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文學常識 簡歷 公文文書 文學名著 實用文 人生哲理 作文 熱點話題作文
當前位置:文萃咖 > 規章制度 > 制度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44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責任規章制度,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1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預防火災,保護學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本校轄屬的行政、教學、科研、校辦產業等部門(以下簡稱單位)均應依照本規定實行安全防火責任制。

第三條學校防火安全工作實行校、院系(部、處、所、中心)、科室三級管理責任制。

(一)校級設立防火安全委員會,由校長(法人代表)確定一名副校長或副書記兼任主任(防火負責人)。責任是: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等有關消防法規、條例。主持校防火委員會工作,定期召開防火工作會議,研究全校安全防火責任制的宣傳、教育和落實等項工作。

2、負責選擇配備防火幹部,建立防火工作機構,組織領導各院、系(部、處、所、中心)建立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實行目標管理,狠抓三級落實,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組織領導全校防火安全檢查,聽取防火工作彙報,研究解決存在的重大問題;審定學校年度消防經費預算和消防設備、器材的購置計劃及消防經費的開支;審定學校重點防火部位。

(二)院(系)、部(處)、中心)級設立防火領導小組,由各二級單位確定一名副職兼任組長(防火負責人)。責任是:

1、領導本單位的防火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防火部門和學校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建立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火災隱患,對解決不了的須及時書面報告校防火辦公室。

2、主持本單位防火領導小組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防火工作會議精神,研究解決防火責任制的落實和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活動;組織義務消防分隊的學習和演練。

3、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事後要進行分析研究,分清責任,吸取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意見。

4、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單位所屬樓房,場所的消防設備和器材進行定期保養、檢查,並將本單位的防火工作情況經常向主管領導和防火辦公室彙報。

(三)科、室級防火負責人,由行政領導兼任。每個實驗室、辦公室均須設安全員;各學生班設防火安全(治保)員。其主要責任是:

1、積極貫徹上級機關和學校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建立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經常檢查防火情況,及時解決火災隱患,對於解決不了的,書面報告上一級領導。

2、對本單位的師生員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防火安全意識,掌握防火安全常識,熟悉滅火基本方法,做到人人會報警、個個會滅火。

3、負責檢查和保管好配備在本室的各類消防設備和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4、發生火災,立即報警,積極撲救,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

5、積極支持義務消防隊員活動,注意發揮安全員在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傳有關防火規定,對違章用電、用火等情況及時制止並提出批評。

第四條學校防火安全委員會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專職機構,下設防火辦公室(以下簡稱防火辦),設在校保衞處治安科,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的承辦部門。具體責任是:

(一)執行消防法規、規章和消防技術規範,根據所在地防火安全辦公室和公安消防機關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經費預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和一年兩次檢查驗收工作。

(二)在教職工、學生中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訓練,開展形式多樣的羣眾性的防火安全競賽活動。對新到校的教職工、學生要及時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對分到防火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一定要做好崗前防火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組織好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章,防止和消除火災隱患,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必須採取臨時應急措施,確保安全。對公安消防機關和當地防火委員會檢查驗收及平時走訪中指出的隱患,負責制定限期整改的措施,並將改正情況上報。

(四)、完善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修保養;嚴格重點部位防火自動控制系統管理,設專人負責維護管理,確保防火設備和器材完好。

(五)建立防火檔案,審定防火重點部位,制定落實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點管理。

(六)建立防火值班、巡邏制度。要求值班巡邏人員身體健壯,責任心強,掌握防火和滅火知識,能夠獨立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因素。

(七)建立和管理義務消防隊,制定滅火預案,開展義務消防訓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對發生的火災事故積極組織撲救,搶救人員、物資並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火災事故的查處工作。

(八)負責與校內各單位和來校承包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隊、民工隊簽訂防火責任書;按本規定明確各自的防火責任,負責對在防火工作中的功過人員提出獎懲報告,上報主管領導和校防火委員會討論批准。

第五條明確學校防火安全重點部位。凡被確認為防火重點部位的,務必按本規定嚴格管理,明確防火責任人和崗位責任人,防火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消防設備和滅火應急預案。

第六條嚴格用電、用火管理,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一)認真遵守《石油大學(北京)用電管理規定》和其他防火規定,一切電器設備、儀器、儀表必須符合安全用電規定,嚴格按照規程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故障,用後務必切斷電源。

(二)嚴禁私自拆卸公用電器設備和私自改裝線路。凡安裝大型用電設備,必須取得後勤總公司工程動力維修中心同意。凡電器線路發生故障須經科研與設備處或後勤總公司工程動力維修中心修理。

(三)嚴格遵守使用液化氣操作規程,對設備、閥門和管線要經常細心檢查,發現漏氣務必及時修理,以免發生事故。禁止在校內亂堆亂放、任意處理易燃物品,禁止在樓道內、室內燃燒廢品。凡在校內燃燒物品,必須報保衞處審批,發給“明火證”後,方可用火。

(四)嚴格對校內文化娛樂場所及圖書館、實驗室、科學會堂、電教中心、計算機房、加油站、液化氣站等防火重點部位的管理,嚴禁煙火,嚴格執行用電管理規定,嚴防靜電引起火災事故。

第七條加強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一)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44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建立購買、運輸、保管、領取、使用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並設專人負責、分類管理、手續齊全、帳物清楚。

(二)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庫房、料場、實驗室等處所嚴禁煙火和使用60瓦以上燈泡,要安裝防爆燈,開關要在室外,以免發生火災事故。

第八條嚴格對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

(一)消防設備、器材(包括各類滅火器、消火栓、水龍帶)均屬專用設備,不準挪作他用。由保衞處治安科和所在單位共同負責管理,檢查維修、保養、使其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二)全校教職工、學生、家屬都有保護消防設備器材完好的責任,發現破壞或偷盜消防設備的嚴加制止,並及時報告保衞處,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意佔用、掩埋地下消火栓,私自拆卸消防設備。如因特殊情況,必須經校保衞處同意。

第九條獎懲

(一)對認真貫徹執行學校防火安全責任制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防火負責人,成績突出的,在年終總結評比中,推薦為學校或地區防火安全先進集體或先進個人,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對違反本規定或其他有關防火安全條例的,根據情節輕重,給單位或個人予以處罰。

對不按本規定建立或履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而發生火災事故的,給予警告或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給予單位主管人2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限期改正。

(三)對防火安全責任制嚴重不落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並處以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罰款。

1、違章用火、用電、無人管理,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嚴重不落實,導致發生火災的。

2、防火重點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實,受到地方消防部門警告的。

3、存在火災隱患,不向學校防火辦報告,或不按防火辦及公安消防機關要求採取措施的。

4、發生火災不報警或隱報火災損失,破壞火災現場的。

第十條校防火辦或公安消防機關,一經發現我校隨時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有權責令有關單位和人員立即整改,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責令其停工、停產、停業,並責令其限期改正。

第十一條校防火辦,依據本規定處罰時,必須開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印製的處罰單據,罰款統一交校財務處。

第十二條被處罰的單位必須在接到處罰裁決書之日起7日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繳納罰款。逾期不接受處罰,不繳納罰款,每超過一日增加罰款10到30元。

第十三條本規定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校保衞處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規定於xx年12月修訂,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2

為了加大教育執法力度,推進依法治校,使幼兒園的各項工作都以法律為依託,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責任是指在幼兒園內教育教學中出現的重大事故,造成影響教學秩序正常進行和幼兒園財產安全及師生身心傷害的,從而追究其責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責任。

二、對上級主管部門的教育教學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規教育等工作會議精神和有關工作要求,不傳達,不執行或拖延執行,不及時彙報,給工作造成損失的。

三、教育教學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追究制,遵循誰主管誰負責,有錯必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四、對依法治校工作態度不好、不能按時完成或不積極佈置關於依法治校的宣傳、學習造成師生缺乏法律法規知識,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意識,出現違法事故的。

五、對所負責的範圍內的教育教學、安全事故,遲報、瞞報、漏報、不按規定呈報的。

六、對事故不能及時彙報和應急處理或處理不當,造成事態擴大,影響嚴重的。

七、不服從上級指揮,玩忽職守,工作失控、瀆職,造成事故或事態擴大的,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若經哪位領導批准,由哪位領導承擔主要責任,該責任人承擔次要責任。

八、對幼兒園安全防火器材設備設施保管、修繕、維護不及時造成損失的。

九、不按操作規程操作,開關、電路電器、電閘、保險絲等不按時檢查、檢修、校驗造成事故的。

十、不經允許擅自使用電器、私自接電線、裝電器造成事故的。

十一、食堂、飲水不執行食品衞生法,造成事故的。

十二、對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保管使用不當的。

十三、在校內點燃明火、吸煙、隨地丟煙頭造成事故的。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3

(1)協助單位負責人組織推動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並切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制度。建立並保持實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定期評價,持續改進。

(2)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理念,充分發揮每個人的積極性、創造性;不斷增強員工發現危險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消除隱患,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3)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與及時修改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並對這些文件、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彙總和審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期實現。

(5)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監督、竣工驗收,督促勞動安全衞生設施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6)經常地、有計劃地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負責實施新員工入廠安全教育;配合地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7)協助管理者組織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和協助解決。發現重大隱患時,有權指令先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管理者研究處理。

(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分析、報告,做好事故的預測、預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實現。

(9)協調解決基層反映的在其職責範圍內無法解決的問題,在資金、技術、政策方面提供保障條件,免除其後顧之憂,努力當好基層的“配角”。

(10)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職業病和各種職業危害情況的調查、分析、報告工作,建立單位職業危害、職業健康檔案,針對職業危害情況研究和實施防治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給個人防護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涼飲料,並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

(12)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13)及時提出企業需要解決的有關生產安全的科研課題,協助單位科研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科研工作。

(14)不斷深入基層推進"6s"活動,進行調查研究,掌握基層單位貫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績效檢查要涵蓋各個方面,及時糾正基層安全管理偏差,持續提高基層的管理績效,促進基層安全管理體系化、程序化、科學化。

(15)總結和推廣基層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會同工會組織選拔、培訓安全生產積極分子,指導和支持他們開展羣眾監督檢查活動。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4

為了強化廣大教職員工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幼兒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將幼兒安全教育和管理納入到教學管理和一切教育活動中,獎勵先進,鞭策後進,特制訂以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一、責任界定:

1、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幼兒園校舍安全隱患未檢查發現或發現後未及時上報,負責人負全責;上報後未及時採取措施,分管領導負責。

2、幼兒課堂內和幼兒園組織活動過程中造成幼兒意外傷害事故: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幼兒園集體活動,班主任負管理不力之責;體育課或體育活動,任課教師和活動組織者負管理不力之責,教師採取保護措施,但無法抗拒因素出現,另行調查。

3、幼兒課間休息、課間活動發生幼兒意外傷害事故:帶班教師負教育不力和課間管理不力之責。

4、在幼兒接送期間發生的事故,帶班教師負全責;在園門口發生的事故,值日教師和門衞,負全責,班主任負教育不力之責。

5、幼兒擅自離園,在路上發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責教育不力之責。

6、幼兒在節假日期間發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幼兒園負責人負教育不力之責。

7、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後發生中毒症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食堂管理人員負全責,食堂人員負次要責任。

8、幼兒因課業負擔過重、受到老師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諷刺挖苦、教師行為使幼兒心理過於緊張、懼怕等造成幼兒逃學、出走、自殺、心理障礙等,有上述行為的教師負全責。

9、老師撤離崗位、未按規定到崗、未按幼兒園佈置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視為本教師工作失職。

10、幼兒園在校內和幼兒園組織的活動中發生重大幼兒傷害事故,或雖發生幼兒輕微傷害事故,但影響較大的,帶班教師、幼兒園負責人、安全領導小組分管組長均負領導責任。

11、如發現幼兒傷害事故發生,應立即救治或立即送幼兒到醫院救治。如未及時救治造成幼兒傷害加劇或出現嚴重後果,第一發現人按嚴重違反師德師風處理。

二、責任追究:

1、對因教師教育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幼兒輕微傷害事故,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鎮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

2、對因教師失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全鎮通報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和職務評聘實行一票否決,扣發學期基本考核獎;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報上級主管部門進一步處理。

3、負領導責任的幼兒園領導要對全體教師公開檢討,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並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4、對幼兒傷害事故負有一定責任的教師,幼兒園給予嚴肅批評,教師本人不得評為本年度各類先進,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稱職,幼兒園行政集體商議後,酌情扣除部分學期基本考核獎。

5、幼兒在幼兒園食堂購買飯菜食用後發生中毒症狀,經檢驗由食堂飯菜引發,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臨時人員扣發學期基本考核獎,對食堂臨時人員中的責任人作辭退處理。

6、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由上級行政部門調查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5

一、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工具、器材等應放置整齊,保持清潔,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廢料、廢液要及時清除並按安全操作程序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二、電氣設備或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實驗需要拉接的臨時線必須保障安全,用畢應立即撤除。

三、未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嚴禁使用電爐、電加熱器具。

四、各種壓縮氣體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使用中禁止敲擊和碰撞。

五、消防器材放在明顯的便於取用的地方,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嚴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工作人員應會使用滅火器材。

六、節假日必須有安全保衞措施,各實驗室要排出節假日人員值班名單,把安全保衞工作落實到人。

七、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物品,必須按物品性質進行嚴格管理,做到存放地點、位置安全可靠,數量清楚,並指定專人負責。

八、認真作好水、電、門、窗設施管理,做到經常檢查,經常維修。工作人員離開實驗室必須及時關閉電源及水源,每個實驗室必須有專人管理。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6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示在本部門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從業人員進行部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解決從業人員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部門或車間從業人員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活動,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5)組織好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從業人員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和廠長批准後執行。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支持車間安全員工作,充分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7

一、學校要制定詳細的安全防範演練內容和演練方法措施。

二、學校每兩週進行一次安全防範演練。可各班自行安排,也可學校組織。

三、演練前要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和方法指導。

四、確定演練路線,保障提供好演練用具。

五、配備好安全員,確保學生演練安全。

六、嚴禁在危險地段進行安全演練。

七、嚴禁呵斥、責罵、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八、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演練現場。

九、需要在特殊環境(如:車輛、工廠等)進行演練,需報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

十、需要家長配合時,要向家長詳細説明。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8

一、基本情況

(一)召開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情況

1.負有行業管理職責的部門正職領導親自主持召開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會議 次,委託副職領導召開 次。

2.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正職領導主持召開 次,委託分管領導召開 次。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籤約情況

1.本單位(部門、行業)所管理企事業單位從業總人數 人。

2.本行業管理部門、本單位與下屬有關部門簽約數 ,簽約率 %。與下屬企業簽約數 ,簽約率 %。

(三)安全監管網絡和企業安全機構建設情況

1.本單位安全監管人員編制 人,實際到位 人。

2.依法應配置安全管理機構的企業 個,己配置 個,配置率佔 %。

(四)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情況

1.本部門、本行業所管理的企業數 個;其中,高危企業數 個。

2.培訓企業法人代表、主要經營者 人;佔應培訓人數的 %。

3.參加市級培訓安全管理人員 人;佔應培訓人數 %。

4.培訓特種作業人員 人;培訓外來工、農民工 人。

(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隱患排查情況

1.本部門、本單位範圍內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次,出動檢查人員 人次。

2.組織事故隱患排查 次,己排查出事故隱患 處, 已完成整改 處。

(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情況

1.發現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 處,其中,列入本級重大事故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

2.本部門、本單位列入自治區級重大事故隱患 處,己完成整治 處;列入市級重大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整改率 %。

3.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的隱患 處,己完成整改 處。其中列入市級重大隱患 處,已完成整改 處,整改率 %。

4.達到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企業 個,未達條件責令停產整頓企業 個;無證照非法生產經營點 個,己取締 個。

(七)危險源普查情況

1.本年度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 次,本部門(行業)重大危險源 處;己落實監控措施的 處。其中特種設備 處,已落實監控設施 處。

2.己登記建檔的有危險源企業 個,共 處。其中有特種設備的企業 個,共 處。

3.本部門、本行業所管轄有 家企業,組織開展“隱患治理攻堅年”活動企業 家;排查出事故隱患 處,已整改 處,整改率 %。

(八)安全投入情況

1.本年度投入安全專項經費 元;投入項目 個;實際完成投資 元。

2.本部門、本行業提取安全費用並建立專户的企業 個,佔應設置賬户並提取安全費用企業的 %。

(九)綜合監督管理情況

1.本部門、本行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 個,己報安全生產監管理部門審查設計項目 個,己報竣工驗收的項目 個。

2.本部門、本行業高危建設項目 個,己報請設計審查 個;己報峻工驗收項目 個。其中,列出安全設施經費專篇的項目 個。

3.本部門、本行業安全預評價項目 個;佔應預評項目 %。

4.完成專項安全評價項目 個;佔應評價的 %。

5.本部門、本行業應申請安全許可證企業 個;實際己申請 個,己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個。

6.本部門、本行業應交納風險抵押金的企業 個,己交納的 個,佔應交納企業的 %。

7.本部門、本行業己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的企業 個。

(十)應急救援工作情況

1.本行業管理部門制定的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個;己組織演練預案 個;己向市安委會備案的 個。

2.依法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企業 個,己建立的 個,配備應急救援人員 人,裝備完善的應急救援組織 個。

(十一)傷亡事故發生情況

1.各類傷亡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責任事故 起。

2.工礦企業事故 起,死亡 人,重傷 人,結案率 %,與控制指標相比,事故起數減少(增加) 起,死亡人數減少(增加) 人。其中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傷亡事故 起,死亡 人,傷 人,結案率 %(按事故調查處理權限算)。

3.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結案率 %,其中一次死亡1至2人的一般事故 起,死亡人,結案率 %;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事故 起,死亡 人,結案率 % 。與控制指標比,事故起數減少(增加) 人,死亡人數減少(增加) 人,萬台車死亡率 ;運輸行業行車責任事故百萬車公里死亡率 ;公交行業百萬車公里行車責任死亡事故率 。

4.非煤礦山事故 起,死亡 人,重傷 人。

5.瞞報、遲報、漏報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人;屬於非法生產、經營或運輸的事故 起,死亡 人,受傷 人。

二、工作職責履行情況

主要內容為(可另附頁):

1.本部門(行業)貫徹落實自治區、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安排的情況。

2.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

3.傷亡事故發生數及與同期對比情況,對重特大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情況及對防範事故重複發生所採取的措施。

4.本部門(行業)前一階段的主要工作及工作經驗和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5.目前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9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市教委和區教育局關於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指標要求,進一步加強我校的校園安全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特制訂學校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和學校與各部門鑑定安全責任書制度如下:

1、原則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四周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項會議。由學校分管安全領導組織召集。記錄完整。

2、學校在校組長、行政及校務委員會會議上經常性提醒督促學校各部門進行安全防範,佈置落實上級和學校相關安全工作。

3、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採取逐級鑑訂的形式。每學年初,學校安全工作責任人與學校安全分管領導鑑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4、學校安全工作分管領導與學校後勤負責人及各年級組長鑑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5、後勤負責人與學校食堂負責人和門衞負責人鑑訂責任書;年級組長與各班主任鑑訂責任書。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10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確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辦法》的規定要求,全市各有關部門必須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標任務,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為:

一、工作職責

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暫行辦法》的規定要求,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採取行政措施,促進本部門(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對所轄範圍內的所有單位(包括企業)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

具體要求: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部署高度重視,貫徹迅速,及時落實到基層和企業。

2.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開一次由部門主要領導主持或委託分管領導主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決本部門內安全生產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每次會議要有記錄。會議確定的事項要督促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按時完成。

3.根據本部門(行業)經濟發展規劃,實施“十一五”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解決本部門(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發改、財政、建設、水利、通信部門要積極推進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落實各項消防經費。工商、文化、建設、規劃、房產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頒發有關證照時要依法審查消防安全手續;民政、農業、綜治部門要將農村和社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控體系,對社區和農村消防建設進行監督和指導。教育部門要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內容。

4.建立健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本部門(行業)所管理的企業制訂和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本責任書確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制定本單位的具體指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及“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層層簽訂責任狀,並分解落實到基層和企業,同時制訂配套的考核獎懲辦法以確保落實。定期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實施獎懲考核,把安全生產實績作為部門工作與幹部考核內容。

5.加強本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做到機構、職責、人員、經費四落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應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的企業達到100%。

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部門(行業)所管理的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者及分管安全領導參加安全生產培訓率達到80%以上;中層以上安全管理幹部安全生產培訓率達到90%以上;安全員和特殊工種培訓率達到100%。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按照上級的部署,在本部門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有序進行,佈置的工作任務能按規定完成,幹部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得到提高。要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年至少組織開展4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或專項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易於發生事故的場所進行嚴格檢查和隱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落實應急預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並落實資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開展非煤礦山、道路交通運輸、水上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築施工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負有專項整治任務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監、公安、經委、消防、建委等部門要做到有組織、有方案、有計劃、有目標、有經費保證,完成各階段整治任務要有總結(每季度、半年、全年總結)。經過專項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重大隱患得到治理;本轄區、本部門合法企業基本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堅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點。對容易發生事故的單位、設施、場所(包括學校、體育場館、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點、集市、工業企業等)加強安全管理,嚴防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9.列入市級及本部門(行業)分級管理的各類重大事故隱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為自治區級和市級本年度計劃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的隱患整治本年度達到90%以上。對重大事故隱患要有計劃地進行治理,視情況採取關、停等措施。

10.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攻堅年”活動的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機構,指導督促轄區內所有企業包括規模以下的小企業,認真、全面、徹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隱患,企業單位隱患自糾率達100%。

11.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定期檢測檢驗安全設施、特種設備和檢查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態,依法進行安全評估,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1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安排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 “三同時”規定,安全設施經費依法納入項目概算;組織推行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督促企業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

13.各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道路行車安全和鄉鎮船舶安全動態管理。加強創建平安暢通縣區、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區、交通安全文明單位學校和農機安全村工作。加強渡口渡船和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落實工作責任。

14.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本部門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督促企業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配置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並落實救援預案涉及的救援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保證應急救援啟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經費。

15.發生安全事故時,按國家和自治區事故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情況,並迅速組織事故搶救。屬於本級權限處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查處,事故按時限結案率達到100%。

16.應當履行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二、控制目標

(一)總目標。有效預防傷亡事故,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年度總控制指標以內,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數和人數均比上年有效減少。

(二)具體目標。20xx年全市各類死亡人數控制指標總數為93人,其中各部門和各行業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道路交通71人,工礦商貿企業9人,鐵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築企業2人,火災1人,農機1人;其他(漁業)3人。沒有控制指標的部門(行業),年內無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責任事故。

三、工作報告

各責任單位要將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以下要求和時限一式二份分別向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提交履職報告。

(一)各責任單位要將履行上述工作職責的情況每半年填寫一份《安全生產履職報告書》,分別於當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負責人簽署後報送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根據要求將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會議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隱患整改情況,按時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四、履職考核

(一)各責任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情況,作為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績的考核內容。

(二)考核實行“季度自查、半年檢查,年終考核”的方式進行。

五、考核時間

考核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

簽字人:

簽章時間:20xx年 月 日

責任單位:

簽字人:

簽章時間:20xx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產工作履職報告書

報 告

單 位

(簽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負責人

(簽名)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規章制度11

為了維護學校穩定,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預防各類違法犯罪和治安災害事故,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現制定各崗位由專人負責或事故責任由專人負責。

一、校長工作職責:

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負責人,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並對政府主管部門承擔學校教育教學的全部責任,對學校的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二、安全分管領導職責:

對學校的安全工作具體負責,其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協助校長制訂、實施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檢查總結學校安全工作。

2、對學校門衞安全、報警裝置、消防隊及重大節日值日等統籌管理。

3、協助校長及有關部門對在校內發生的緊急事件進行處理。

三、班主任工作職責:

1、根據學校工作要求,結合班級實際,制訂每學期的班級安全工作計劃。

2、掌握全班學生基本情況並做好記錄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3、及時處理班級中違紀偶發事件並組織全班同學開展安全知識教育活動,避免重大違紀事件發生,對有逃課、曠課等突發事件應及時向校主管人員彙報。

4、對發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應配合相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及處理。

5、以多種形式與家長及社會力量加強聯繫,發揮各種力量共同預防及處理班級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四、學校門衞的工作職責:

1、負責管理學生及學生家長的進出校門。

2、對外來人員的來訪進行登記管理。

3、並對學校進出物品進行管理。

4、夜間加強對學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況及時向校領導彙報。

5、做好值班記錄,包括髮生情況的時間、地點、內容及處理結果等記錄。

五、學校後勤人員的職責:

1、管理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教職員工學習《消防條例》,嚴格執行消防法規;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提高教職員工防火意識,提高安全工作的責任性。

2、學校的消防設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學校內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做好防火工作。滅火器應存放在便於使用的部位,不得隨意移動。

4、後勤人員都要會使用滅火器,發現火情要積極求救,撥打“110”報警。

六、教師的工作職責:

1、加強法制觀念,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防範的意識。

2、私人錢物要妥善保管,現金管理原則上白天上鎖,下班自己帶回,當班值日人員關窗、關門、關電源。

3、積極關心學生生活,配合學生家長、相關領導、相關部門對學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實處。

4、及時處理學生中違紀偶發事件,並組織班級學生中開展安全知識學習活動,避免重大違法違紀事件發生,對學生中的逃學、曠課等突發事件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