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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有良心作文

欄目: 良心作文 / 發佈於: / 人氣:1.71W

隨着歲月摧殘,生活的歷練,慢慢發現,良心在現實中隱退了,小編收集了做人要有良心作文,歡迎閲讀。
 

做人要有良心作文

  第一篇:做人要有良心

很長時間沒有寫東西了,但心裏有很多話要説了,有很多作品想寫了,但都在心裏擱着,終究什麼都沒寫成!包括很多徵稿,很多已經過期了,有些快過期了,應該積極的投稿啊!積極投稿了才有可能發表,也有可能被大家認可!可是寫作是為什麼呢?是為了讓大家認可嗎?為了揚名嗎?所有作家都會肯定的回答不是?那作品的要義是什麼呢?審美是最基本的要求,因為作品是藝術品,但凡藝術品皆需要創意,比藝術更重要的乃是作品的價值。儒家經典在乎仁愛,佛教經典在乎慈悲,道家經典在乎天道忘我。我們的作品在乎什麼呢?

一個人的作品也應該有自己的價值,我很少看小説,因為創意編撰太多失去生活的本真,自己寫小説3年了塗塗抹抹、修修改改一直力求本真多些,演繹少些。最愛看詩歌,但常常為詩歌生氣,大部分作品不入目,難以看到觸及靈魂,打動人心之作!也很少看當下散文,因為細枝末節繁瑣,詞語作秀成分太多,要麼遊記,要麼親情,要麼回憶,有新意,有創意的東西少的可憐,關乎國計民生的更是幾乎絕跡!但卻喜歡看朱鴻老師的散文,我常稱他的散文是學者散文,文字儒雅古氣,內容大氣厚重!有幸在作協獲得他的作品《大時代的英雄美人》,由此獲得靈感寫下長詩《長雪有感》。前幾日又在版權局獲得他的著作《希臘神話》如獲至寶,走進歷史,走進神話,浮想聯翩。

作品如其人吧,情痴者方能完成千古情絕,大家才會完成大作。我以為所謂大家除了學歷的豐厚,知識的豐富,人品也應靠近君子和聖人。但凡聖人和君子首先不能具備一個正直人的良心,説兩句真話吧!做兩件正事吧!朱鴻老師的言談也罷,作文也罷,博客也罷處處可見正人君子的風範,最明顯的是下邊我轉載老師的一篇博文《勸妻》大家看看,堂堂一個作協副主席,一個名冠陝西文學界鴻儒的思想情操吧!

  第二篇:做人要有良心

昨天晚上去游泳時,聽泳友説,我們“冬泳之家”多次遭到壞人的盜竊,連放在室內的救生圈和救生衣都丟失了。最近在室外安裝了太陽能照明設備,更擔心被壞人偷走。因為東湖公園道路兩旁的照明裝置多次遭到壞人破壞。

我不明白為什麼有的人會如此喪盡天良,連最起碼的道德都沒有。我堅信,那些肆意破壞公共財產的人,是絕沒有好下場的。

我分析有的人破壞公共財產是由於對社會不滿而做出的偏激行為,那也是不應該的。因為做人不能昧良心,有本事就實打實鑿的同貪污腐化做鬥爭,而不能拿國家的財產撒氣。

也許是一小受父母的教育,也許是在學校受老師的教育,也許是在單位受到師傅和領導們的教育,我至今始終堅持做人必須有良心。詞典上講:“良心就是被現實社會普遍認可並被自己所認同的行為規範和價值標準。良心是道德情感的.基本形式,是個人自律的突出體現。”我也不管良心的定義是什麼,我就是知道有良心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孝敬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二是夫妻和睦,這是必須做到的事情。

三是助人為樂,這是每天都做的事情。

無論在任何時候,無論有任何情況出現,這三點是毫不動搖的。做人不能只為自己考慮,應當首先考慮照顧父母、妻子,同時考慮為親友、鄰居、同事及其他人多做好事,當然也要為國家做貢獻。首先考慮照顧父母、妻子,這不是私心。俗話説的好:“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連為父母和妻子服務都做不到,怎麼還能談到為人民服務呢?因為這是最起碼的良心,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真是禽獸不如。

有良心才能善良,才能遵紀守法,才能不做任何損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有的人心裏充滿仇恨,喜歡罵人或詛咒別人,那是喪良心的事情。有的人以為自己是在開玩笑,其實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義必自斃,做了昧良心的事情,自己的心理就會扭曲,難免會遭到報應,那真是得不償失啊。

孟子曰:“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意思是一個人欣賞音樂快樂不如和眾人一起欣賞音樂快樂。無論是在生活中,還是在網絡裏,一個人欣賞生活或帖子的快樂不如眾人一起欣賞生活或帖子快樂,因此做人絕不能昧良心,而應當與人為善,讓生活充滿快樂。

  第三篇:做人要有良心

突然很想説説這句話,很小的時候就被媽媽教導説“做人要有良心”,小的時候不懂什麼是良心,良心到底是什麼心?應該是什麼顏色?跟我吃的豬心,雞心,牛心,鴨心等等有什麼不一樣,或是特殊的地方,小時候喜歡幻想又容易好奇,經常會被媽媽爸爸説的某個問題而困惑很久,太抽象思維是不容易被孩子們接受,我想了一個簡單的辦法,讓自己去理解就是從字面上想,媽媽無非是要我有一顆優良的心,也就是要有一顆好心,做一個好心的人。

而在自己成長的過程中又一直受到老師的教誨,會參加一些幫助五保户的活動,幫助殘疾人的活動,然後寫心得寫體會。可是那個時候真的不懂,也沒有覺得幫助別人是快樂的,就是覺得幹了一天的活挺累的。這是我當時的心情,我猜想那個時候我是有目地性的,是喜歡被別人誇獎,是喜歡得到別人讚許的目光,所以樂意做一些可以獲得這些的事情,這是真的。那時候也不懂這也是一種虛榮,也不懂你因為得到別人的認同而收穫的那種心情就是快樂,只是就沒有思想的去做了。總以為這樣的好心做事,良心大大的有了,其實好心與良心還有很大的差距。

隨着歲月摧殘,生活的歷練,慢慢發現,良心在現實中隱退了,不到萬不得良心是不會輕易出現的,良心被金錢被懶惰吞沒的沒有一點痕跡。憑良心為人處事的人越來越被大環境所負累着,做一個有良心的人並被人認可的人真難啊!

良心存在於無形,無法計算也無法購買更難已把握,確實是個無法用什麼去定義也沒有什麼標準可以實施並按步就班的執行。所以經歷更多事與非後,發現良心越來越讓人無奈!而且你對一個沒有良心而忘恩負義的人説:做人要有良心啊!是沒用的。可能你會羅列很多的事實來説明這個人是沒有良心而忘恩負義的人,大家也會認為你所陳述的這些事實足以證明這個人沒有良心,可是對於已經有結論出來的這一切再説如此這般的話確實沒什麼意義。

我突然發現我所要陳述的這個課題,不是我現在所能論述明白的,可是我到底想説什麼呢?一些人一些事確實影響了我的心情,我如焚的心情不會有人理解,我感到十分無奈!也感到十分不解!不知道這樣敷衍了事,混亂不清,目地強烈,得佔就佔,自私自利的人活着會有什麼快樂?只索取不付出,只會算計朋友,永遠都想着自己的人不累嗎?真是想對這樣的人説一句:“得意別太早了,算計到最後算計的只能是你自己而已。”也許應該建議這樣的人看看莫泊桑的小説,或許能夠給他們一些啟發。打完這句話突然自己也搖了搖頭,對於已經定性的人看什麼也沒用,我又何必杞人憂天?

不過最後還是想老生常談的説一句:“做人要有良心,如果你的良心真的被狗吃了,總有一天你也會被你自己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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