升本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學時要對新生專科學歷等報名資料進行復核,複核未通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並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學籍註冊後三個月內,招生院校應對學生人員身份、前置學歷條件、身心健康情況等入學資格情況進行復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二)新生入學後的體檢覆檢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衞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於明確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執行,複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普通專升本為國家任務生,秋季入學,全日制脱產學習。學校對普通專升本學生可採取插班就讀、獨立編班等形式開展教育教學,並按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相關管理辦法管理。

九、普通高校專升本畢業與就業

普通專升本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獲得相應學分,德、智、體考核合格,符合相應專業人才培養規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准予本科畢業,發給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普通專升本畢業後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