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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規章制度(通用8篇)

欄目: 制度 / 發佈於: / 人氣:1.68W

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通用8篇),歡迎大家分享。

財務規章制度(通用8篇)

財務規章制度1

第一條財務處內部牽制制度應與崗位責任制、經濟責任制相結合,遵循機構分離、職務分離、錢帳分離、帳物分離的基本原則。

第二條記賬人員應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第三條財務公章由會計科科長保管,校長私章、財務處處長私章和出納員私章由出納員保管。使用時由分管人員審核有關憑證後親自蓋章,嚴禁他人代蓋。

第四條各種印鑑(章)、空白憑證在上班時須妥善保管,下班時鎖入保險櫃。

第五條所有銀行結算憑證,由會計科和結算部統一購置,支票和支付密碼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規定領用並進行備查登記。

第六條按規定填寫或打印銀行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存根與票面內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審核後蓋章,裁下存根,將支票交給出納員辦理。支票使用必須進行登記並由蓋章人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作廢支票由出納員交科長審核後進行備查登記,月末釘在最後一張記帳憑證後面,歸檔保管。

第八條所有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均由會計人員審核制單(輸機)後,交由出納員辦理收付款業務。對於銀行往來業務,在記帳憑證上要註明原始憑證字號。

第九條出納員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與銀行存款日記帳,並與計算機打印出的當日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表核對相符。

第十條出納員無權編制或更改記帳憑證,無權勾對銀行帳,無權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第十一條會計科和結算部指定專人負責銀行帳的勾對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調節表交科長審閲;對於未達帳項必須及時到銀行查詢並向科長報告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超限額現金應於當日送存銀行,會計科可與結算部聯合辦理現金送存業務。

第十三條大額存單由科長登記備查簿並負責保存;到期前應向處長報告,需要轉存的應及時辦理轉存。

第十四條科長要不定期抽查庫存現金限額的執行、帳款是否一致、對帳是否及時等現金管理條例的落實情況。

第十五條當日憑證當日複核,科長應按順序號逐一複核當日記帳憑證;發現差錯,及時通知記帳(輸機)人員按規定方法予以更正,並再次複核更正後的憑證;複核後的憑證方可登記機內帳簿。輸機人員和複核人員須在憑證上簽字蓋章。

第十六條對計算機上機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機房維護人員定期更換密碼,嚴禁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由專人保存上機操作記錄。

第十七條會計科和結算部工作人員應避免接觸與本人工作無關的資產。非財務處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會計科和結算部的櫃枱內。

第十八條會計人員應嚴格執行《中央財經大學財會檔案管理辦法》,及時整理、裝訂各類憑證、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並檢查有無缺損,然後交檔案室保管;未經保管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查閲會計檔案;如需查閲已歸檔的會計資料,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進行,並確保會計資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條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處。

財務規章制度2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要求,制定財務處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第二條 學校財務機構(處、科)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第三條 學校財務機構、會計人員進行會計監督的依據是:

1. 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 會計法律、法規;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國務院有關業 務主管部門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補充規定。

3. 學校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4. 校單位內部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第四條 財務人員應對每年制定的財務預算的合理有效性進行監,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督,並按規定程序上報獲得批准;在預算執行中嚴格審核各項收支情況,對超預算的項目要按規定經主管校長批准方可列支;對大型物資採購要參與招投標過程並嚴格審核起費用開支情況。

第五條 財務人員應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予以扣留,及時向財務負責人報告,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要予以退回, 要求經辦人員予以補充、更正。

第六條 財務機構應依法設置帳簿,帳簿記錄應遵照《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人員對帳簿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全面、不準確的事項要及時予以糾正,並定期進行帳目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對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會計帳簿或者帳外設帳的行為,應當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作出處理。

第七條 財務機構應定期編報財務報告,,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依法保證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對提供虛假會計報告、強令篡改、編造財務報告的行為,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處理。

第八條 財務機構應監督財產物資的採購計劃的審批制度;物資的驗收、領用保管與使用制度;物資的維護、報廢和轉讓等制度。並定期進行實物清查,對帳實帳款不符的情況,應查明原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財務處職權範圍的,應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處理,以確保公共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第九條 財務機構應按照《規範》中的規定對財務收支嚴把監督關。按照《中央財經大學各項收入管理辦法》、《中央財經大學各項支出審核及報銷程序》的規定,嚴格審核各項財務收支的發生情況,確保學校各項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條 財務機構應按照《中央財經大學校內部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審核和監督校內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各單位的各項收入來源要合理合法,各項支出手續要齊全,並符合財務制度規定,要求各單位兼職財會人員對本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及時入帳,並按期向財務處報送會計報表,財務處定期舉辦財會培訓班,對兼職財會人員進行崗位培訓。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執行,財務處有解釋權。

財務規章制度3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 公司及公司下屬項目部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五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專職財務人員:會計員、出納員。

第六條 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七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 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沒有主管領導審批簽字的一律拒絕付款。

第九條 財務人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 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准後組織實施。

2、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帳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

3、 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和利潤分配核算工作。

4、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5、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公司確税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

7、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彙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8、主動進行財會資訊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和有關工作建議。

9、協助做好部門內務工作,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總經理和會計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工作,並加蓋“收、付訖”戳記。

2、及時、準確、逐筆登記現金帳及銀行存款賬,按時結出餘額,並做到賬實相符。

3、妥善保管支票、收據、發票及印章。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並專設登記簿,依序登記備查。

4、經常核對銀行、帳面發生額及餘額。每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清理未達帳項,發生差錯及時核對,查明原因,做到月末後發生額和帳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5、熟練掌握銀行結算規定和各種收付款方式,認真填制各種銀行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銀行記帳憑證,及時登記銀行日記帳。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規章制度4

一、財務管理科崗位職責

(一)科長崗位

1、組織、管理行政事務

2、保證本科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3、配置和調整科內業務技術崗位應崗人員,並報處備案

4、對本人承擔的業務技術崗位負責

5、對本科應崗人員進行考勤和考核

6、執行、落實、檢查本科全年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二)預算管理崗位

1、年末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預算指標,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下年預算(一上、二上)

2、年末開展調查研究,向有關部門徵求對下年預算安排的意見,並進行分析,為校內預算做準備。

3、根據學校批准的方案,下達年度預算各項指標

4、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告

5、定期向各部門提供指標餘額明細表,對超支單位應及時通知並停止報銷費用

(二)二級單位管理崗位

1、負責按照學校對各院系內部分配政策和資金結算要求,指導和監督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2、負責監督校內資金結算按期辦理,確保當年收入的實現,並做好輔助賬的紀錄。

3、負責監督後勤部門履行協議,保證及時足額上繳收入。

(三)票據管理崗位

1、負責發票、收據購買、領用及核銷登記工作

2、負責辦理收費許可證的年檢、收費項目的申報、票據的年檢等工作。

3、負責審核校內收費項目,

二、綜合管理科崗位職責

(一)科長崗位

1、組織、管理本科行政事務

2、保證本科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3、配置及調整科內業務技術崗位應崗人員,並報處備案

4、對本人承擔的業務技術崗位工作負責

5、對本科應崗人員進行考勤和考核

6、執行、落實、檢查本科全年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二)文書、檔案崗位

1、負責日常文件收發登記,傳遞和管理工作及處內報刊、資料及信件的投寄工作

2、負責統一領用處內辦公用品

3、建立文件檔案,編寫文件索引,保證文件安全,保守文件祕密

4、負責會計檔案的管理,保管、移交和院內外查詢

(二)綜合管理崗位

1、負責税收、物價、財務檢查和審計等接待工作

2、負責全校財務崗位會計證的核發,配合人事部門做好財會崗位人員配備及業務培訓

3、其他交辦的工作

三、會計核算科崗位職責

(一)科長崗位

1、組織、管理本科行政事務

2、保證本科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3、配置調整科內業務技術崗位應崗人員,並報處備案

4、對本人承擔的業務技術崗位工作負責

5、對本科應崗人員的工作進行考勤和考核

6、執行、落實、檢查本科全年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二)出納崗位

1、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

2、審核現金收支憑證,每日登記現金日記

帳,並與電算化數據核對相符

3、保證現金安全,防止收付差錯

4、每日盤點庫存現金,日清日結

5、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

6、嚴格審核銀行結算憑證,處理銀行往來業務

7、每日序時手工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

8、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對外出借,為別的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套取現金

9、保管好現金、有價證券、收據、保險櫃密碼、印鑑、支票等

10、妥善保管收付款憑證,及時傳遞

(二)審核制單崗位

1、按照國家各項財經制度及學校各項經費報銷辦法等規定,嚴格審核各項經費收支業務的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合理,對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全

的憑證,應退回經辦人員補辦手續或拒絕支付。

2、對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規定的會計制度及電算化軟件的要求,選擇正確的會計科目,及時輸入電腦,打印出記帳憑證,並簽字負責。發現差

錯,按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更正。

3、分清每一筆經濟業務的經費來源,並根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的要求,對發生的支出,及時核減經費指標,結出經費結餘數,杜絕超支現象的發生。

4、各項現金、銀行結算單據及內部轉帳單據儘量在當日處理完畢,及時遞交出納,任何人不得將已編好的記帳憑證帶走,以免影響帳目的及時處理。

5、對各類往來款項,要按月核對清理,及時進行催收或結付,定期將呆帳、死帳情況向學校領導彙報,經批准後及時按規定作出處理。

6、負責固定資產、材料的管理,做好財產物資帳目的登記,年終餘額要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核對相符,保證帳、卡、物相一致。

7、負責外匯計劃的申報,外匯收支的管理,編制外匯決算。

8、按月勾對銀行帳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9、配合財務管理科積極催收校內應交收入。

10、協助財務管理科進行部門指標控制。

(三)複核、報表崗位

1、全面熟悉和掌握財務計劃、財經法規、各種規章制度以及各帳户的核算內容和核算標準。

2、按序號逐一複核記帳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確保原始憑證正確無誤,並對所複核的憑證簽章負責。

3、核對電腦輸入輸出的數據並及時處理差錯。

4、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現金和銀行存款,確保資金安全完整。

5、審核各月的會計帳表,確保帳帳、帳表之間有關數字的一致性。

6、年末組織會計決算,編制決算報表,編寫決算説明和財務分析報告。

7、保管學校財務公章

8、向上級及其他部門報送各種報表

(四)工資核算與管理崗位

1、上級核定的工資基金計劃,會同人事部門嚴格執行工資基金管理制度,按照規定掌握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的支付,分析工資基金的執行情況。

2、工資基金台帳,根據人事部門通知,記錄教職工人數和工資增減變化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審核教職工的各項補貼,並彙總編入工資表。

3、微機及時編制打印出工資發放簽字總表、明細表、個人工資單等,並於規定日期交出納籤開支票。

4、計算工資總額,按規定計提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等。

5、解答工資及各項補貼以及個人所得税扣繳情況的問題。

(五)獎貸學金崗位

1、根據學生處提供的名單編制獎貸學金及各種補貼發放名單清冊,每月編制彙總表,定期組織發放。

2、根據有關部門通知,隨時掌握、調整學生獎貸學金的變動。

3、配合學生處作好學生獎貸學金的申請、發放、催收等結算工作。

(六)住房資金管理崗位

1、對學校在職職工公積金、購房補貼等進行明細核算,匯繳公積金,辦理公積金貸款轉帳及對減少人員的公積金退款。

2、定期打印住房資金對帳單。

3、配合房產部門作好售房等工作。

(七)學費管理崗位

1、建立學生學費軟件管理系統,配合校內有關部門催繳學雜費。

2、負責與銀行及校內有關部門協調每年學雜費的收取方式,提高工作成效。

3、負責與學生管理部門配合,做好學生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減免學雜費的等工作。

4、負責提供學生欠交學費名單。

(八)會計電算化崗位

1、負責協調處裏所有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網絡運行工作。

2、正確及時輸入輸出會計數據,登記機內帳簿,對打印出的帳簿及報表進行確認。

3、複製與保存重要的系統運行程序,備份全部的會計數據與會計檔案。

4、月終與年末進行結帳並打印相應的會計報表。

5、負責電腦、打印機、英特網終端及配套耗材的採購、維修、保養與使用。

四、資金結算部崗位職責

(一)科長崗位

1、組織、管理本科行政事務。

2、保證本科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3、配置調整科內業務技術崗位人員,並報處備案。

4、對本人承擔的業務技術崗位工作負責。

5、對本科應崗人員的工作進行考勤和考核。

6、執行、落實、檢查本科全年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二)出納崗位

1、開户單位交存現金時,清點現金並按票面種類整理好後入庫。

2、開户單位提取現金時,按所提金額清點現金後交給開户單位,並應盡力滿足開户單位的票面配比要求。

3、每日終了時依據當天的現金憑單登記“現金日記帳”,並清點庫存現金。

4、每月月底結帳和年底結帳時配合審核制單將盤庫的現金數額與帳面的現金餘額相核對。

(二)會計崗位

1、當開户單位辦理對外轉帳時為開户單位簽發對外轉帳支票。

2、當開户單位收到外部轉帳支票時填寫銀行進帳單交存銀行。

3、當開户單位向另一開户單位辦理內部支付時通過內部轉帳支票將款項劃至收款單位帳户。

4、當開户單位辦理對外匯款業務時,填寫電匯憑單和郵電手續費單將款項匯出。

5、每日終了時依據當天銀行業務憑單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

6、每日終了時逐筆將當天所有業務輸入計算機,並與制單審核的輸入相核對。

(三)審核制單崗位

1、每日終了時將當天業務輸入計算機,與會計所輸業務核對無誤後進行打印日結報表。

2、每日終了手工登記“開户單位分户帳”及“利息積數帳”,以備核對。

3、每月終了時進行月結,打印月報表,並將當月手工憑證和機制報表裝訂成冊、入盒。

4、每季終了時進行結息,打印結息表和利息傳票,並將利息記入各單位帳户。

5、每年終了時進行年終結帳,打印年結報表,清理當年所有會計憑證並移交財務管理科保管。

五、基建財務科崗位職責

(一)科長崗位

1、組織、管理本科行政事務,保證本科日常工作正常運行。

2、配置及調整科內業務技術崗位應崗人員,並報處備案。

3、對本人承擔的業務技術崗位工作負責。

4、對本科應崗人員進行考勤和考核。

6、執行、落實、檢查本科全年工作計劃,年終進行工作總結。

(二)基建會計崗位

負責按基本建設項目和來源進行明細核算;建立

基建項目付款進度備查簿;按照工程進度和合同審核有關付款單據並計帳;負責定期報送基建報表。

(三)基建出納崗位

負責銀行支票的領購、保管;負責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負責日記帳的登記,並逐日進行核對。

(四)基建財務管理崗位

負責每年年初與基建處核實本年度基建計劃與投資規模、資金來源與年內進度。保管有關合同、文件和會計檔案;負責銀行對帳。

財務規章制度5

一、總則

1、 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徵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各部門總監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規章制度。

2、 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税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總監職責

1、 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 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 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 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 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 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 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 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 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 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 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11、 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 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 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三、現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 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 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業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 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後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6、 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後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籤章,並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複報銷。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 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並每天結出餘額;每工作日結束後。

3、 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後,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 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 ,由經辦人、部門經理、 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後出納方可開出。

5、 所開出支票必須填寫收款單位名稱。

6、 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鑑的保管

1、銀行印鑑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鑑分別由財務總監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 出納人員在每週完成出納工作後,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並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於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 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餘額與開户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餘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 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財務規章制度6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税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税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税。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規章制度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律制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我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 我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加強資產管理,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核算、監督學校經濟活動,防範財務風險。

第二章 財務管理

第四條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五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財務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人員要保持相當的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六條 學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獨核算,定期公開賬務。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七條 學校預算根據財政部門要求編制收入和支出預算。

第八條 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赤字預算。

第九條 學校收入除財政部門支付給教職工的工資、離退休經費和基建撥款外,財政部門還按工資總額的2.5%撥入福利費,按學校學生人數核撥上級補助收入,另外學校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預算外收入,其它收入按上一年度的實際收入積極穩妥地逐項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應當根據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分輕重緩急,按照政府支出分類科目分項測算編制。

第十條 學校將編制的預算報財政部門審核批覆後,按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通知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決算根據學校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真實、準確的年度報告。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工資、福利、離退休經費、基建撥款等。

(二)事業收入,即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學費、住宿費。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包括財政部門按學生人數撥給學校的補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捐贈收入等。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條 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户的資金,財務部門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範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第十六條 學校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其它資本性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工資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卹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

其他資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大型修繕支出等。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項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於教職工福利等人員支出。項目支出應當按照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擠佔和挪用。

第十九條 學校新建工程項目和校舍維修改造項目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各項手續。嚴格執行工程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制度。組織教職工外出參觀考察等活動,必須報經教育局批准,否則不予辦理支出。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規,所有應税項目的税金都應足額申報、繳納,不得少繳或者不繳。認真履行個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繳義務。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在運用會計科目進行財務核算時,應嚴格按規定的會計科目進行分類核算,不得增、刪會計科目,不得自擬會計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目。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採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六章 結算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結餘應按規定結轉下一會計年度使用。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各類資產應按《中小學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管理,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零餘額賬户用款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學校必須設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台賬,建立健全實物資產收發登記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第二十七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規定辦理結算。有計劃的償還,學校不得擅自舉新債運行。

第九章 核算程序

第二十九條 學校按《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設立賬薄,核算學校發生的經濟事項。

第三十條 報賬規定

(一)報賬程序 報銷單據應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證實該業務的發生,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報賬手續 加強對學校財務支出管理,規範財務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務審核側重於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發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續的完備性。每月支出控制在當月計劃範圍之類,否則不予審核入賬。各項支出經核算中心審核並加蓋“審核”印章後方可正式入賬。做到日清月結。定期提供財務報表。每月終了應及時對賬,定期不定期對備用金進行實地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三)票據要求

1、票據正規:外來憑證必須是正規發票或正規收據。

2、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不能只寫大類。

3、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

4、審批手續齊全:按規定程序籤批。

5、無塗改現象:隨意塗改原始憑證視為無效憑證。

6、按規定用途使用:每種票據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未按規定使用的票據視為無效票據,不得入賬。

(四)其他 各種報銷憑證反應的事項必須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符合各項法規制度,並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對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應提供附件加以説明。外出學習考察參觀等應提供領導批准的文件或通知作為報賬附件。招待費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單、菜單。交通費支出附用車通知單。

2、經濟業務發生後應於30日內取得會計憑證,辦理報賬手續。無故拖延不報的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第十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所有的財務活動承擔直接管理人員責任。

第三十二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學校財務接受同級及上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政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三十三條 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及時提出意見,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應。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年度預決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

第三十五條 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定期歸集,審查,核定,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以防止丟失損壞。

第三十六條 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未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人員交接應由單位領導和主管部門派人監交。

第三十七條 賬卡物經核對無誤後由移交人員負責編制移交清冊,一式三份,分別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交接雙方部門負責人存檔一份。更換財產管理人員一般不需要更換固定資產賬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資產賬薄上加蓋個人印章,以分清責任,接管人可以繼續使用。

年終收入執行數不含上年結轉和結餘收入數。

1.支出預算完成率=年終支出執行數÷(年初支出預算數±年中支出預算調整數)×100%

年終支出執行數不含上年結轉和結餘支出數。

2.人員支出、公用支出佔事業支出的比率,衡量中小學校事業支出結構。計算公式為:

人員支出比率=人員支出÷事業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業支出×100%

3.生均事業支出、生均公用支出,衡量中小學校按照實際在校生人數平均的事業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計算公式為:

生均事業支出=事業支出÷實際在校生人數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實際在校生人數

4.資產負債率,衡量中小學校利用債權人提供資金開展業務活動的能力,以及反映債權人提供資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計算公式為: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財務規章制度8

總則

1、為了規範“xxx”酒樓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xxx”餐飲連鎖有限公司。

3、酒樓的財務行為,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並接受董事會的檢查和監督。

4、酒樓應當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提高經濟效益,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5、酒樓財務部門應當履行財務管理的職責,做好財務計劃、控制、監督、預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財務會計行政上歸屬酒樓總經理領導。

2、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制度》要求組織和實施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積極參與酒樓經營管理工作。

3、按照國家税法規定按期報税,誠信納税,協調好企税關係。

4、加強酒樓財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本店的實物及貨幣資金進行盤點清查,保證賬實相符。

5、堅持原則,嚴格按規定開支酒樓費用,認真審核原始單據,把好費用報銷關,有權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報銷;對於員工辭職或調動,須見員工離職表中庫管員的簽字。

6、加強成本管理,嚴格控制採購成本和生產加工成本,有權對高於定價或不符合規定的物資拒付貨款。

7、按規定認真編制和及時向股東各方報送會計報表,並進行財務分析,做到數據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賬表相符、説明清楚、分析得當、口徑一致。

8、按規定整理、裝訂、妥善保管會計資料,負責對財會資料和文件進行歸檔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公司商業祕密.

9、有權對酒樓所有人員違反財經制度的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對給酒樓造成損失人員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10、每月至少協助總經理召開一次經營狀況分析會,有義務向總經理提供相關資料和數據,但財務資料不能提出財務室。

11、妥善保管和按規定使用酒樓財務專用章。

12、接受股東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調查、審計、考評等。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保管庫存現金。

(1)按時到吧枱收取營業款,次日上午足額存入開户銀行,不得坐支現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條抵庫,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若發現現金長餘或短缺,應立即查找原因,及時告財務會計進行處理,不得擅自用盤點的長款抵補以前的短款。

(3)負責督促本店人員的費用報銷和借款歸還,以完結財務還款手續。

(4)負責對吧枱備用金進行盤點檢查。

(5)接受財務會計定期及不定期現金盤點檢查,並填制現金盤點表。

(6)編制現金及銀行存款日報表,於次日上午12時前上報財務會計審核確認。

2、按規定準確、及時地辦理銀行結算業務。

3、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1)設置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根據審核無誤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逐日及時進行登記;賬目必須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2)月終與會計現金總賬和銀行存款總賬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3)每月及時與銀行對賬單相互核對,並必須經過財務會計審核,雙方簽字蓋章後與當月憑證裝訂成冊。若有差異應及時查明原因,屬於記賬差錯的應及時更正;屬於未達賬項造成的,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進行調節。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現金及轉賬支票,並按銀行規定正確填寫支票,不得簽發空白及遠期支票;使用時應填制《支票領用存登記表》,接受財務會計月終對空白支票的盤點檢查。

(1)妥善保管發票,設置發票領用登記薄,登記吧枱所領用發票數,由領用人(收銀員)簽字。

(2)月終對吧枱剩餘發票進行盤點,並接受財務會計對發票盤點檢查。

(3)對於收銀員計算錯誤、發票使用不規範和虛報發票使用數等違紀行為,應及時向財務會計報告。

(4)必須妥善保管銀行印鑑,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5、接受財務會計及總經理的業務質詢、檢查、考評等。

6、按時完成財務會計交辦的其它事宜。

庫管員崗位職責

1、在總經理、財務會計領導下負責酒樓物資的驗收、入庫、發放、保管、盤點,做到手續清楚、數字準確、保管得當,開單迅速、不出差錯。

2、認真登記商品(材料)數量金額明細表,每月結帳應與盤點數相核對,發現差異,應查找原因,及時處理。

3、嚴格按《庫管制度》進行庫房管理工作。

(1)堅持“四個禁止”:禁止無關人員入庫;禁止為個人存放物品;禁止在庫房飲酒、吃零食;禁止危險物品與其他物品混貯。

(2)做好防火、防盜、防腐、防潮、防毒、防蟲等“六防”工作。

(3)科學儲存保管、控制庫存業務;合理制定庫存物資補充計劃,並填制《物資申購單》,控制最高庫存量和最低庫存量;隨時掌握庫存狀況,及時提供庫房物資進、銷、存的數據,充分發揮庫房蓄水池作用。

(4)按時向財務室上報《存貨進銷存明細表》。

4、不得****,不得向供貨商索賄、索物或接受其宴請娛樂等

5、財務會計的業務指導、質詢、調查、審計等。

6、做好出入庫物資管理工作,開源節流,完善財務手續。

7、完成財務會計臨時交辦的其他事宜。

收銀員崗位職責

1、收銀員業務上屬於財務部指導,行政上屬於前廳領導。

2、按照前廳人員填寫的點菜單、加菜單、酒水單上記載的菜品、灑水、香煙等名稱、數量、準確輸入電腦,及時核對。

3、對結賬單記載的金額準確、及時、快速收款,打印發票,並加蓋印章。

4、每日根據彙總金額填寫交款單,與點菜單、結賬單一起於次日交財務室審核。

5、無權私自改單,交款單結帳必須連續編號,報廢結算單經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後也一併交財務室審核;無權單聯讓相關人員簽字改單,只能雙聯簽字改單。

6、對營業額的準確性、安全性負責。妥善保管營業尾款,拒收假幣,否則發生短缺責任自負。

7、保守經營祕密,不得隨意透露酒樓經營祕密,不得隨意給顧客多開發票。

8、遵守前廳相關制度,及時發現收集、反饋客人意見。

9、保持吧枱及工作區域衞生乾淨、整潔,與前廳要求一致。

10、及時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臨時任務。

記單員崗位職責

1、根據記單操作程序填制結算單,菜品、數量、金額應真實準確,金額大小寫一致,若有差錯責任自負。

2、結算單必須整聯複寫,不得單聯填制。

3、每日將結算單、點菜單于次日上午彙總後一起上交財務室。

4、免單需由經辦人簽署原因,由總經理簽字(免單不得打折);打折需由有關領導按權限範圍簽字,具體參照酒店有關管理制度執行;記單員應按規定見既定領導簽字後再進行免單或打折處理。

5、妥善保管好結算單據,遺失按每張200—500元予以處罰。

6、不得****,夥同他人做出損害酒店利益的事情,一經發現,給予重罰,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給予除名處理。

7、必須親自在點菜單配菜聯上加蓋“確認”章,不得由他人代蓋,同時核對點菜單配菜聯與記賬聯各項目是否一致。

8、接受財務會計的業務指導、檢查、考評。

應收款項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酒樓往來款項的管理,控制應收款項的佔用,減少壞賬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收賬款

1、應收賬款是顧客就餐時以記賬簽單形式或持記賬式優惠券而形成的酒店應收而未收的就餐款項。

2、應收賬款的發生應在信用良好的單位和個人。凡是要掛賬的單位和個人,酒樓應對其信用狀況進行認真的調查和正確的估計,因過失造成的應收賬款呆賬的,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對於信譽差的單位和個人,應杜絕賒賬行為。

3、應收賬款發生後,財務部門應督促經辦人與往來單位和個人對賬,要進行應收賬款的賬齡分析,保證應收賬款金額準確無誤,並及時作好催收工作。酒樓的應收賬款應自消費日起30日內收回。

4、在呆賬發生後,財務會計應寫出發生呆賬的詳細過程及催款情況。

5、酒樓一律不提壞賬準備,發生的壞賬損失經總經理審批,然後交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批,酒樓財務會計再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計入管理費用。

二、其他應收款

1、其他應收款是酒樓除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各種賠款、罰款、存出保證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2、酒樓發生的其他應收款應及時、準確作賬務處理,並注意催收,其他應收款佔用時間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收回。涉及應收職工個人的款項不能按時收回的,應從職工當月個人的工資中扣回。

三、內部掛賬及免單的處理

1、系統內各單位消費(含掛賬),按8.8折(僅指菜品)計價;系統內個人消費(含掛賬),按8.5折(僅指菜品)計價。

2、總經理享有免單權,但需註明具體事由,每月由財務部將總經理免單明細交董事會審查。

報銷制度

1、報銷人員將有關發票粘貼附在“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後,小張票據(如車票)應按面值大小分類呈魚鱗狀附在粘貼聯上,大張票據不能膠水粘貼,用大頭針或回形針別好為宜。

2、根據原始單據分類按規定如實正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貨物結算憑據”,由部門負責人審查並簽署意見後交財務會計審核其附件及內容的完整性、票據的合法性、填寫的規範性等,再交總經理審核並簽署報銷意見:“同意報銷(支付)”、“同意報銷(支付)多少元”、“不同意報銷(支付)”字樣。總經理簽字時,不得只籤姓名,不籤意見。

3、財務會計有權對違規超支費用和不真實的票據不予報銷。

4、出納憑上述簽字齊備的“費用報銷單”或“貨款結算憑據”支付貨幣資金。

5、總經理報銷費用必須經董事長或董事長授權人簽字認可,其所報銷費用不得讓他人代報,否則財務室有權不予報銷;總經理助理報銷費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若有違反,對報銷人、出納各處以報銷金額20%(但不低於50元/人)的罰款,並退回違規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