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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精選10篇)

欄目: 申請書 / 發佈於: / 人氣:3.06W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

一、勞動仲裁申請書書寫格式

1、要寫明申請方、被申請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企業一方除寫企業名稱外,還要寫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單位地址、家庭地址、電話等。

2、寫明申請事項。也就是你想主張的事項。比如,支付拖欠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3、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敍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後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還有何時入職、做什麼工作、約定工資。應敍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4、然後寫結束語和呈文對象。“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決”、“此致 XXX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

5、最後落款,即申請人姓名和日期,並且手寫簽名按上手印。

二、勞動仲裁申請書注意事項

1、為防止遺漏應主張的合法權益或表述不清楚影響勝訴,建議請專業人士代筆。

2、如果勞動關係是勞務派遣性質,當勞動者申請仲裁時,請注意被申請人應是兩個主體。

(1)派遣單位。派遣單位是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

(2)實際提供勞動的法人。如果實際提供勞務的主體是個人,則只列派遣單位為被申請人。

3、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請注意在時效內申請。

三、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精選10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申請書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廣泛,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願望和請求得到合理表達。寫起申請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精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

住址:

身份證號: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請人因受被申請人XX工程項目負責人XX招聘,在被申請人承建的XX工程項目部工地從事防水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口頭約定工資為每月XX元。同年X月X日上午,申請人在XX作業時受傷,後被救護車送往成都XX醫院治療XX天。在此期間,被申請人結算了申請人3月份的工資並支付了申請人住院醫療費用。

綜上所述,申請人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的<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望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為盼!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月份申請人通過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被安排做,月工資元,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X月X日時,申請人在上班中發生事故,造成申請人的。當場送往醫院。事故發生後,因單位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也不為申請人申請工傷,致使其無法享受工傷待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及損失。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望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到被申請人山東冠成機械有限公司小件班從事鑽牀工作,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被申請人按月給申請人發工資,申請人給被申請人提供勞動,受被申請人管理,依法形成勞動關係。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確認與被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此致

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4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被申請人某勘察院是時代陽光工程的承包人,在其承包該工程後,又將該工程的部分項目轉包給了無相應施工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的“包工頭”李某。20XX年X月,為了加快工程進度,而工地又缺少人手,於是“包工頭”李某在承包工程項目後,招聘了包括申請人劉某在內的多位民工進行施工。進入工地後,申請人劉某被安排從事鑽機小工工作,雙方約定工資按100元/天計算。

20XX年X月X日15時左右,申請人劉某和幾個工友負責鑽機打孔,申請人劉某當時抓住鑽機皮管。由於鑽機出現故障,申請人劉某右手和皮管一起被轉入鑽機立軸上,導致右手多處骨折和損傷,隨後被送往198醫院住院治療,住院25天后出院,至今花費醫藥費2萬多元。由於被申請人湖南省地址工程勘察院和“包工頭”李某均不願支付任何費用,而申請人又劉某來自農村,為了前期的住院治療申請人已經負債累累,面對鉅額的後續治療費用,申請人劉某已無力承擔。無奈之下,申請人劉某隻好被迫出院,然而,醫院出院醫囑:繼續住院治療。為了繼續治療,申請人多次向被申請人和包工頭催討,然而,二人均分文未付。

綜上,申請人某勘察院是涉案陽光時代工程的承包人,申請人劉某在其工地工作受傷,而申請人對其承包的工程應當履行管理和安全保障義務,據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已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員會申請確認勞動關係。

此致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註冊號: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事實和理由:

從20xx年11月份開始,申請人黃新便來到被申請人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的“平果縣通村水泥路硬化那海至石趙公路工程No6標”工作,此工程由廣西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具體組織施工,申請人被安排任運輸混凝土車輛的司機,但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12月20日,申請人根據被申請人安排,駕駛運輸混凝土的車輛時翻車衝下山坡,“因外傷致右肘zhǒu部疼痛、流血3個小時”於20xx年12月20日到平果縣人民醫院住院,診斷為:1、右尺骨開放性粉粹性骨折;2、右肘關節脱位;3右尺神經斷裂;4、右肘部軟組織挫裂傷。事故發生後,被申請人墊付部分醫藥費,配合申請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了部分賠償款,但沒有依法給予賠償申請人的損失,也沒有支付申請人受傷住院期間的工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和經濟損失。

申請人出院後,於20xx年11月21日委託右江司法鑑定中心進行了傷殘等級鑑定,右江司法鑑定中心於20xx年12月5日出具[20xx]臨鑑字第394號《右江司法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 》“評定黃新的傷殘等級為四級”。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勞社部發[20xx]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合同關係。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特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時間: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6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份社會保險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__年12月25日起至2011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XX年X月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20XX年X月X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X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1、請求確認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間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2、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補繳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間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五項保險,具體數額由社會保險徵稽部門確定;

3、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間加班工資人民幣111384元。

4、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23045元

5、請求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人民幣5447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經人介紹,入職被申請人處工作,工種為環衞工。在職期間,申請人每天均嚴格遵守被申請人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盡心盡責,按時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場交易旺季,為了完成當日工作任務,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後才可下班;從來沒有節假日,也沒有休息日,這樣的工作狀態一直持續至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下午,被申請人突然口頭通知申請人“水果市場內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麼多人,你明天暫時不要來上班了,兩個月後等路面整修完畢後再回來上班”。一個月後的20XX年X月X日,申請人詢問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時能回來上班,他講“路面還未修好,暫時還不能上班”。之後,見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時,申請人就主動與他(她)們一起參加勞動。至20XX年X月X日,因為路面已經修好,申請人再次詢問被申請人何時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卻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請人被被申請人強行辭退。

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申請人在為被申請人兢兢業業工作的這些年裏,被申請人即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從未給申請人購買過任何種類的社會保險,更沒有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申請人為此曾多次向被申請人主張合法權益,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費及加班工資,但是均未果。

綜上,鑑於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迫於無奈,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決定依法向貴委提起勞動仲裁,懇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X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8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與孫A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和理由:

孫A出生於20XX年X月X日,死亡時間為20XX年X月X日,孫A死亡時其年齡為65歲,已超過《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規定的“男年滿六十週歲”的法定退休年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申請人與孫A(生前)從未建立過勞動關係,況且當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關係終止。因此,孫A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建立勞動關係的主體資格。從孫A生前的從事的是簡單的送水工作,申請人與孫A生前為僱傭關係,不應按照處理勞動糾紛的程序處理雙方產生的爭議。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孫A生前不存在勞動關係,請求貴委予以確認。

此致

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9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事項:

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X月X日起到被申請人承包的XX縣XX路改造工程二標段項目部工地從事關模板工作。同年X月X日上午,申請人在作業時被施工員陳X駕駛的拖拉機撞傷,有在場工友見證(詳見附件一《證明》);

XX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該事故進行調查並認定該事故為“陳X持G證駕駛四川X號牌中型拖拉機倒車時在此路段施工的羅X撞上,造成羅X受傷的事故。”(詳見附件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0XX年X月X日,在該村委代表見證下,該項目的負責人楊X代表被申請人與申請人,達成事故處理初步協議。該協議載明"羅X被施工隊請來關模板,在施工過程中被拖混凝土的農用車在倒車時撞傷"。(詳見附件三《初步協議》)。

基於此,特具狀貴委,望裁如所請!

此致

XX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確認勞動關係仲裁申請書10

申請人: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訴訟請求:

請求確認平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係。

事實及理由:

20xx年初,平進入xx建築裝飾材料有限公司xx分公司(又名xx建材經營部)工作,崗位是裝卸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申請人也沒有為陳購買綜合保險。20XX年9月18日17時40分,其在公司倉庫和工友崔xx裝貨後從車上跳下時摔倒昏迷不醒,被送往xx中山醫院xx分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申請人和會分別為死者平的兒子和母親。平死亡後,由於沒有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無法確認,被申請人不肯確認工傷並按法定標準賠償原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故向貴院提起勞動關係確認仲裁,望裁如梭請!

此致

xx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