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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倉庫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09W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倉庫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倉庫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倉庫的管理制度1

1、學校倉庫實行專人專管制,負責教育教學、辦公、衞生等物品的保管。

2、嚴格執行物資驗收制度,做好外購物資入庫驗收工作。入庫時要認真檢查物品型號、數量是否與發票一致,對不能入庫的大型物品,要到現場察看驗收,方可辦入庫手續。入庫要及時登帳,手續檢驗不合要求的不準入庫。

3、合理安排物品在倉庫內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分區堆放整齊,分類清楚,保持倉庫整潔。倉庫管理員應對庫存物品心中有數,瞭如指掌。

4、對倉庫所有物品應加強防潮、防蛀、防壓、通風等保管措施,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發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職行為造成的損失,視情節輕重賠償。

5、物品出庫要有領用人簽字,物資領發時,要準確核對物資名稱、數量,並及時登記入帳。

6、臨時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台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並及時催收入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7、倉庫人員要定期盤點,每月一小盤,每學期一大盤,做到日結月清,帳物相符。對因現代教育的需求,確需淘汰或報廢的物品,需先向總務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查後報校領導同意,方可消帳。

學校倉庫的管理制度2

1、根據需要與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年度採購計劃,並與有關部門聯繫及時購置,保證切實滿足教育教學的需要。

2、根據物資使用和耗損情況及時彙總,提出增補計劃,並協助有關部門對所需物資進行有計劃地購置。

3、凡採購各類物品要及時入帳,做到有物有帳,賬目清楚,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

4、做到每學期清理一次賬目,對已損壞的沒有使用價值和不能使用或報廢的.學習資料及物品,要立帳向總務處彙報,待批覆後清理。

5、物品要擺放整潔,經常清理倉庫,以防損壞和腐蝕,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使各類物資不積壓、不浪費,確實提高各類物資的使用率,樹立勤儉治家的思想,努力為教學第一線服務。

6、經常深入教育教學第一線進行調查研究,認真聽取教師們對領用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和意見,以便在今後進一步加強質量意識。

7、要認真執行物品發放程序,規範手續,履行借用制度手續,不準私拿、私借。

學校倉庫的管理制度3

1、學校行政倉庫實行專人專管制,負責教育教學、辦公、衞生等物品的保管。

2、對倉庫所有物品應加強防潮、防蛀、防壓等保管措施,如因保管不善,損壞物品一律照價賠償。

3、對倉庫物品要做到日結月清,每月將“倉庫物品盤存表”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交總務處,並隨時接受總務處對物品抽查盤點。

4、對學校所購所有物品,一律先入庫後領用制度。入庫時要認真檢查物品型號、數量是否與發票一致,對不能入庫的大型物品,要到現場察看驗收,方可辦入庫手續。

5、領物人必須憑主管部門簽發的領物申請單方可發貨。

6、因現代教育的需求,對確需淘汰或報廢的物品,需先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部門與保管人核查後報校長室同意,方可消帳。

7、對領物人要熱情服務,不得擅自離崗。

學校倉庫的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學校倉庫物品管理工作,做到物盡其用、勤儉節約,特制定如下制度。

1、庫存材料的保管要做到規範化、條理化、置放有序、零整分開、帳物對號、便於收發和檢查。

2、材料(物資)入庫必須履行驗收入庫手續。對入庫材料,保管員要認真核對型號、規格、數量、質量。發現與材料(物資)採購要求不符的,質量不合格的,可不受理,採購員購入材料、辦理驗收入庫手續經領導審批後方可向財審處報賬。

3、倉庫領用憑領料單:(領料單一式三聯,分別為:領料部門、倉庫留存、財審處記賬)

①行政倉庫物品領用:領料單須經領料部門負責人簽字,經後勤管理處審核簽名後方可發放。

②食堂倉庫物品領用:領料單須經承包人或承包人授權的領料人簽字,經後勤管理處膳食負責人或膳食管理員簽字後方可發放。

③教學實習倉庫物品領用:領料單須經各系負責人簽字。

4、領料人未經保管員同意不得進入庫房,只能在倉庫外等待發料,倉庫內禁止吸煙。

5、倉庫材料按品種登記入帳,領取材料的憑證,要按內容填寫齊全:帳卡及憑證的保管、處理按有關規定執行。

6、保管員在接收和開始使用帳卡時,要在啟用頁上簽字,註明啟用日期,帳卡交接須由經手人和監交人簽名、蓋章。

7、倉庫管理員每月將庫房材料的進出數量及庫存數量、金額,分部門、分類彙總後於當月25號報後勤管理處和財審處記賬。

8、報損、報廢、調出校外的物資,應辦理審批手續,填制《報審、報廢申請單》經相關部門論證,領導審批後,報財審處處理有關帳户,調出校外的處理物資,統一到財審處交款後,由後勤管理處開具出門證明。

9、倉庫每半年核對一次帳物,與財審處對帳一次,每年年底放假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對盤盈盤虧物資,由後勤管理處報經主管校長批准,經財審處簽字後調整有關帳卡。

10、因保管不善和責任心不強而造成貨虧、貨損、腐爛、黴變、被偷、被盜的物品,按損失的物品原價賠償,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校紀處分。

11、不準偷、拿、吃庫房物品,不得貪小便宜和私自使用,更不能以領取物品為名,佔為己用,違者按物品5倍罰款,情節嚴重者,給予校紀處分。

12、加強防火、防毒安全意識,對一些易燃、有毒物品應妥善放置,若因工作失誤而造成火災或中毒,倉庫保管員要負全部責任,並按防火防毒安全條例處理。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倉庫的管理制度5

1.倉庫應有專人負責,室內禁止吸煙,無關人員未經同意不準入內,定期檢查儲藏物品,防止黴變。

2.對倉庫物資的管理,要嚴格執行各類物資的`驗收和發放制度,防止失竊。

3.教學、實驗用的各種電器設備,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不得隨意拆裝,需要時有專業人員操作。

4.倉庫、圖書館、計算機、電教室、實驗室、語音室等部門,嚴禁吸煙,責任人要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同時採取切實的防範措施。

5.易爆、劇毒品、化學品、化學試劑等,採購、儲存、保管必須嚴格遵守各有關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領用時手續齊備,並做到定期清點。

6.離校時,要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門窗和一切電器開關。同時開啟110紅外報警器。

7.房內的消防設備,要經常檢查,發現損壞及時報修或更換。

8.生失竊事件應報110或有關部門,保管好公安機關的失竊物品認定單。根據失竊物品數量、金額報相關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