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學位的住房需為家庭實際居住(主動做好居住信息登記),申請人所提供的`住房證明材料需同實際居住地一致,沒有實際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於學位申請,所有住房材料均會進行實際居住核查(包括學校上門核查),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光明區初一學位申請材料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申請材料
1、光明新區學位申請表(學生家長在網上錄入信息,確認無誤後打印並簽名,交原件)。
2、兒童出生證;父母及兒童户口薄。
3、住房證明
4、由於家庭計生情況影響到最終學位積分,請家長於規定時間內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核對計生信息。
5、兒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勞動保障卡》,並打印《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如雙方具有,請提供有利於積分一方進行學位申請,並同網上填報信息一致)。(非深圳户籍需提交)。
二、申請條件
1、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具有深圳户籍的兒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2、在深圳就讀小學六年級,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兒童、少年;
3、在深圳就讀小學六年級,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