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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票據法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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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30小題,每小題1分,共30分)

自考票據法試題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並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塗黑。錯塗、多塗或未塗均無分。

1.票據可以自由轉讓,體現了票據是一種

A.完全證券 B.無因證券

C.要式證券 D.流通證券

2.我國《票據法》把匯票分為商業匯票和

A.承兑匯票 B.銀行匯票

C.專用匯票 D.現金匯票

3.以下對票據基礎關係的説法正確的是

A.票據基礎關係都是民法上的關係

B.票據基礎關係是票據法上的非票據關係

C.票據基礎關係不是票據關係發生的法律事實

D.票據基礎關係是票據合法性的前提

4.甲公司簽發金額為500萬元的商業承兑匯票,以下説法正確的是

A.只要匯票到期時甲公司能支付500萬元即可

B.甲公司必須在簽發匯票後的10日內向銀行提供100萬元的付款保證金

C.甲公司在簽發匯票時必須在銀行有500萬元的存款

D.匯票到期時甲公司存款餘額不足支付的,匯票無效

5.甲向乙轉讓面額為8O萬元的匯票作為購買房屋的價金,乙將匯票背書轉讓給第三方。如果甲、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被解除,則甲享有

A.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據款項的權利

B.請求受讓匯票的第三方返還匯票的權利

C.請求乙返還匯票的權利

D.請求乙返還8O萬元的權利

6.根據我國《票據法》,關於法人的票據能力,説法正確的是

A.法人均具有票據能力

B.只有企業法人才具有票據能力

C.事業單位法人的票據能力受到限制

D.機關法人無票據能力

7.票據代理被確認為無權代理的,其後果是

A.該票據行為無效

B.本人不可以以無權代理對抗善意持票人

C.無權代理人承擔票據責任

D.無權代理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8.甲向乙簽發支票,因價款未確定,支票金額未填寫。甲與乙商定,金額由乙按照實際發貨量補充填寫。後實際發生的貨款應為7萬元,但乙將金額填為9萬元,把支票轉讓給丙。對此支票的效力及後果的説法正確的是

A.乙違反甲之授權填寫的金額無效

B.乙填寫後的票據有效

C.甲可以以乙違反授權為由對丙提出抗辯

D.甲交付給乙的支票金額未填寫,無效

9.有關票據變造的理解,正確的是

A.票據變造是對他人記載事項的變更 B.票據變造人在改寫處簽章

C.票據變造可能針對票據上一切記載事項 D.變造的'票據無效

10.甲私刻A公司印章,以該印章在票據上背書。甲的行為屬於票據法上的

A.偽造印章 B.偽造票據

C.欺詐行為 D.越權行為

11.甲在簽發票據時出了差錯,想要更改。以下行為正確的是

A.甲將寫錯的金額劃去,寫上正確的金額,在更改處加上甲的簽章

B.甲將寫錯的銀行賬號劃去,寫上正確的賬號,在更改處加上甲的簽章

C.甲將寫錯的收款人名稱劃去,寫上正確的名稱,在更改處加上甲的簽章

D.甲將寫錯的出票日期劃去,寫上正確的日期,在更改處加上甲的簽章

12.屬於票據相對抗辯事由的是

A.簽章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B.票據被作除權判決

C.票據收款人被更改 D.持票人無償取得票據

13.屬於票據法上票據喪失的是

A.票據被盜 B.拋棄票據

C.轉讓票據 D.票據過期

14.受理公示催告申請的法院是

A.出票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B.付款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C.收款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D.失票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15.見票即付的匯票,票據權利消滅時效的起算日是

A.出票日 B.到期日

C.承兑日 D.付款日

16.2011年6月1O日出票的商業匯票,出票後四個月到期。其提示付款期是2011年1O月1O日後的

A.3日內 B.1O日內

C.一個月內 D.兩年內

17.我國票據法規定,票據金額中文大寫和數碼不一致時

A.以大寫金額為準 B.以數碼金額為準

C.以兩者中金額小者為準 D.票據無效

18.甲將匯票轉讓給乙時,作了禁止轉讓記載。其後果是

A.禁轉背書有效,甲不對乙的後手擔保承兑和付款

B.禁轉背書有效,乙不得將匯票再作背書轉讓

C.禁轉背書有效,乙的後手只能向乙主張權利

D.背書人無權作禁轉背書,甲的禁轉背書無效

19.背書轉讓與普通債權轉讓的不同主要在於

A.背書轉讓無須通知票據債務人,普通債權轉讓應當通知債務人

B.背書人轉讓票據後退出票據關係,普通債權人轉讓債權後不退出債權債務關係

C.背書轉讓屬於不要式行為,普通債權轉讓是要式行為

D.背書轉讓可以附條件,普通債權轉讓不得附有條件

20.一商業匯票於2012年7月26日到期,持票人甲於2012年8月7日將匯票背書轉讓給乙。對此,以下説法中正確的是

A.甲轉讓匯票時,此匯票已作廢,故轉讓無效

B.甲轉讓匯票時,此匯票有效,轉讓有效,乙享有票據權利

C.甲轉讓匯票時,此匯票有效,但票據法不允許期後背書,轉讓無效

D.甲轉讓匯票時,此匯票有效,但乙只能對甲主張票據權利

21.以背書人之前的票據債務人為被背書人的背書稱為

A.限制背書 B.一部背書

C.回頭背書 D.重複背書

22.質押背書的被背書人,可以作

A.轉讓背書 B.委託取款背書

C.質押背書 D.空白背書

23.關於提示承兑人,正確的説法是

A.提示承兑人只能是票據出票人 B.提示承兑人只能是票據的收款人

C.提示承兑人只能是票據持票人 D.提示承兑人可以是票據出票人或持票人

24.一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出票日期為2012年5月21日,其提示承兑應當在

A.2012年6月21日之前 B.2012年8月21日之前

C.2012年11月21日之前 D.2014年5月21日之前

25.商業承兑匯票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應在被拒絕付款之日起

A.3日內 B.一個月內

C.六個月內 D.兩年內

26.關於我國票據法中的本票記載事項,正確的説法是

A.本票可以不記載收款人 B.本票不要填寫付款人

C.本票必須記載付款地 D.本票必須記載到期日

27.2012年8月20日簽發的銀行匯票,如果不行使權利,票據權利消滅於

A.2012年9月20日 B.2012年1O月20日

C.2013年2月20日 D.2014年8月20日

28.不發生票據法上效力的記載事項是

A.票據的用途 B.付款地

C.出票地 D.出票人簽章

29.支票的付款時間應為

A.提示付款日的下一個營業 B.提示付款後的3日內

C.提示付款當日 D.提示付款後的7日內

30.一支票出票日為2012年7月l0日,持票人2012年7月22日發現因為疏忽沒有及時提示付款。關於持票人的權利,正確的説法是

A.持票人可以對付款銀行主張利益償還請求權

B.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主張利益償還請求權

C.持票人可以對出票人行使追索權

D.持票人可憑藉基礎關係對前手提出付款請求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選出並將“答題紙”的相應代碼塗黑。錯塗、多塗、少塗或未塗均無分。

31.票據義務人有 .

A.持票人 B.出票人

C.背書人 D.被背書人

E.保證人

32.屬於票據權利保全的行為有

A.在法定期間提示承兑 B.在法定期間提示付款

C.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D.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出示拒絕證明

33.我國《票據法》沒有規定的制度包括

A.空白匯票 B.參加承兑

C.參加付款 D.塗銷

E.謄本

34.源自票據及其記載的抗辯事由有

A.持票人取得票據時未支付對價 B.票據背書不連續

C.票據未到期 D.票據金額大小寫不一致

E.簽章使用錯誤

35.票據保證的特點是

A.票據保證是合同行為 B.票據保證的效力從屬於被保證債務

C.票據保證責任是連帶責任 D.票據保證不得附條件

E.票據保證人不得為二人以上

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捲上。

三、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36.票據權利與票據密不可分體現在哪些方面?

37.如何理解票據行為的合法性?

38.票據偽造在票據法上有怎樣的後果?

39.簡述我國票據法規定票據短期時效制度的立法理由。

四、論述題(本大題10分)

40.為什麼票據法規定匯票在經付款人承兑前,付款人無付款義務?

五、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41.甲為向乙支付購房款,向A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本票。A銀行開出乙為收款人的銀行本票。乙將本票背書轉讓給丙。丙委託其開户銀行B收款。問:

(1)這張銀行本票的當事人分別是誰?

(2)這張銀行本票存在哪些非票據關係當事人?

(3)甲申請簽發銀行本票時,有哪些程序?

42.甲公司長期委託乙公司代理進口機械設備。在乙公司如約完成代理進口A設備後,2011年11月1O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支票一張,以支付乙公司進口A設備的代理費用。同月19日,乙公司將支票向銀行提示付款,因甲公司賬户不足被退票。乙公司多次交涉未果,遂提起訴訟。甲公司答辨稱,雙方長期合作,經查對雙方合同及往來賬目,甲公司此前多付了款項,故代理進口A設備的費用無需再作支付。問:

(1)甲公司2011年11月1O日簽發的支票是否有效?

(2)甲公司的抗辯是否有法律依據?

(3)本案應作何判決?

43.甲公司與乙公司串通,假意訂立合同。甲公司以該合同為依據,向A銀行申請了銀行承兑匯票。甲公司辦妥匯票後交予乙公司。經朋友介紹,乙找到B市丙汽車服務公司的負責人丁,丁稱自己能有辦法從銀行辦到票據貼現,但乙公司在B市無賬户,只能先把匯票轉讓給丙公司,然後以丙公司名義貼現,資金到賬,丁一定負責劃轉給乙。乙同意,將匯票背書給丙。B市C銀行接受了該匯票貼現申請,將近500萬元貼現款打入丙的賬户之同時,從中扣收了丙拖欠C銀行的貸款300萬元。匯票到期,C銀行向A銀行提示付款,被拒絕。交涉無果,C銀行以A銀行、甲、乙、丙為被告起訴,要求四被告對支付匯票金額承擔連帶責任。

(1)有人認為,甲乙惡意串通損害A銀行利益,構成無效民事行為,故本案的銀行承兑匯票無效。

(2)有人認為,乙與丙之間的匯票轉讓因其沒有真實交易,違反票據法的規定而無效。

(3)有人認為,C銀行為了收回貸款而辦理貼現,目的不正當。由於丙不享有票據權利,丙將票據貼現的行為也就無效。

對上述意見一一評點,説説本案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