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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琴房管理制度(精選10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01W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琴房管理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1

一、認真遵守作息時間,嚴格按照統一安排時間(週一至週五12∶10至13∶40)到琴房練琴。其餘時間嚴禁進入,否則取消使用資格(特殊情況必須由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提出申請獲批後才能使用)。

二、不準弄髒和損壞琴房牆壁和門窗,不準亂寫亂畫,不準帶食品或飲料及食物進入琴房,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處以罰款且取消使用資格。

三、不準在琴房大聲喧譁、打鬧,不準亂串琴房,不準爬窗或私自撬門進入琴房,任何時間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琴房,不得將琴房的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現作違紀處理,同時取消其本年度練琴資格。

四、琴房內要保持清潔衞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練琴結束關好門、窗、燈、風扇等,並落鎖。

五、要愛護琴房內的所有設施,故意損壞或人為造成不必要的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上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並處以罰款。

六、發現室內設施有損壞或減少,及時向總務處或專業老師報告,否則追究當班練琴人員責任。

七、嚴禁在琴房內有任何違規違紀的行為。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2

琴房是用於鋼琴教學和學生練琴的專用場所,為實現琴房的規範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琴房的全體師生應自覺維護琴房內秩序,愛護琴房衞生,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和其他雜物。

2、使用琴房及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愛護房內設備,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3、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拆卸、安裝、調換或借出琴房內儀器設備。

4、琴房及房內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確需外借時,必須辦理借用手續並經系主任批准。

5、未經同意,與專業學習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琴房,更不得擅自動用任何設備。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亂串、嬉鬧。

6、養成良好的用琴習慣,使用時要自覺維護鋼琴及其他設備的安全和整潔,用琴後要自覺關斷電源等設備,關好琴房門窗。

7、鋼琴及設備若有損壞,應如實報告,並填寫登記表。凡損壞、丟失儀器設備,均應查清原因,並按照學校相關管理制度予以處理。

8、琴房每次使用後,管理員要核查房內設備,檢查電源等設備和門窗是否完全關好。

9、琴房內嚴禁煙火。管理員要定期清潔房內衞生,並經常檢查琴房內的安全和消防設施,經常檢查琴房設備,發現異常或隱患要及時處理和報告。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3

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院教師、學生的教學和練習用琴及公共衞生,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琴房管理人員(事務幹事和傳達室值班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做好琴房的管理工作。

二、傳達室值班員應做好音樂教學樓的日常安全工作,加強對琴房的監督作用,外來人員進入音樂教學樓要進行登記。

三、全院師生要愛護琴房內的一切教學設施,嚴禁在鋼琴上放置開水杯及其他可能對鋼琴造成損害的物品,嚴禁在琴房內吸煙和亂扔垃圾。

四、琴房內的.樂器、電、暖、門、窗、桌、椅等設施一旦有損壞現象發生,由當事人或琴房全體成員承擔維修費用和賠償費用。

五、琴房鑰匙不得隨意轉借他人,畢業時及時交還管理人員。

六、琴房內的衞生由本室成員負責。琴房應保持室內清潔,不要在牆壁上隨意張貼圖片及其它物品,更不要在室內亂寫亂畫。

七、學生對自己的物品應妥善管理,一般不要放在琴房,如果放在琴房發生丟失,院上不負責賠償責任。

八、本院琴房只用於本院教師、學生教學和練習,外單位人員一般不得入內,不允許教師和學生在琴房給私人學生上課。確因特殊情況需借用琴房者,必須請示分管院長同意。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4

一、琴房由文化館專職人員負責管理。

二、使用前應先向文化館主管人員申請,經批准簽字後,排練人員方可進入。

三、凡進入琴房的人員必須愛護鋼琴,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機、酒精等),不得在琴房內放置閒雜物品,不得進行無關活動,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琴房使用後需及時打掃衞生、蓋琴、關窗、鎖門、還鑰匙、登記。

五、嚴禁在琴房內損壞鋼琴如刮鍵、劃琴、在鋼琴上放重物,在門窗、牆壁上亂塗亂畫。

六、嚴禁帶食物進琴房或大聲喧譁。

七、嚴禁擅自把琴房鑰匙帶離文化館或私配琴房鑰匙。

八、遵守所申請的使用時間。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5

琴房是藝術學院音樂專業進行教學和學生練琴的場所,保證其良好的環境和正常的秩序是音樂專業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合格人才的基礎與前提條件。為了規範管理,特制定以下條例,希望琴房使用者嚴格遵守:

1、琴房按點開門關門,學生練琴需遵守琴房各項規定,出示琴卡後方可進入琴房,要服從琴房管理員的安排,不得擾亂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非本專業人員末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琴房。

2、琴房是學習的地方,安排到練琴的同學只能一位學生練習,不準三五人聚在一間琴房,更不允許有朋友陪同進入鋼琴房內。

3、師生在使用琴房前要先打掃琴房,並保持琴房的清潔衞生。要養成良好的練琴習慣,愛護鋼琴,保持鋼琴的清潔整齊,不準帶任何食品或飲料進入琴房;不準在琴房內抽煙、吃零食等;不準在鋼琴上放水杯及重物。

4、不準私自移動鋼琴的位置,不準亂砸琴鍵,練完琴後蓋好琴蓋,用完琴房內的東西請將其歸回原位。

5、不準私換琴房鎖,不準私配琴房鑰匙或把琴房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現,將對其嚴厲懲處。

6、學生練琴期間不準遮掩琴房窗口。

7、學生不得帶私人學生進入琴房上課或練琴,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8、學生在使用琴房期間要愛護琴房的一切設施,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9、離開琴房必需關燈、關窗户、關門。

10、以上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實施。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6

教師琴房是教師給藝術類專業學生上鋼琴、聲樂課的場所。為加強管理,保證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此制度。

一、上課學生必須按照系、專業、任課教師的安排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學習。

二、不允許在琴房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三、必須保持琴房衞生,不允許在琴房吃東西、亂丟雜物;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四、鋼琴屬貴重教學設備,教師、學生必須愛護,不得人為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五、嚴禁教師在琴房教授私人學生。嚴禁將非本院學生及其他人員帶入琴房或使用琴房內設施、設備。

六、琴房設備出現故障時,到琴房管理員處領取設備維修單,並按要求如實填寫後交琴房管理員,由琴房管理員聯繫相關人員維修。

七、為了保證琴房安全,不允許在琴房點蠟燭和使用練琴無關的電器。

八、教師琴房定期安排學生打掃衞生。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7

一、琴房使用管理細則:

1、琴房使用實行憑琴卡領用制。一卡一琴房,無琴卡人員不得進入琴房。學生須持琴卡領取鑰匙,離開琴房時,須將鑰匙交回。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學生正在使用的琴房。任何人不得轉借琴卡。

2、實行琴房流動制。1個琴點為一個流動使用時間單位。嚴禁將鑰匙帶出樓外或轉借他人,嚴禁領鑰匙後空置琴房。除揚琴、古箏、貝提、馬林巴、手風琴等大件樂器外,學生不得將小件樂器及個人物品置留琴房。

3、使用琴房實行具體時間登記制。每兩個小時為一個琴點,不足一個小時的不計琴點。每週及格琴點為8個。及格琴點不足者,一次班級批評並通報家長,學期累計二次不足者通報批評並停止使用資格三天,累計三次不足者取消琴房使用資格一學期。每學期學校進行一次優秀技練學生的評比表彰。

4、琴房公物保護實行使用人負責制。學生使用琴房時,應先注意檢查鋼琴、門窗、桌椅等公物情況,如發現缺少、損壞等問題時,使用者必須及時報告值班室並登記。發現問題不事先報告或不報告者,相應責任由發現問題前的最後一名使用者負責。

5、琴房的鋼琴、琴凳、課桌、椅、譜台等教學設備必須按學校要求規範擺放,不得隨意搬動和私自搬離琴房。

6、進入琴房的學生必須認真技練和學習,不得做與技練和學習無關的事情。除學習之外的活動均視為違紀。

7、正常使用時間內,使用者離開琴房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嚴禁互串琴房,不得干擾他人技練。

8、使用者要保持琴房整潔。嚴禁在鋼琴上放置小件樂器和水杯等其它物品。嚴禁將食品、飲料等帶入琴房。嚴禁在琴房抽煙。

9、嚴格執行附中《琴房財產保護責任書》和《鋼琴保護責任書》。

二、罰則:

所有使用琴房的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各項使用管理細則。如有違反,學校將予以相應的管理處理。對於違反上述禁止性規定的違規行為或嚴重違紀行為,特別是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或造成安全管理事故的責任人,學校將依據校紀嚴肅處理。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8

琴房是供本系音樂專業學生教學、實踐和實訓的重要場所。為加強琴房的使用與管理,給師生營造一個安全有序、清潔優美的教學環境,保證設施設備經常處於良好狀態,特制定音樂系琴房使用與管理辦法。

一、功能及使用權限

1、琴房主要用於全日制學生(包括教學計劃內的成人教育學生)的教學、實踐和自修,師生均須按照排定的課表和琴點進行上課與練琴。

2、本系師生在享有教學活動(教與學)使用權的同時,具有琴房設備維護、安全保證的職責和義務。

3、琴房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如遇招生(如成人教育)期間考生練習要求等特殊情況,必須徵得系辦公室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使用。

4、排練廳、教室的鋼琴,專供於各類大課教學、演藝活動和藝術實踐,不得用於學生練習。

二、琴房分配辦法

1、按系學生總數確定每個琴房的人數。

2、保證每個琴房有各個年級的學生。

3、鋼琴質量分等級,實行輪換制(以一個學期為一個週期)

三、日常管理與監督

1、琴房的日常管理與監督由分管教學的副主任負責。在沒有專職樂器及琴房管理人員的情況下,由教學祕書對琴房學生進行具體安排和調配。

2、琴房實行值日生制,各琴房設組長1名(報系教學辦),負責“琴點”分配和琴房日常衞生、安全管理。經常保持室內整潔衞生,門窗玻璃潔淨透明。做到鋼琴上無灰塵、地上無雜物。

3、同一琴房“琴點”分配,應據學生各自的課程分佈,集體協商,合理安排練琴時間,充分利用雙休日。“琴點”安排表應公佈張貼在各自琴房門外,以便督促檢查。

4、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擋琴房門窗玻璃,保證透明。練琴時關門,以免影響其他同學。不準在琴房內説笑打鬧,接待同學、親友等與學習無關的活動,更不允許在琴房內談戀愛。

5、嚴禁亂接、亂用電器(如電熱器、電飯鍋等),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琴房。離開琴房必須隨手關電源(電燈、電風扇等電源設施),以確保安全。

6、琴房內所配置的鋼琴、琴凳、燈具、桌椅、風扇等物品不準攜帶出室外。離開琴房時要關琴蓋、關窗、關燈、關門(“四關”)。

7、鋼琴及其他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系辦公室,填寫“報修單”申請報修。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私自拆卸或修理。

8、琴房內嚴禁亂貼、亂掛任何物品。鋼琴上不準擺放水杯、蠟燭等容易損壞鋼琴的物品。不得將非學習、個人物品放置在琴房內,如有丟失系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外單位或個人借用琴房,原則上不予考慮。如遇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准,在系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酌情安排。

10、不得將家教學生帶入琴房,不得私自更換門鎖或將鑰匙轉借給他人。

11、違背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造成設備損壞和丟失的,應按價賠償;對故意損壞者,一經查清將加倍處罰,嚴格處理。

四、琴房管理員職責

1、負責整個琴房樓的日常管理、清潔衞生、安全監督等。管轄範圍包括:舞蹈廳、學生琴房、教室及各樓層的樓梯、樓道、走廊等整個琴房樓的公共場地(不含衞生間)。

2、琴房樓的設備財產,應按規定督促學生規範使用。對損壞財產設備以及違反琴房使用規定者,及時上報反應情況。

3、負責檢查和分發《儀器設備使用記錄》。對該《記錄》應認真的查閲、核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及時上報系辦公室或分管領導。

4、嚴格管理好琴房樓各琴房的鑰匙。不準將琴房擅自借出或挪為他用,更不允許借給非本系學生。如有需要,必須經系批准並辦理相關手續,方可使用。

5、嚴禁任何非本系學生和閒雜人員進入琴房樓。如發現應及時制止。不能制止者應及時向琴房主管領導反應。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與學院保衞處聯繫。

6、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早退或擅自離開崗位。晚上下班前一定要例行檢查,確保各室人員清場,關閉電源、門窗。琴房開放時間為:早上7:00~晚上10:00。

7、當班期間做到態度和藹、耐心周到、勤思勤跑。遇到問題要先説理解釋,後按其規定責成執行,避免與師生不該有的爭執現象。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主動配合主管領導處理管轄範圍內發生的任何問題。

8、琴房管理員要嚴格執行本《規定》要求,堅持原則按章辦事、行事。做到不該辦的事情堅決不辦,不該放進來的人堅決不放,不該開的門堅決不開。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9

學生琴房是我院主要的學生學習場所,為保證琴房的正常秩序,特對學生琴房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琴房實行定量打卡使用的管理制度,本院學生均需辦理使用琴房和領取琴卡的手續。

二、學生每次拿鑰匙進琴房練琴,時間不得超過3個小時,如超時,計算機系統將自動扣除其本學期10次的練琴時間。

三、禁止互串琴房,如若發現,扣除其本學期10次的練琴時間。

四、進琴房練琴時,如發現鋼琴或其它樂器有損壞,必須及時向琴房管理人員報告,責任由前一位使用者承擔。如發現損壞而沒有及時報告,責任由正在使用者承擔。

五、愛護公物。不得搬動或損壞琴房內的鋼琴和其它樂器(鋼琴位置由實訓中心統一擺放),如私自挪動鋼琴位置,扣除本學期20次的練琴時間,損壞的物件按本身價值賠償。

六、琴房內放置的樂器,如果需要搬出時,必須經相關領導批准。私人的樂器需要搬進或搬出琴樓時,均需在琴房管理室登記。私人物品及貴重物品琴房不予保管,遺失概不負責。

七、琴房使用者離開琴房時,必須鎖窗、關燈、蓋上琴蓋和鎖好門。否則將扣除本學期20次的練琴時間。

八、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扣除本學期10次的練琴時間:

1.攜帶食物及其它生活用品(除個人樂器、書、譜外)進入琴房。

2.在琴房吃東西(包括口香糖、飲料等)。

3.在琴房亂塗亂畫,在琴房內粘貼、釘掛物品等。

4.在鋼琴上放置熱水瓶、飲水杯或其它雜物。

5.遮擋觀察窗和倒鎖門。

6.在琴房及樓道內大聲喧譁。

7.穿拖鞋進入琴房。

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將沒收琴卡並扣除當月全部練琴時間:

1.在琴房內吸煙(包括樓道、廁所)。

2.在琴房內使用電熱器具。

3.將琴房鑰匙帶出琴樓,私自配琴房鑰匙。

4.私自調換琴房、佔琴房。拿了琴房鑰匙後不在琴房練琴,不及時還鑰匙。

5.將琴卡轉借他人或借用他人琴卡。

6.未經打卡進入琴房。

十、尊重教師及管理人員,服從並積極配合管理人員的管理。如有問題,可向有關部門或上級反映,不得與管理人員爭吵。

本規定由實訓中心負責解釋。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10

為規範琴房使用管理以及滿足鋼琴愛好者練琴的需求,琴房將採取預約制度來進行管理,具體方式如下:

一、預約方式:

1. 琴房採取現場預約的方式進行,本學段的預約時間為9月26日(E課表)中午,地點在琴房值班室。

2. 除個別選修特定課程的同學外,每位同學每天可預約半小時的琴房使用時間。

3. 每次預約時間的有效期為一學段,在下一學段開始時,琴房將重新接受預約。

二、使用須知

1. 琴房每日在7:00-19:00為全校師生開放。除經特別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在非開放時間使用琴房。

2. 每日(除週末外)12:30-14:00和16:30-18:30為預約練習時間段。在此時間段除了個別課程需要,琴房將開放給需要進行音樂練習的學生使用。

3.預約過的學生可在自己預約的時間段內享有該琴房的優先使用權。

4. 若學生在自己預約時間段的前十分鐘沒有出現在琴房,該學生將失去當日預約時間段的優先使用權。

5. 未被預約的時間段裏,琴房的使用將採取先到先得的政策。

6. 除上述時間之外,學校音樂課程將擁有琴房的優先使用權。在該時段,無課的學生在琴房未被音樂課程佔用,且不違反學校其它規定的情況下,也可使用琴房進行個人練習。

7. 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妥善使用琴房裏的鋼琴、椅子和譜架等設施。

8. 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在離開琴房時帶走自己所有的個人物品。若因將個人物品遺留至琴房而導致的個人物品丟失,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9. 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注意琴房內衞生,不得在琴房內亂丟垃圾。

10. 琴房是為音樂練習而設置的公共空間,嚴禁在琴房內做與音樂練習無關的事情。

11. 為保證琴房衞生,嚴禁將食品和有色飲料帶入琴房。

12. 凡是違反上述規定的琴房使用者,學校將會限制其琴房使用權。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失去琴房使用權。

三、管理人員

琴房管理制度的實施和監督由鋼琴演奏工作室的學生擔任,管觀路老師擔任負責老師。

四、本管理辦法旨在倡導學生自主、自覺、文明和誠信的行為,請同學們遵守使用公約,共同維護琴房使用秩序。本辦法將試行一學期,如有問題請以郵件形式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