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5月1日起,開始按照新規定執行淘汰老舊車報廢,其中私家車報廢年限取消,最大行駛里程60萬公里強制報廢。規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聯合發佈《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根據這一規定,小型私家車無使用年限限制,但是行駛60萬公里後將引導報廢。
據悉,從2013年5月1號起,將會調整。 小型私家車會無使用年限限制規定,但是行駛60萬公里後會引導報廢。新的私家車強制報廢規定出台之後,二手車的價格也可能會有小幅度上漲。
根據新規定,已註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滿後連續三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將被強制報廢。新規實施後,一些車齡較長,但是性能不錯的二手車價格將會有所提升。這也會直接導致二手車市場價格的上漲。
非營運的.小型汽車在使用的前六年需要兩年檢測一次,第七年到第十五年要求一年一次。與私家車6年檢車一次,是否衝突。十五年之後需要半年檢測一次。也就是説 一輛全新的小車在連續三次(六年時間)未進行或者未通過年檢。而購買了超過十五年的舊車, 連續三個檢測週期(一年半時間)未獲得合格標誌就將強制報廢。 如果車主駕駛者未年檢的車輛上路 。將會得到罰款200元,駕駛證扣三分的處罰。
一、家用轎車報廢年限新規——限制公里數
家用轎車報廢年限新規在商務部正式下發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中取消了對非營運轎車行駛年限的規定,同時將私家車報廢行駛里程限制為60萬公里。這種取消了年限轉而以公里數的限制為標準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汽車的使用率。以一年2萬公里的正常使用率來計算,私家車的使用時限幾乎翻了一番。雖然取消了年限,但並不意味着任何車輛都能真正開滿60萬公里,新政已經對車輛使用標準進行了更嚴格的規定。
二、家用轎車報廢年限新規——報廢年限
家用轎車報廢年限取消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政中私家車自注冊登記後的第15年起車輛需要一年進行兩次年檢,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年檢中對高齡車輛進行了嚴格規定,在私家車在進行功率檢驗時,底盤輸出功率不得低於發動機額定功率的60%或最大淨功率的65%。同時,新標準提出,在一個機檢週期內的車輛,安全不合格、環保不達標將強制報廢。功率檢驗項目也將取代現有的油耗項目,用以淘汰性能指標較差的車輛。由此看來,雖然放寬了車輛使用年限,但是加強了老舊車輛的淘汰,尤其是對於環保標準進行了嚴格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