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教師之家 > 試題

審計基礎試題及答案

欄目: 試題 / 發佈於: / 人氣:1.35W

1、怎樣理解審計的獨立性?

審計基礎試題及答案

審計主體具有獨立性,它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它有獨立的機構和人員,而非所有者自身監督。二是與被審主體在組織上、經濟上、工作過程中(或精神上)保持獨立。獨立性是審計的最基本的特徵,這種特徵在審計主體上得到充分體現。

審計的獨立性是指審計機構和人員依照法定程序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審計監督,不受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干涉或阻撓,組織獨立是其具體表現之一。審計代表財產所有者進行經濟監督,在兩權分離的前提下,就使得審計在經濟上完全脱離於被審計單位,不從事任何的經濟業務,在組織上與被審計單位沒有隸屬關係,它只隸屬於財產的所有者。正是由於審計這種相對於財產經管者的超脱性,決定了其必然具有獨立性。

2、審計總目標與具體目標是怎樣的關係?

解答:審計具體目標是在審計總目標的基礎上,對具體的審計項目所期望達到的目的或期望取得的最終結果,它是對審計總目標的具體化。審計具體目標是根據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認定和審計總目標來確定的。

3、在我國,審計在經濟監督系統中的地位是怎樣體現的?

審計與財政、税務、金融、保險、證券等經濟監督形式共同形成經濟監督系統,在這一經濟監督系統中居於關鍵地位。

在兩權分離後,經濟監督體系由所有權監督與經管權監督兩部分組成。前者包括國家審計、民間審計、內部審計三種形式,後者是由眾多的經濟管理部門的監督組成,如會計、財政、銀行、税務、證券、保險等,其特點是這些管理部門既是經濟管理的主體,也是行使經管權監督的主體。

所有權監督抑或審計監督與其他各職能管理部門的經管權監督之間有着密切關係:

(1)審計監督與經管權監督都具有經濟監督的職能,屬於經濟監督的範疇。它們覆蓋着經濟監督的全部領域,因而共同構成經濟監督系統,也即它們是經濟監督系統不可或缺的兩個基本要素。

(2)審計監督與經管權監督在作用上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經管權監督可以為審計監督奠定基礎、創造條件和環境,從而有利其更好地發揮高層次監督作用;審計監督可以通過自身的功能促進經管權監督更好地健全職能,發揮其在經濟監督系統中的基礎作用。

(3)審計監督與經管權監督是一種分工協同關係。由於兩權分離,導致所有者要監督經營管理者;也由於分層管理導致上層管理者要監督下層管理者。這樣層層監督,形成了一個監督鏈。在這個監督鏈中,審計監督處在最高層次,而經管權監督則處在基礎層次。

4、基於審計監督與經管權監督的上述關係,決定了審計監督在經濟監督系統中的地位是:

(1)就經濟監督的領域分工而言,審計監督與經管權監督的各種形式處在一種分工協作的並行地位。審計監督代表所有者進行監督,經管權監督代表經營管理者進行監督。兩權分離後,相應代表這兩種權利的經濟監督形式也彼此分工,相對獨立,處於不可或缺、同等重要的並行地位,不可厚此薄彼。只有審計監督和經管權監督的各種形式協調運轉,才能使整個經濟監督系統運轉有效。

(2)就兩種監督的分工層次而言,審計監督相對於經管權監督處在再監督的地位。理由有二:一是兩權分離後,所有權高於經管權,因而代表所有權的審計監督的權威性和層次性,這就為審計監督對經管權監督進行再監督提供了可能性;二是兩權分離,使所有者不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與經營管理者不存在連帶經濟責任關係。這相應決定了代表所有權的審計監督也就獨立於被審主體之外,不會與被審主體的行為產生連帶經濟責任關係。與此不同,經管權監督是由經營管理部門自身進行的監督,經營管理部門與被監督的下層管理部門之間往往存在連帶經濟責任關係,使其監督的獨立性較差。而且,經管權監督部門本身從事經營管理,也可能發生錯弊,這是不能由它本身予以監督的。為此,就產生了對經管權進行再監督的必要性。

5、審計依據和審計準則的關係?

審計依據與審計準則的關係是:

審計依據也稱為審計標準,是指用於評價或計量鑑證對象的基準,是對鑑證對象進行“度量”的一把“尺子”。審計依據就其本質來説,是對被審計單位的要求,是被審計單位在進行經濟活動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審計準則是用來規範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業務、獲取審計證據、形成審計結論、出具審計報告的專業標準,它是人們在長期審計實踐的基礎上,將一般公認的審計實踐經驗和慣例,加以整理和歸納而成的,它既是一個經濟範疇,又是一個歷史範疇。

審計準則屬於外部審計依據,是審計依據的一種。審計證據是審計過程中按照審計準則必須獲取的證明材料。

審計依據包括審計準則,審計準則是審計依據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準則規定必須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來支持審計結論。

如何理解審計依據的時效性特徵?

從時間上看,各種審計依據都有一定的時效性,不是在任何時期、任何條件下都適用。作為衡量經濟活動是否真實、合法和有效的審計依據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它會因經濟基礎的發展變化而不斷變化,也即是在不斷地變更和修訂之中。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密切注意各種依據的變化,選用在被審計事項發生時有效的判斷依據,而不能以審計時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作為判斷依據,也不能以過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作為判斷依據,更不能以舊的審計依據來否定現行的經濟活動,或用新的審計依據來否定過去的經濟活動。

如何理解審計人員應有的職業謹慎?

應有的職業謹慎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認識:一是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應有的職業謹慎具體內容是有所不同的。二是應有的職業謹慎基於審計準則,但又高於審計準則,是註冊會計師在審計執業時必須體現的敬業精神,是保證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避免或解除註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的前提條件。三是職業謹慎應適度,“應有的”便表明了這一特性。因為“過度謹慎”將會提高審計成本,降低審計效益;而“謹慎不足”則不能保證審計質量,會使註冊會計師承擔過大的審計風險。四是應有的職業謹慎需體現在整個審計過程中,而且必須由具有公認學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註冊會計師或由其督導的業務助手為行為主體。

註冊會計師應有的職業謹慎體現在審計執業的整個過程中,包括:審慎地選擇審計客户,簽訂合理、有效的審計協議書,保持高度的責任感和風險意識,培養職業謹慎者所應具備的品質,嚴格遵循專業標準和職業道德,制定並實施周密的審計工作方案,謹慎、認真而又警惕地處理審計過程中的每一步驟及其具體業務,注重對期後事項的審查,在提出審計報告時,確保審計意見類型是恰當的、審計範圍界定是清楚的、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是明確的、文字表達是準確的,強化審計質量控制等。

分析審計人員法律責任產生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規避註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

複雜的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使經濟事項不可避免地存在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使得註冊會計師不可能絕對保證經審計的會計信息準確無誤;同時,註冊會計師作為一種職業,要面對眾多的客户,成本和效益原則使得他們不可能奢求對每一個被審計事項都做到事無鉅細。由此,註冊會計師難以在結果上向信息需求者提供會計信息準確無誤的保證,而只能期望做到過程上公正性和謹慎性。

避免審計人員法律責任的措施:

(1)強化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審計人員在計劃與實施審計業務過程中應時刻想到,工作稍有不慎或不適就可能發生過失或弊端,就可能承擔特定形式的法律責任。為此,必須嚴格遵循專業標準,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認真而又警惕地處理審計過程中的每一步驟及其具體業務,強化風險意識,提高審計質量,儘量避免法律責任的發生。同時,審計人員應當保持良好的職業懷疑,使他們對潛在錯報保持警惕,這樣,當存在錯報時,他們就能夠識別這些錯報。

(2)審慎選擇審計客户。對於獨立審計組織而言,接受委託人的審計委託時必須審慎,因為不正直、管理混亂、賬目不全、財務不清或瀕臨破產的客户有可能將審計人員推向被告席。因此,會計師事務所需要一些程序,以評價客户的正直性,並決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託。

(3)簽訂合理、有效的審計業務約定書。審計業務約定書是獨立審計人員受託執行審計業務的依據和基礎,也是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載體,獨立審計人員無論承辦何種業務,都應與委託人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而且確保其合理、有效。這樣才能真正約束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行使各自的權利,從而有可能避免審計人員法律責任的發生。

(4)招聘合格的員工,並對其進行適當培訓和督導。對大多數審計業務來講,有很多工作是由缺乏經驗的年輕審計助理人員完成的。由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因此,必須要求這些年輕助理人員具備相應資格,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同時,會計師事務所要加強對其培訓,並由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對其工作進行適當督導。

(5)遵守職業準則。會計師事務所應採取必要的程序,確保所有人員都能理解和遵守執業準則,包括審計準則、審計質量控制和職業道德守則等。遵守這些執業準則是杜絕或減少審計人員過失和舞弊,從而避免法律責任發生的關鍵所在。

(6)認真地編寫審計工作底稿,並遵守保密原則。編制完整、正確的審計工作底稿,可以幫助審計人員組織和執行高質量的審計工作。如果審計人員在法庭上為審計工作抗辯,則合格的審計工作底稿就是很重要的關於其行為的證據。同時,審計人員要遵守職業道德守則的要求,不能對外界泄露客户的有關事項。

簡述審計重要性的判斷原則。

(1)重要性的評估需要合理的運用職業判斷;

(2)重要性的評估要兼顧審計效果與效率;

(3)重要性的評估要同時結合錯報或漏報的金額及其性質;

(4)重要性的評估不能忽視小額錯報或漏報的累積影響;

(5)重要性的評估要從財務報表和交易賬户兩個層次加以考慮。

審計人員利用風險評估程序和項目組內部討論的手段來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請説明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主要內容

瞭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主要內容有:

(1)行業狀況、法律與監管環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

(2)被審計單位的性質;

(3)被審計單位對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

(4)被審計單位的目標、戰略及相關經營風險;

(5)被審計單位財務業績的衡量和評價;

(6)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

簡述審計人員瞭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後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方法。

審計人員瞭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後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方法主要有:

(1)在瞭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整個過程中識別風險,並考慮各類交易、賬户餘額、列報;

(2)將識別的風險與認定層次可能發生錯報的領域相聯繫;

(3)考慮識別的風險是否重大;

(4)考慮識別的風險導致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

簡述審計人員應當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確定的總體應對措施。

針對財務報表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的識別與評估可採取以下總體應對措施:

(1)向項目組強調在收集和評價審計證據過程中保持職業懷疑態度的必要性;

(2)分派更有經驗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註冊會計師,或利用專家的工作;

(3)提供更多的督導;

(4)在選擇進一步審計程序時,應當注意某些程序不能被管理當局預見或事先了解;

(5)對擬實施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做出總體修定。

簡述審計人員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和總體應對措施對其擬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影響。

審計人員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和總體應對措施對其擬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影響主要表現在:(1)審計人員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以及採取的總體應對措施,對擬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總體方案具有重大影響;(2)擬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總體方案包括實質性方案和綜合性方案。其中,實質性方案是指審計人員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以實質性程序為主;(3)當評估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屬於高風險水平時,擬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總體方案往往更傾向於實質性方案。

簡要説明抽查法、審閲法、核對法、盤點法、函證法、觀察法和鑑定法各自的涵義、適用範圍,以及實施時各自應注意的問題。

抽查法是從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的全部或部分經濟活動的有關資料中抽取一部分為樣本進行審查,據以推斷總體資料的正確性、公允性的一種方法。

抽查法包括任意抽樣法、判斷抽樣法和統計抽樣法三種。

任意抽樣法是由審計人員在被審計事項總體中任意抽取一部分樣本進行審查。被抽查的部分有可能沒問題,而沒有被抽查到的部分,則可能正是有問題和錯誤的地方。

判斷抽樣法是審計人員根據審計對象的實際情況和自己的經驗進行判斷,確定重點,有選擇地抽查某一些樣本。抽查所得結果是否有效,則有賴於審計人員的實踐經驗和專業判斷能力。

統計抽樣法是按照隨機原則進行抽樣,並使用數理統計方法以樣本審查結果推斷總體特性的一種抽樣方法。在總體中的每一個項目,都有同等被抽中的機會,防止側重於某一方面,而忽略另一方面,應當使樣本特徵儘可能接近於總體。

鑑於抽查法分為任意抽樣法、判斷抽樣法、統計抽樣法三種類型,因此,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工作的要求,選用抽查法中適用的抽樣法以實施審計。

審閲法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及其他資料進行仔細審查和詳細閲讀,以判斷這些資料所反映的經濟活動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一種審計方式與方法。

利用審閲法可審查如下會計資料:即,會計憑證(鑑於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種,故應分別予以審閲。在我國對於外來原始憑證,還應審閲是否加蓋“税務專用章”或“財務監製章”)、會計賬簿(會計賬簿的審閲應重點審閲明細分類賬)、會計報表、其他資料(包括內部控制制度、計劃或預算、定額、合同、質量檢查記錄等)。

運用審閲法審計時,應注意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即,合法性——審閲原始憑證所載經濟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有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合規性——審閲各種賬簿啟用、期初餘額和期末餘額的結轉、承前頁、轉下頁、月結和年結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審閲有關錯賬是否根據更正錯賬的方法予以更正等。

核對法指在相關的資料之間進行相互對照比較,以認定其內容是否一致,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審計方式與方法。

利用核對法可進行下列核對:即,證證核對;賬證核對(核對會計憑證與會計賬簿,主要查其有無漏記、重記和錯記);賬賬核對(為了使核對工作井然有序,需要採用一些符號,如“√、×、?、√?”等等。證證核對為相關憑證之間的核對);賬單核對;賬表核對( 賬表核對還應包括核對本單位與主管部門或下屬單位之間的撥款、繳款數額是否相符);表表核對(審計人員在表表核對過程中應認真細緻、有條不紊,從而發現會計報表中存在的差錯和問題,併為進一步分析奠定基礎)。

使用核對法應注意複核和對照的綜合運用。審閲法、核對法要同時結合運用,不能截然分開。

盤存法亦稱盤點法或實物清查法,指審計人員通過實地盤點來審查以實物形態存在的有形資產,如庫存現金及其他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的審計方式與方法。

盤存法包括直接盤存法和監督盤存法兩種。

直接盤存法是指由審計人員親自到現場盤點實物,以確定實有數額的方法。

監督盤存法是指審計人員不親自盤點,而通過對有關盤點手續的觀察和對盤點現場的監督,藉以確定實物實有數額的方法。

函證法指審計人員為查清被審計單位的某項記錄正確與否,通過發函到有關單位或有關人員進行查對,以取得證明材料的一種調查方法。

函證法包括肯定式函證法和否定式函證法兩種。

肯定式函證法亦稱正面式函證法或積極式函證法,指審計人員向被審計單位的債務人(債權人)發出詢證函,要求收函人證實所查證的人欠、欠人款項是否正確並覆函的一種方法。

否定式函證法,亦稱反面式函證法或消極式函證法,指審計人員向被審計單位的債務人(債權人)發出詢證函,要求收函人證實所查證的人欠、欠人款項是否相符,如相符可不必覆函,如不相符則應覆函的一種方法。

在審計工作中,需要函證的項目主要有:銀行借款和銀行存款情況;債權人持有的債券情況;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情況;代銷商保管的存貨情況以及委託加工材料的情況;應收或應付的抵押款項等等。

運用函證法必須使用掛號信(採用肯定式函證法尚應在函件內加回郵信封及郵資)。

觀察法指審計人員親臨審計現場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管理及業務活動進行實地觀察,藉以查明被審計事項的事實真相的一種審計方式與方法。觀察法重點在於認真察看。

運用觀察法應當觀察的內容是: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經濟業務的運作過程。

採用觀察法應與盤存法等其他審計方式與方法相結合。必要時應拍攝照片或錄像。照片、錄像帶應妥善保管。

鑑定法指通過物理、化學、技術鑑別等手段來確定實物資產的性能、質量和書面資料真偽的一種方法。

鑑定法是通過觀察法不能取證時,可以使用的一種方法。

分析法有哪幾種?各自的用途怎樣?

分析法亦稱分析性複核法,指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通過對審計事項的相關指標進行對比、分析和評價,以便發現其中有無問題或異常情況,為進一步審計提供線索的一種審計方式與方法。

分析法包括對比分析法、連鎖替代法、和平衡分析法四種。

對比分析法,也稱比較分析法,是按照特定的指標系將客觀事物加以比較,以達到認識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並做出正確的判斷或評價。

連鎖替代法,是確定引起某個經濟指標變動的各個因素影響程度的一種計算方法。在幾個相互關聯的因素共同影響着某一指標的情況下,可應用這一方法來計算各個因素對經濟指標發生變動的影響程度。

指數分析法,是利用指數體系,對現象的綜合變動從數量上分析其受各因素影響的方向,程度及絕對數量。

平衡分析法是分析事物之間相互關係的一種方法。它分析事物之間發展是否平衡,揭示出事物間出現的不平衡狀態、性質和原因,指引人們去研究積極平衡的方法,促進事物的發展。統計平衡分析的主要方法有編制平衡表和建立平衡關係式。平衡表與一般統計表的區別在於:指標體系必須包括收入與支出,來源與使用兩個對應平衡的指標。平衡表的主要形式有三種,即收付式平衡表、並列式平衡表和棋盤式平衡表,前兩種形式如資產負債表、能源平衡表,後一種形式如投入產出表。

當企業財產物資的盤點數與結賬日數不一致時,怎樣進行調節?

運用調節法把盤點日存量調節成被查日存量,以驗證被查日存量的正確性。調節法的公式為:

被查日存量=盤點日存量+被查日至盤點日發出量-被查日至盤點日收入量

簡要説明重要性水平與審計證據之間的關係。

重要性水平與審計證據的關係註冊會計師在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進行審計中,一般採用抽樣審計的方法。在抽樣審計的情況下,重要性是註冊會計師判斷審計證據充分性(證據數量)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一般來説重要性水平越低,所需要的審計證據越多,重要性水平越高,所需要的審計證據越少。

什麼是審計工作底稿?如何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審核?

審計工作底稿指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全部審計工作記錄和獲取的資料。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證據的載體,其可作為審計過程和結果的書面證明,也可作為形成審計結論的依據。

審計工作底稿審核的三級複核制度是會計師事務所在實施審計工作底稿審核時建立的,以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和主任會計師為複核人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逐級複核是目前比較普遍採用的。審計工作底稿審核的三級複核制度主要的內容包括項目經理複核;部門經理複核和主任會計師複核等。

項目經理複核是三級複核制度的第一級複核。項目經理複核是由項目經理對其助理人員的審計工作底稿進行詳細複核,仔細核實所實施的審計程序是否按照審計計劃工作進行,檢驗工作是否已全部記錄下來,數字計算和複核是否正確,所有未解決的問題和應關注的事項以及對問題的瞭解和分析意見是否在審計工作底稿上給予充分地反映。

部門經理複核是三級複核制度的第二級複核。部門經理複核是在項目經理複核的基礎上,由部門經理對重要的審計事項和審計調整及審計意見進行復核,檢查審計工作底稿編制是否恰當,審計結論是否取得充分的支持資料和出具的審計報告是否符合審計準則的要求。

主任會計師複核是三級複核制度的最後一級複核。主任會計師複核是在部門經理複核的基礎上,由會計師決對審計工作底稿中重大的問題和重要的審計調整事項以及在前二級複核中有未能完善解決的問題給予決定。因此,主任會計師複核既是項目經理、部門經理二級複核的再查監督,也是對整個審計工作質量的最後把關。

銷售與收款循環內部控制的關鍵控制點有哪些?

銷售和收款業務的關鍵控制點包括以下幾方面:

1.適當的授權審批

2.適當的職責分離

3.憑證的預先編號

4.充分的憑證和記錄

5.定期核對並向客户寄出對賬單

6.現金的盤點制度

7.銀行存款的核對制度

如何進行銷售與收款循環的控制測試?

對銷售與收款控制測試程序一般包括三個環節,即瞭解和描述內部控制;實施測試;評價內部控制。

1.瞭解和描述內部控制

為了瞭解被審計單位銷售與收款業務的內部控制是否存在並得以執行,審計人員主要憑以往與企業交往的經驗,並通過詢問、觀察或現場調查的方式來實現這一目的,在調查過程中,結合運用文字描述法、流程圖法或調查表法,把企業現行的內部控制記錄於工作底稿。

銷售與收款環節的內部控制制度,隨着企業主營業務內容的不同而有所區別。這裏主要以製造業和流通業的一般模式介紹其內部控制的調查表和流程圖。

2.測試內部控制

測試的主要內容和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抽取一定數量的銷售發票樣本進行檢查。銷售發票是向顧客收取貨款、登記有關銷售賬户和應收款總賬和明細賬的依據,是非常重要的原始憑證。在選取樣本之前,首先檢查發票存根是否完整,從發票日期判斷是否按順序開具發票。對抽取的發票樣本進行以下幾個方面的檢查:檢查發票是否規範並連續編號,作廢發票的處理是否得當,有無隨意毀滅行為;核對銷售發票與顧客定單或銷售合同、出庫單、貨運憑證所載明的品名、規格、數量、價格、結算方式等是否一致;檢查賒銷業務是否有信用部門的有關人員核准賒銷的審批簽字,對超過信用限額的是否經過上一級主管人員的審批;從銷售發票追查至有關的記賬憑證、應收款明細賬、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及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確定企業是否正確、及時地登記有關的會計憑證和賬簿。

(2)抽取一定的貨運文件樣本,並與相關的銷售憑證核對,檢查已發出的貨物是否均已向客户開具發票。如果發出貨物但未開具發票可能導致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的漏記,從而低估收入,高估存貨。

(3)抽查一定數量的銷售明細賬記錄,並與銷售發票、貨運文件、比較,確認是否存在虛記銷售收入或少記銷售收入的情況。

(4)抽查一定數量的應收款明細賬記錄,並與相應的記賬憑證核對。對壞賬註銷業務應抽取相應的原始憑證與賬務記錄進行核對,分析壞賬的註銷是否合乎規定的標準,有無主管人員的批准,是否存在隨意註銷壞賬的情況;為了確定企業是否與客户定期對賬,在可能的情況下,將企業一定期間的對賬單與相應的應收款明細賬餘額進行核對,以便了解對發現的差額是否及時採取措施。

(5)抽查一定數量的銷售調整記錄,以檢查銷售退回、折讓、折扣的處理是否恰當。銷售過程中出現的退貨,一般通過貸項通知單衝減應收款的記錄。審計人員應審核所退回的貨物是否有質檢部門和倉庫開具的退貨驗收單或入庫單;檢查貸項通知單是否根據退回商品驗收單填制,是否記錄有原銷售發票和發貨單號,有無主管人員的核準,順序編號是否完整。若存在缺號現象,應追查貸項通知單的去向,以便發現捏造退貨、退款等舞弊行為。對於銷售折扣和折讓,審計人員應瞭解企業的折扣和折讓政策,折扣和折讓的審批是否經過適當授權,授權人與收款人的職責是否分離。會計記錄是否及時正確。

(6)抽查一定數量的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款憑證,並與其原始憑證及日記賬核對,看其金額、入賬時間是否一致。抽查一定數量的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並進行核對。對庫存現金如有必要可以結合實質性測試進行盤點。

3.評價銷售與收款的內部控制

審計人員通過了解被審計單位在這一環節的控制制度及其內控制度是否得到了堅持,並根據在銷售與收款循環中進行測試取得的審計證據,可以對被審計單位在這一環節的控制情況進行評價,具體分析被審計單位在這一環節可能存在的問題,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評價其控制風險水平,進而確定實質性測試的範圍和策略,提高審計效率,並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

在此基礎上,審計人員應進一步評價銷售與收款環節的重大錯報風險。銷售與收款環節的的重大錯報風險主要存在於銷售交易、現金收款交易的發生、完整性、準確性、截止和分類認定以及會計期末應收賬款、貨幣資金和應交税費的存在、權利和義務、完整性、計價和分攤認定等方面。審計人員應當充分關注可能表明被審計單位在銷售與收款環節存在重大錯報風險的事項和情況,考慮這些事項和情況導致的風險是否重大,以及該風險導致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的可能性。

主營業務收入的分析程序包括哪些主要環節?

(1)將本期的主營業務收入與上期的主營業務收入進行比較,分析產品銷售的結構和價格變動是否異常,並分析異常變動的原因;

(2)計算本期重要產品的毛利率,與上期比較,檢查是否存在異常,各期之間是否存在重大波動,查明原因;

(3)比較本期各月各類主營業務收入的波動情況,分析其變動趨勢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審計單位季節性、週期性的經營規律,查明異常現象和重大波動的原因;

(4)將本期重要產品的毛利率與同行業企業進行對比分析,檢查是否存在異常;

(5)根據增值税發票申報表或普通發票,估算全年收入,與實際收入金額比較。

函證應收賬款時如何確定採用肯定式或是否定式?

審計人員對函證方式的選擇應依據具體情況而定。當債務人符合下列兩種情況時,選擇肯定式函證較好,即個別賬户的欠款金額較大,有理由相信欠款可能會存在爭議、差錯或問題。

因為否定式函證將不回函都視同於對方默認正確,這種函證方式風險較高,在採用否定式函證,債務人要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相關的內部控制是有效的;預計差錯率較低;欠款餘額小的債務人數量很多;個別賬户的欠款金額較小;審計人員有理由確信大多數被函證對象會認真對待詢證函,並對不正確的情況做出積極反映。

在實際運用時,這兩種函證方式結合起來可能更為恰當。對大金額的賬項,採用肯定式證函;對小金額的賬項,採用否定式證函。函證結果可能更理想。

如何控制應收賬款的函證過程?

審計人員應直接控制詢證函的發送和回收,選定好函證對象和函證方式後,由審計人員自行填制有關函件內容。詢證函一般以被審計單位的名義簽發,但須註明回函時要回至會計師事務所,並寫明地址,以保證所覆函件能寄回到審計人員手中,切忌將函件寄回被審計單位,以避免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藉機更改數字或截留。

審計人員應當直接控制詢證函的郵寄和回收,對於退回的信函應當進行分析。對於採用肯定式函證方式未回函的,可再次復詢,由審計人員發出第二次、甚至第三封詢證函。這樣做的原因是不回函可能意味着虛假應收賬款,需要繼續追查,或者由於函證的替代程序通常成本高或花時間較多。如果仍然得不到回覆,則應考慮採用替代程序,並根據檢查結果判斷其債權的真實性與可收回性。替代程序包括檢查與銷售有關的憑證,如銷售訂單、銷售發票、出庫單等;或檢查資產負債表日後的收款憑證,資產負債表日後的收款間接地證明了資產債表日的應收賬款確實存在。

在教材第六章在引例中,審計人員是如何運用實質性分析程序發現問題的?

審計人員重點加強對原材料及材料成本差異賬户的檢查。

通過檢查審計人員發現,原材料棉花在被檢查年度期初的實際庫存成本為3200萬元,其中計劃成本為2650萬元,材料成本差異為借方餘額550萬元,而至被檢查年度末,棉花的計劃成本為950萬元,材料成本差異為借方餘額170萬元,説明該廠全年度耗用了期初庫存的低價棉花1700萬元(計劃成本),即使按照棉花價格在被檢查年度均衡上漲的情形估算(生產領用棉花也均衡),因使用低價棉花至少也應該給該廠產生300多萬利潤。於是,審計人員又請財務處長予以解釋。處長説,這雖是增利因素,但由於產品價格上漲滯後,產品價格的上漲幅度未能消化原材料價格的上漲,由此產生的減利因素不僅抵消了庫存低價原材料帶來的利潤,而且下半年少數月份還出現了虧損,最終使得全年度利潤也大幅下降。財務處長如此解釋,似乎不存在問題。然而,審計人員繼續分析後發現,該企業多年以來都是實際價格高於計劃價格,材料成本差異也一直是借方餘額,雖然被檢查年度棉花的計劃價格沒有發生變化,但由於棉花的實際採購價格大幅上漲,所以,年末庫存棉花的材料成本差異率應該是比年初的差異率更高才合乎情理。但是,棉花材料成本差異賬户的核算情況反映其差異率並未提高,反而是由年初的20.75%(550萬元/2650萬元)下降為年末的17.89%(170萬元/950萬元),這就又出現了矛盾。審計人員再次請財務處長予以解釋,財務處長這次無言以對,只是搪塞了一句“可能是材料成本差異計算有誤”。於是,審計人員對該企業包括棉花在內的三大原材料賬户相應的材料成本差異按照逐月滾動加權平均的方法重新進行了計算,最終發現該企業的這三大原材料在被檢查年度共多結轉材料成本差異409萬元。

簡要説明購進與付款循環中涉及的主要業務活動及主要的會計賬户和憑證。

採購與付款交易通常要經過請購—訂貨—驗收—付款這樣的程序,同銷售與收款交易一樣,在內部控制比較健全的企業,處理採購與付款交易通常也需要使用很多憑證與會計記錄。典型的採購與付款循環所涉及的主要憑證與會計記錄有以下幾種:

(1)請購單。請購單是由產品製造、資產使用等部門的有關人員填寫,送交採購部門,申請購買商品、勞務或其他資產的書面憑證。

(2)訂購單。訂購單是由採購部門填寫,向另一企業購買訂購單上所指定的商品、勞務或其他資產的書面憑證。

(3)驗收單。驗收單是收到商品、資產時所編制的憑證,列示從供應商處收到的商品、資產的種類和數量等內容。

(4)賣方發票。賣方發票(供應商發票)是供應商開具的,交給買方以載明發運的貨物或提供的勞務、應付款金額和付款條件等事項的憑證。

(5)付款憑單。付款憑單是採購方企業的應付憑單部門編制的,載明已收到的商品、資產或接受的勞務、應付款金額和付款日期的憑證。付款憑單是採購方企業內部記錄和支付負債的授權證明文件。

(6)轉賬憑證。轉賬憑證是指記錄轉賬交易的記賬憑證,它是根據有關轉賬交易(即不涉及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收付的各項交易)的原始憑證編制的。

(7)付款憑證。付款憑證包括現金付款憑證和銀行存款付款憑證,是指用來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支出交易的記賬憑證。

(8)應付賬款明細賬。

(9)庫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10)供應商對賬單。供應商對賬單是由供應商按月編制的,標明期初餘額、本期購買、本期支付給供應商的款項和期末餘額的憑證。供應商對賬單是供應商對有關交易的陳述,如果不考慮買賣雙方在收發貨物上可能存在的時間差等因素,其期末餘額通常應與採購方相應的應付賬款期末餘額一致。

如何理解購進與付款循環中不相容職務的分離?

購貨業務環節中所需處理的主要業務有確定生產和銷售的需要,尋求能滿足這些需要的供應商和最低的價格,向供應商發出購貨定單,檢驗收到的貨物,確定是否接受貨物,向供應商退回貨物,儲存或使用貨物,進行會計記錄,核准付款等。在這些業務中,需要進行職務分離的有:生產和銷售對原料、物品和商品的需要必須由生產或銷售部門提出,採購部門採購;付款審批人和付款執行人不能同時辦理尋求供應商和索價業務;貨物的採購人不能同時擔任貨物的驗收工作;貨物的採購、儲存和使用人不能擔任賬務的記錄工作;接受各種勞務的部門或主管這些業務的人應適當地同賬簿記錄人分離;審核付款的人應同付款人職務分離;記錄應付賬款的人不能同時擔任付款業務。

購貨與付款業務中不相容職務分離可以發揮重要的控制作用,但有關人員如果串通舞弊則會削弱使這種控制作用。

物資採購審計的目標包括哪些?

物資採購審計的目標一般包括:

確定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所採購的物資是真實存在的;

確定所有應當記錄的採購物資均已記錄;

確定所採購物資的計價方法是恰當的,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價並列示;

確定記錄的物資由被審計單位擁有或控制,所有的採購的物資沒有用於抵押或擔保,如有,已確認並恰當披露;

確定所採購的物資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披露。

為什麼説應付賬款的函證不像應收賬款的函證那樣重要?

函證應付賬款是審查應付賬款的程序和方法之一,但並不像函證應收賬款那樣重要,因為複核負債的最大目的存在於發現業已存在但未曾入賬的債務,而函證已經入賬的負債,並不能證明是否存在未曾列入賬的債務。另外,與應收賬款相比,委託人有賣方發票、對賬單等外來證據,可以用來核實應付賬款,而對應收賬款,則沒有類似的憑證予以證明。還有,決算日已經入賬的大多數負債在下年度審計人員完成審核時已告付訖,付款行為進一步證實了已入賬債務的可靠性。所以,一般情況下,應付賬款不需要函證。但如果被審計該環節內部控制可信賴程度較低,發生重大錯報可能性較大,某些應付賬款明細賬户金額較大或客户單位處於經濟困難階段,則應對這些應付賬款進行函證。

生產與費用業務循環內部控制測試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直接材料成本控制測試。對採用定額單耗的企業,可選擇並獲取某一成本報告期若干種具有代表性的產品成本計算單,獲取樣本的生產指令或產量統計記錄及其直接材料單位消耗定額,根據材料明細賬或採購業務測試工作底稿中各該直接材料的單位實際成本,計算直接材料的總消耗量和總成本,與該樣本成本計算單中的直接材料成本核對,並注意下列事項:生產指令是否經過授權批准;單位消耗定額和材料成本計價方法是否適當,在當年度有何重大變更。

對未採用定額單耗的企業,可獲取材料費用分配彙總表、材料發出彙總表或領料單、材料明細賬或採購業務測試工作底稿中各該直接材料的單位成本,作如下檢查:成本計算單中直接材料成本與材料費用分配彙總表中該產品負擔的直接材料費用是否相符,分配標準是否合理;將抽取的材料發出彙總表或領料單中若干種直接材料的發出總量和各該種材料的實際單位成本之積,與材料費用分配彙總表中各該種材料費用進行比較,並注意領料單的簽發是否經過授權批准,材料發出彙總表是否經過適當的人員複核,材料單位成本計價方法是否適當,在當年有何重大變更。

對採用標準成本法的企業,獲取樣本的生產指令或產量統計記錄、直接材料單位標準用量、直接材料標準單價及發出材料彙總表或領料單,檢查下列事項:根據生產量、直接材料單位標準用量和標準單價計算的標準成本與成本計算單中的直接材料成本核對是否相符;直接材料成本差異的計算與賬務處理是否正確,並注意直接材料的標準成本在當年度內有何重大變更。

2.直接人工成本控制測試。對採用計時工資制的企業,獲取樣本的實際工時統計記錄、職員分類表和職員工薪手冊及人工費用分配彙總表,作如下檢查:成本計算單中直接人工成本與人工費用分配彙總表中該樣本的直接人工費用核對是否相符;樣本的實際工時統計記錄與人工費用分配彙總表中該樣本的實際工時核對是否相符;抽取生產部門若干天的工時台賬與實際工時統計記錄核對是否相符;當沒有實際工時統計記錄時,則可根據職員分類表及職員工薪手冊中的工資率,計算複核人工費用分配彙總表中該樣本的直接人工費用是否合理。

對採用計件工資制的企業,獲取樣本的產量統計報告、個人(小組)產量記錄和經批准的單位工薪標準或計件工資制度,檢查下列事項:根據樣本的統計產量和單位工薪標準計算的人工費用與成本計算單中直接人工成本核對是否相符;抽取若干個直接人工(小組)的產量記錄,檢查是否被彙總計入產量統計報告。

對採用標準成本法的企業,獲取樣本的生產指令或產量統計報告、工時統計報告和經批准的單位標準工時、標準工時工資率、直接人工的工薪彙總表等資料,檢查下列事項:根據產量和單位標準工時計算的標準工時總量與標準工時工資率之積同成本計算單中直接人工成本核對是否相符;直接人工成本差異的計算與賬務處理是否正確,並注意直接人工的標準成本在當年內有何重大變更。

3.製造費用控制測試。獲取樣本的製造費用分配彙總表、按項目分列的製造費用明細賬、與製造費用分配標準有關的統計報告及其相關原始記錄,作如下檢查:製造費用分配彙總表中,樣本分擔的製造費用與成本計算單中的製造費用核對是否相符;製造費用分配彙總表中的合計數與樣本所屬成本報告期的製造費用明細賬總計數核對是否相符;製造費用分配彙總表選擇的分配標準(機器工時數、直接人工工資、直接人工工時數、產量等)與相關的統計報告或原始記錄核對是否相符,並對費用分配標準的合理性做出評估;如果企業採用預計費用分配率分配製造費用,則應針對製造費用分配過多或過少的差額,檢查其是否作了適當的賬務處理;如果企業採用標準成本法,則應檢查樣本中標準制造費用的確定是否合理,計入成本計算單的數額是否正確,製造費用差異的計算與賬務處理是否正確,並注意標準制造費用在當年度內有何重大變更。

4.生產成本在當期完工產品與在產品之間分配的控制測試。檢查成本計算單中在產品數量與生產統計報告或在產品盤存表中的數量是否一致;檢查在產品約當產量計算或其他分配標準是否合理;計算複核樣本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最終對當年採用的成本會計制度做出評價。

註冊會計師存貨監盤決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確定存貨是否存在;

確定存貨是否歸被審單位所有;

確定存貨增減變動的記錄是否完整;

確定存貨的品質狀況,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合理;

確定存貨的計價方法是否恰當;

確定存貨餘額是否正確;

確定存貨在會計報表的披露是否恰當。

在利潤表審計中所涉及的生產與費用循環的主要審查內容是什麼?

所涉及的利潤表審計項目主要有營業成本審計、管理費用審計等項目,審計人員應當確定主營業務成本是否已在利潤表上恰當披露。

簡述籌資與投資循環的特點

在籌資與投資循環,審計人員應當考慮其如下性質:

(1)對一般工商企業而言,與其他循環相比,企業每年投資與籌資循環涉及的交易數量較少,而每筆交易的金額通常較大。這就決定了對該循環涉及的財務報表項目審計,更可能採用實質性方案。

(2)活動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契約的規定下進行。例如,債務契約可能限定借款人向股東分配利潤,或規定借款單位的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不能低於某一水平。註冊會計師瞭解被審計單位的籌資活動,可能對評估財務報表舞弊的風險、從性質角度考慮審計重要性、評估持續經營假設的適用性等有重要影響。

(3)或不恰當地對一筆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將會導致重大錯誤,從而對企業財務報表的公允反映產生較大的影響。對於從事投機性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企業而言,尤為如此。公允價值的確定和交易記錄的完整性等可能存在重大錯報風險。

Tags:審計 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