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廈門**公司
住所:廈門市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中止審理申請人與原告 等(2012)廈民初字第 號糾紛案。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是否承擔本案中的還款義務,前提之一便是《借款合同》上加蓋的“廈門 公司”印章是否為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上述印章是否系B私自刻制、是否為申請人所實際使用,《借款合同》是否系B冒用申請人名義簽署,《借款合同》是否為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已在泉州***法院 號案件審理之中。
既然上述案件尚在審理之中,則本案就應當中止審理。
此致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廈門**公司
(蓋章)
日期:二0**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