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生在前幾年的事。
公交車上昏沉沉地擠了大半個小時,到了站,我迷迷糊糊地下了車。一低頭看見斜挎包的拉鍊開着,正張着大嘴衝我傻笑。我趕緊檢查,手機還在,錢包丟了。
到了公司,和各位同事絮叨:“我錢包丟了,幸好包裏錢不多。”
同事甲馬上説:“哈,還不快謝謝我,多虧我昨天拉你逛街,幫你清空了錢包。”
同事乙接着説:“哇,昨天你們shopping怎麼不叫我?買什麼了?”
一幫女人毫無同情心,開始議論流行服飾,留我獨自氣悶。
突然手機響,是個陌生來電,對方説:“我撿到一個錢包,裏面沒有錢了,不過有一堆證件和卡,有個小本子上寫着你的電話號碼。”
“是我的,是我的……”我一迭連聲地説,心裏那個激動喲,這世上還是有好人的。
“請問您在哪裏,我現在就過來拿。”
“嗯,有件事先説明白。這錢包您還蠻有用的,再説了,我打電話過去也是要花時間花電話費的,您看……”對方停住了,不過那意思夠明顯的'了。
我熱熱的心涼了,沒好氣地説:“説吧,多少?”
對方“哈哈”一笑:“爽快。你就給200元吧。”
“200元!我丟了的也就不過一把零鈔。”我惱了,“錢包我不要了。”“啪”一下就掛了電話。
手機鍥而不捨地繼續響。還是那傢伙!
“煩不煩呀你!”我大聲嚷嚷。
他嘿嘿一笑:“我不煩。你這錢包不拿回去,重新辦理各類證件,那才夠你煩的!”
和各位同事商量。同事甲説:“能找回證件,歡喜都來不及喲!”
同事乙説:“那人説得也有道理,最多你跟他講講價。”
我辯解道:“媽媽從前告訴我,撿到東西一定要還給人家的。”
同事甲乙丙丁異口同聲地説:“切,你以為現在還是你媽媽那個年代呀?”
事情就這樣毫無懸念地結束了。我拿回了我的錢包,對方得到了250元——他説我態度不好,臨時又漲價了!錢包是回來了,可我現在的心情,比丟了錢包那會兒還鬱悶!