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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美文週記

欄目: 經典美文 / 發佈於: / 人氣:6.94K

週記基本意思是用文字記載一個星期以來自己的學習、生活情況或身邊發生的事,下面是關於初中生美文週記的內容,歡迎閲讀!

初中生美文週記

初中生美文週記1

迷茫,苦寂,徘徊……

傷感,痛首,惆悵……

我曾不止一次渾渾噩噩地度日如年,也屢次不知其所般,如同行屍走肉樣苟活於世,對於生命,這是大不敬!

有時候時時在想生命的意義,我是誰?我為什麼來,我從哪裏來,又到哪裏去?這些問題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一直痛苦着。記得先前曾思索過這樣的問題,我現在也終於明白,博識也未嘗是一件好事,也許傻傻地過完蒼茫的一生是快活自在的。但是我還是認為,這世界還是有大智慧的。至少,人生確實存分等級。活了一輩子的老人,在他行將就木之時,他眼中的世界和我們眼中的世界截然不同。世間的風風雨雨,大起大落,他經歷了也看透了。他眼中的世界是清晰明朗,絕無半點瑕疵。和我們眼中迷茫、蒼白的無奈完全相反。我同樣也相信,這世上除了像老人一樣博識的,還有一種人,那就是智者。

何以成為智者?“天才在於學習,聰明在於積累。”智慧的獲取既是能力的培養,也是品質的鍛鍊,多讀書可以使人明智,至少大腦不會空洞,是質實的。但人生苦短,我們這些人,説到底還是個“孩子”,永遠都在犯錯誤。因此,我要説,我們活在世上是為了認知這個世界更為確切。

作為生命,享受生活中的快樂,是最真切的。人世中,不能人人驚天動地;不能個個叱吒風雲。所以,平平淡淡才是真啊!

然而,真正的快樂源於為目標付諸行動的過程。自身的快樂無非滿足自己的私慾:愛、恨、情、仇;錢、權、色、利……等等,這是小“樂”;而大樂在於把快樂帶給大家,將快樂放大,像流感一樣,傳染給每一個人。

雖然,我現在很迷茫,但我對於未來還是憧憬美好的。這是生命本質的樂觀,與身俱有,勿須排他。當然,我行走於人間,總得以一面目迎合世界。人生是分境界的,如果説我得到了壯志,上升了一個境界;那麼有了思想,則又上升了一個境界;直至今日,我有了行為,則又上了一個境界。可是發展至今,我發現先前走的道路不復存在了。我沒有過去,而未來又變得迷茫了。這樣,痛苦就又週轉了。我要重拾我自己!

我是這樣想的:重新確定我思想的奠基,靈魂的棲居地。在我遇事感到麻煩,能夠通過過去的探索,來得到啟示。至少不會如此迷茫,那麼人生也不會有那麼多茬路而言。爾後,加緊腳步按照那樣的指示去一步步地踐行。於世界,我有清晰的認識,於事物,我有冷靜的姿態。

為一個目標,為一個承諾,我要去奮鬥,要去戰鬥;為一個信仰,為一個美好的初衷,我義無反顧。雖然曾經忘了為何戰鬥,但一旦決定了,我無怨無悔!

我要用我新的姿態,去見證每一個動人的瞬間,這個世界,因為有了我,而變得精彩無限!

我,就是我,無可複製,也無可比擬!

初中生美文週記2

駐足於燈紅酒綠的世界,我們甚至忘記了回頭,停止浮華與喧囂,去紀念逝去的靈魂。不要麻木,不要冷漠,不要浮誇,我們的心在自己這裏。

——題記

欣賞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情,它讓我們發現大千世界裏的美麗,領會大地萬物的'神韻。

我欣賞項羽,儘管他是一個悲劇英雄,但是他霸氣十足,志高萬丈,並不是懦夫;我欣賞薛寶釵,儘管她善於偽裝,隱藏真實的自己,但是她的才氣不下林黛玉一分一毫,不該被人恥笑;我欣賞金嶽霖,儘管他未能娶到林徽因,但他為心愛的人放棄了自己一生的青春年華,稱得上是痴情才子。

人之所以不同於其他動物,是因為人有思想,有情感。

盲目者如同動物,沒有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找不到生命中的美好,不斷地盲目羨慕和追逐。總是存在這樣一些人:認為某某人成績出色,某某人家財萬貫,某某人相貌俊俏。其實不然,不必急着在你周遭的人羣中尋找,甚至到地球的另一端去尋覓,值得欣賞的人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對,就是你自己。可是,我們真的值得自己去欣賞麼?

李白有詩云“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有這樣的豪言壯語打底,相信自己應該沒錯了。

去鏡子裏看看你自己,或許你的眼睛不算大,

鼻子不算挺,皮膚不算白,但你是否發現,這些不怎麼樣的東西加在一起,還真的有點怎麼樣了。然而,要決定一個人的價值,光靠外表畢竟還真是不靠譜,關鍵是內涵和能力。

每個人的能力也各不相同,不是每個都能成為比爾·蓋茨或者飛人喬丹,但是我們可以活得適合自己。選擇一種適合自己的方式去生活。或許不一定活的很出彩,受人矚目,但所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在任何某一方面能做出成就,就是最值得欣賞的地方。過分欣賞他人,只會讓自己覺得自卑,不自信。在羨慕甚至妒忌的泥沼中越陷越深,迷失了獨特的自己,找不到自己生存的理由,在他人的地盤上泥足深陷,只會更加盲目,仰人鼻息不可自拔。

欣賞自己,會讓你找到自己的的優點,變得自信,為自己驕傲。

每個人都有長處,只是或許你還沒有發現。

發現自己的美,生活便一下美好,褪去了陰霾,望見陽光。看自己的眼光不同,態度也就會完全轉變。學會欣賞,從欣賞自己開始,換一種眼光,找到發光點,生命會更加精彩!

初中生美文週記3

在我有限的認知裏,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是個多麼出眾、多麼乖巧的女孩子,儘管每次考試我都能憑藉自己的努力名列前茅,期末也能得到老師的證書。可是儘管如此,我卻還是找不到自己身上的閃光點,甚至有時候我覺得自己很虛偽,也很冷漠。因為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始終在人前裝作一副乖乖女的樣子,卻鮮少分擔過家裏的家務活,也不記得父母的生日,甚至是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和爸爸媽媽頂嘴。

一切的一切都使我感覺到自己是個罪惡深重的人。我羨慕起班上的同學來,同桌琳琳,永遠是那麼光彩照人,温柔可愛。她總是能花最少的時間快速地做好所有的題目,她總是能在課堂上盡情展現自己的敏捷思維,她總是能在舞台上展現自己的魅力……相比之下,又矮又笨的我什麼都不是。直到那天,琳琳的一句話改變了我。

那是上體育課的時候,當大家都在操場上飛奔時,我卻默默坐在角落悶悶不樂。“你怎麼了?”琳琳問我。我説出了自己不甘平凡卻又努力不起來的苦悶。“其實你對自己太苛刻了!聽説過吧,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要是人人都像你這麼追求完美多沒意思啊!人都有自己的特點才顯得獨一無二,完美其實也沒有什麼訣竅,就是努力一點,開心一點,順從自己一點!”聽了她的話,我恍然大悟,內心彷彿被春日的陽光豁然照亮。

我開始小心翼翼地重新審視自己。是的,我沒有傾國傾城的容貌,但是我有頭有臉,長得還算可愛;我也沒有纖細的身材,但至少還不是水桶腰;至於成績,我現在不希望拿第一名了,因為那太累,也太強求自己了,好好學習,每天跟隨着自己的心努力,這才是最重要的。回想起自己幾年來的所作所為,我感到驕傲,幸好,我還是那個勤勞、勇敢、愛努力的自己,幸好,我醒悟得不算晚。

朋友,這世界的定律就是這樣,不要勉強自己,要學會換一個角度欣賞自己,這樣,你的生活才會變得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