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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親人被騙請一定接納他們隨筆

欄目: 隨筆 / 發佈於: / 人氣:5.54K

當別人被詐騙,你對別人的態度,完全是你被詐騙後,你對自己的態度。怎麼對自己,就會怎麼對別人。所以,你想幫到被詐騙的親友,其實考驗的是假如你自己被詐騙,你會怎麼對待自己,你會怎麼對待整個事情。

當我們被詐騙,通常有三種情緒。一種情緒是恐懼。我失去了那麼多金錢,我該怎麼辦?還有一種情緒是怨恨,騙子太可惡了,我是受害人。騙子是壞人,應該被懲罰。第三種就是羞恥感,我怎麼那麼笨,我怎麼連這種騙局都不能識破?常常被騙之後回頭看會發現很多疑點,覺得當初如果自己小心些,冷靜些,細心些,就可以避免事情發生,這就引起更多的後悔、自責和內疚。這是三種最常見的情緒。

怎麼化解呢?

首先是恐懼。實際上無論多麼大的金錢數目,無論它對你的現實形成多麼直接的影響,你都不會因此陷入絕境,只是當時你認為那是絕境而已。包括因詐騙而死的大學生徐玉玉,即便被騙錢這件事對她的家庭來講暫時造成很大的困難,但是解決的辦法還有很多,哪怕是在微信朋友圈裏真實地呼籲,他們的困難得不到完全的解決也會有緩解,所以損失金錢的恐懼是一種“我執”。

“我執”就是你認定結果是什麼就是什麼,沒有任何其他的可能,你認定得越死,“我執”越強烈,根本不去想其他可能性。“我執”完全是個念頭,在同樣的情況下,一個人可能悲傷、沮喪、絕望,他也可以不是這樣的心態,比如放下、移情、忘掉。

一遍一遍地想:我現在沒有錢了,而且我不可能再有錢了,我沒有辦法活了。這是一個組合性的匱乏信念:我失去了所有的機會。

如果你有辦法,你的恐懼就不可能牢固存在。如果這樣想:雖然現在損失了很多錢,但是相信以後會有錢,熬一熬就過去了。如果你的無力感非常強烈,那就像把自己放到了一個鐵桶裏,又不停往鐵桶裏扔石頭攻擊自己。

我曾經經歷過被詐騙,那件事破除了我內心的很多執念,其中包括對金錢的信念。假如我們想使用匱乏感去恐懼,那是能夠成功的,我們必然能自圓其説,想體驗多深就體驗多深。但是如果你把它僅僅看成是一件事情發生,就像一個不好的天氣一樣,不要去賦予它嚴重的意義,比如這樣的天氣是老天爺都跟我過不去呀,是隱寓呀,甚至賦予它絕望的意義,如果你僅僅解讀為天氣,那麼你體驗到的就不會那麼嚴重,甚至絕望。接下來的`外界境遇也會給你相應的支持。因為從根本上來講,我們的心靈是有決定作用的,它可以決定我們體驗到什麼。

第二種情緒就是怨恨。怨恨別人永遠不會讓自己快樂。怨恨別人和內疚自己是打包的。如果你有對其他人的怨恨,無論是因為什麼理由,無論那個理由看上去多麼充足,那都是一個枷鎖,你終究會因為相應的情況,來罪疚自己,懲罰自己,讓自己背上很大的負擔和不安。比如他騙我,他不好,他損人利己,如果你怨恨這個,那麼任何時候,當你有一丁點沒有顧忌到他人,對他人有些許不利的時候,你都會處於不安當中。

詐騙的人出於匱乏感謀生存,也許是因為他們沒有更好的機會了解到可以用更好的方式生活,詐騙非常高風險,非常壓抑,他們隨時擔心被抓到和制裁,他們獲得一筆錢之後,往往馬上揮霍,所以他們的錢經常是不能夠久存,詐騙並不能給他們帶來安穩的生活,無論他們給自己多少理由讓自己心安理得,比如過去他自己被騙過,過去自己受過傷害,或者他覺得這個世界上就是強者為王,不存在愛。他能騙人是因為他智力好,他有手段,是因為別人傻,不是因為他壞……不論他編多少安慰自己的理由,他內在的不安是永遠伴隨他的,即便他沒有意識到。所以這些人本身已經在為自己的行為付出很大的代價,相反,如果我們放下怨恨,選擇寬恕的話,會給我們帶來非常大的解放和福報。

在世間最能給自己帶來福報的就是化怨恨為祝福。當然這是非常不符合常理的,人們的常理套用江湖的一句話就是:有恩必報,有仇不饒。懲惡揚善。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這也是社會上的主流思想。越是這樣,我們此刻選擇寬恕就越寶貴。我們肯去愛,就像光對黑暗一樣,那麼寶貴,實際上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我們自己。

當我們去怨恨他人,最直接的受害者也是我們自己。恨別人很累,很痛苦,非常削弱自我,讓自己很無力。比如報仇殺了一個人,不再恨了,但是會感到空虛,那個痛還在,那個失去還在。所以恨是強調自己的無力感。受害者角色是最黑暗的牢籠,所以你多恨對方一次,你就多囚禁自己一次。

第三種情緒就是羞恥和悔愧。

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是需要我們羞恥的,不僅僅是被詐騙。

遭遇詐騙只代表自己還不瞭解,不代表自己愚蠢。也不需要去比較為什麼別人就能識破,而自己被騙了。不需要比較這個。事實上在這個事情上可能你不瞭解,吃了一點虧,別人呢,他不會在這一方面吃虧,但是在另一方面,他有他不瞭解的時候,他可能就比較吃虧。沒有人一生在任何事情上都完全瞭解,徹底地清明,從不犯錯,從不吃虧,這種人是不存在的。

無論你在事後發現多少疑點,都不應該成為你埋怨自己的理由,你是事後知道的,但在當時呢,你就是不知道,或者你就是不相信自己,而相信了對方。你事後覺得自己應該怎麼樣,那只是你覺得的應該,而對於當時的自己,無論你的經驗也好,你的個性也好,還是因為盲區也好,你當時不能就是不能。這是一箇中性的事情,不需要被批判,也不需要後悔,更不需要去為親人內疚。比如徐玉玉有很大的內疚是家人,其實這個是不需要的,因為家人的真正心願是希望她幸福平安快樂,很明顯爸爸媽媽是心疼女兒,而不會去傷心那一萬塊錢,所以不需要內疚,別人埋怨也就讓別人埋怨,那無所謂,我們就當沒聽見,和家人一起去面對。

人可以犯錯,犯錯從中學習就行,不需要自己再懲罰自己,也不需要接受別人對自己的懲罰。別人埋怨是別人的事,我們改變不了別人,我們可以決定自己,你們再怎麼埋怨,我不埋怨自己,這是唯一的希望所在。

從本質來講,不存在他人被騙和自己被騙的區別,如果我們自己對這件事保持清明,我們也就知道對別人該怎麼做。我們自己是平安的,我們就能給對方帶來平安。

當親友被騙,我們給出的就是接納和呵護,這件事發生,過去就過去了。我們一起去面對。説起來很簡單,但是自己的內在要很乾淨才能給出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