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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彙編15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9.11K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消防安全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彙編15篇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馳、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配電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村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內住户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巡邏制度

為了維護校園良好的治安秩序,有效預防違法犯罪活動,及時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學校安全穩定,現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巡邏制度。

一、值班巡邏人員要按規定着裝,按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到、嚴格履行交接班手續,詳細作好當班記錄,認真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二、值班巡邏人員要堅守崗位,嚴禁在上班時間睡覺或離崗;

不做與治安防範無關的事。

三、值班巡邏期間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要做到勤巡、多看、細詢問。

及時發現和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性事件,發現情況及時處理和迅速反饋,世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性事故工作。

四、巡邏人員要不定時地對校園各區域進行巡邏檢查,督促有關部門搞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幫。

對夜間熄燈以後晚歸人員要檢驗證件,詢部晚歸原因並詳細登記。

五、積極收集反饋各種情報和信息,善於發現各種可疑現象,沉着機警,做到守得住,抓得着,堵得死,不怕困難,敢於鬥爭,堅持原則,不循私情,積極維護學校利益和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六、當班過程中,認真負責,忠於職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表揚和獎勵。

對當班時校內發生重大案件的,要追究責任,並視責任大小給予紀行處分,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酌情賠償。

一、貫執行學校制定的安全工作制度。

在學校和公安機關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校園治安保衞的日常工作。

二、加強對門衞的領導和管理,嚴密防範社會閒雜人員,特別是不法分子進入校園,為廣大師生營造良好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三、做好傳達室的對外接待和來訪登記工作。

四、負責校門車輛出入和校園內交通秩序的管理。

五、加強內部治安管理,保衞要害部位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六、配合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做好校園內重大治安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七、承辦學校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副主任協助主任做好有關工作。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2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研究,特制定XX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並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範。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並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 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一)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 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於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情況必須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於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消防法》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設置疏散指示標誌和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誌。

(五)安全部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台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後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後,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並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並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情況記錄,並存入消防檔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必須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必須交用電説明並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後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彙報。

(四)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 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3

1、全體師生要樹立消防安全意識,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

2、教職工不得私拉亂接電線,規範使用電器,不得使用大規模的用電器,堅持“人走斷電”的原則。

3、學生不得在教室、寢室充電,更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燭。

4、教職工要規範使用煤氣,隨時檢查煤氣罐是否過期、是否漏氣,必須保證氣罐進入室內。

5、各處室要保管好消防器材,尤其要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杜絕出現事故。

6、全體師生都要保護消防設備設施,不得損壞消防設備設施。

7、安全員每天必須認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作好記錄,存在隱患立即報告並及時處理。

8、每期對師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並進行消防應急預演,熟悉撤退路線。

9、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測和防治,值日要履行職責,及時發現安全隱患。

10、認真搞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11、全體教職工要簽訂煤、電、氣規範使用的安全責任書,凡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將要追究相關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4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在良好狀態。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教師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科學實驗員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外必須配備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辦公室、教室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5

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認真組織學習有關公安部、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的有關文件精神,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3、宣傳燃氣電氣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識。

4、培訓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員及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按受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培訓。

6、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確保一方安全。

7、安全領導小組嚴格按照例會制度、學習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登記統計制度履行職責。

8、結合實際開展防火安全教育,組織座談、提問題、找差距、訂措施,預防和制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巡查檢查制度

1、值班人員按規定巡迴路線,依次檢查電氣設備,保持正常運行。

2、值班巡迴檢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電負荷加重或超負荷時,遇有暴風雨雷電天氣變化時,設備故障危及正常運行時,應增加值班巡查次數,加強對運行中的電器的監視。

3、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防火檢查。

4、值班巡邏中發現的電氣設備缺陷,損壞或火災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彙報。

5、加強夜間對重點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

6、嚴禁安全檢查管理人員、值班人員脱崗。

7、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三、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2、嚴禁佔用疏散通道。

3、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5、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異情存在,有無異常情況。

2、各類設施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

3、值班期間24小時不缺人。

4、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乾燥處,嚴禁曝曬或遮擋,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消防道路暢通。

3、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4、辦公樓、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等重要場所的樓梯走廊、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暢通。

5、每月檢查一次各類滅火器表壓,在壓力錶的指針降至紅線時應送專業部門補充滅火藥劑或及時更換。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損壞和失效未及時維修、更換的,或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響滅火的,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應齊全。

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整改

1、對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3、對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有關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5、在安全隱患未消防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及時整改。

6、安全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安全委員會責任人簽字,經確認後存檔備查。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1、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場所或區域,設置醒目的禁火禁煙標誌並嚴格執行。

2、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用電分開設置。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

3、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要求,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4、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使用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5、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私接電源,使用電爐、熱得快,車間手機隨便充電等行為。嚴禁在消防重點部位等禁火區域吸煙、燃燒廢物。

6、配電房、發電房等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嚴禁吸煙,禁明火,不準閒雜人員進入,離開時必須關好門窗。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6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7

一、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二、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三、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將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增強防火意識。

五、不準違章用電、用火,下班之後及時切斷必要的電源,並對電源線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六、不得任意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若確需要接拉電線,必須與總務處聯繫,經同意後,方可按要求進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線路、開關、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七、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設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時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養成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消防設施等習慣。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8

1、學校安全乾部應定期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各處室、部門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情況進行檢查考評,每月根據檢查情況核發安全工作津貼;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並主動聯繫實際工作,於安全重大主題活動、節假日前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

3、安全乾部和領導小組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予以整改,安全乾部具體負責隱患的監督整改,對無故拒絕整改或延誤整改的根據規定予以出發,因此發生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4、檢查過程中應對照規章制度,着重檢查制度和各級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並做到有記錄、有相關人員簽收,對照檢查不斷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檢查工作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文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9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強學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災的發生,保護學校和全校師生(教職)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教育部、公安部關於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過》,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照工作範圍與職權實行分級管理,做到職責明確、獎罰分明。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三條建立在校長領導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設組長(主管校長兼)、副組長和成員若干名,負責全校防火安全領導工作。

第四條建立義務消防隊,進行定期訓練,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條嚴格實行分級管理。校各職能部門應有一名行政幹部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並設立一名消防安全員協助行政領導負責日常的安全防範工作。

第三章火災預防

第六條學校在新建、擴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時,必須同時落實消防供水、室內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設施。

第七條禁止在校(園)內點燃明火,因施工等確需明火時,必須事先經學校總務部門批准,採取嚴密防範措施。

第八條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暢通。建立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檢查和值班巡邏,確保安全。

第九條全校實行防火責任制。

第十條根據滅火的需要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設備設施。

(1)對本單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和維修,保證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消防標誌完好、有效。

(2)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本單位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

(3)支持、配合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職責,認真、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並將整改情況向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報告。

(4)發生火災及時報警並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接受消防技能訓練,參加滅火演練,瞭解和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和發生火災時的處置方法,能夠迅速撲滅初期火災或採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並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一配備、更換、維修。

(6)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及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7)消防器材應置於通風、乾燥、便於取用的位置,並設有明顯的指示標誌。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及檢修等情況。

(9)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10)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傷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誌,不得埋壓、圈佔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准後方可變動。

(11)防火組織健全並積極開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消防設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

第四章逐級防火責任制

第十一條校長防火責任制:

(1)校長是法人代表,是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3)將消防工作與學校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為學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6)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7)組織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實施演練。

第十二條主管領導防火負責制:

(1)組織制定年度消防計劃。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演練。

(6)授權學校總務(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長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總務(有關)部門防火責任制:

(1)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對全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節假日前重點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領導彙報,認真建議,督促解決。

(4)定期對學校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具體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6)對學校義務消防隊進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訓。

(7)主管領導委託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義務消防組織防火責任制:

(1)結合本職工作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班前班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2)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消防培訓、學習活動,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3)監督學校和本部門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章,及時制止。

(4)保管維護本部門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發生火險及時報告,並積極參加搶險。

(6)積極向本部門的教職工宣傳消防知識,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五條對在執行和落實安全防火規定工作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的集體和個人,學校將進行表彰和獎勵。

第十六條對不認真落實安全防火責任制、違反防火安全規章制度、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0

1、加強學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安排專人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到達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續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在室內有滅火器。做實驗時,教師務必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安排專人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任何家用電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1

消防工作是關係人民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大事,學校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的有關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為做好學校的消防工作,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認真貫徹消防工作的法規、條例,組織和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增強廣大教師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分管消防領導(總務處)要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尤其對重點部位,如機房、圖書室等的防火要常抓常管。

三、按照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置消防器材,並定期檢查、維修,確保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並加強保養。

四、保證所有通道暢通,各樓道均不得堆放雜物和易燃易爆物品,非工作時間要關閉掉不需要的電源開關,節假日安排專人值班。

五、各部門安裝電器要統一報總務處,由電工負責安裝,其他人員不得亂拉電線、亂裝電器。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隨意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吸煙或使用明火。辦公室、教室、計算機房、圖書閲覽室等處下班最後離開的同志要關燈、關窗,確認沒有火險隱患後方可鎖門離開。

六、發現火情,立即報警,積極組織撲救,並要迅速查明火因。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2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作好檢查記錄。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設施,違者要嚴肅處理。

三、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必須做到專門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室內必須有沙包,按規定配置滅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要提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圖書館、實驗室、電化教室等場所要按規定配齊配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閘刀開關。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八、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的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吸煙、點蠟燭和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九、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要教育家屬及子女共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十一、學校舉辦大型活動,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向教育局和消防部門提前申報,獲得批准後方可舉辦。室內集會,電工要固守崗位。

十二、對無視消防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3

1、加強學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安排專人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在室內有滅火器。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安排專人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任何家用電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4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瞭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5、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誌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5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瞭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燬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燬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築物的空地,並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餘燼完全熄滅後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於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後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並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瞭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